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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職場HR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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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慧寶樂家庭啟蒙
入行一年只能算是進入一個行業,入行三年可能才瞭解一個行業,入行五年可能能在一個行業立足。頻繁跳槽,只能說是有了相關工作的經歷,並非經驗,一個行業的經驗需要持續不斷的學習積累才能深入瞭解該行業,才能積累到工作上的經驗。
另外頻繁跳槽的人在職場上是不被人力市場喜歡的,他們更中意忠誠度高,有穩定積累的人才。
所以沒事別亂跳槽。做好職業規劃,增長職業經驗,職場之路才能通達,關注職通大師,分享職業技能,職業工具,職場進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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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虎侃江湖
有能力才跳槽,沒能力跳河淹死!
所謂的工作能力指的是業務熟練度和悟性,如果是重複性工作,沒有開創性,幹一、二年都是非常熟練的。
企業很多時候要求員工穩定,但是這只不過是企業的說辭,冠冕堂皇,企業用人是因為有利用價值!跟所謂的跳槽沒有太大的關係,所謂的人力成本太高,要麼企業不好,要麼人力資源部沒能力,投省事,或者是討好老闆,希望來的工資低還不走,現在是資訊時代,又便宜又好,還能長久,只有傻子才會!
企業招聘,一般要求是綜合素質,人品,智力,別的都是瞎扯淡,要求工作經驗,看崗位經驗是否可以移植。
招人,關注專業素養和專業能力。不要一味把員工的跳槽從員工身上找毛病,這是典型的奴才!員工跳槽是社會正常現象,惡意跳槽才是問題所在!
現在的人思維沒有深度,人云亦云,被固定老舊現象捆綁,是企業的悲哀,水平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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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ZQT梓曰
第一、一個不會游泳的人管多少個游泳池都沒有用!
就像婚姻,不是離婚次數越多你就會越來越好的!
第三、如果你有實力,完全不需要自己跳槽,會有很多企業老闆來挖你!
第四、跳槽87.6%是因為個人覺得薪資待遇不公!所以給大家一句忠告——你不需要始終如一,但慎重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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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們就是要寫作
首先,我的觀點是頻繁跳槽只能是讓我們有經歷,而非有經驗。
曾經有一位HR跟我講過經歷跟經驗的區別,經歷,很簡單的理解就是我們曾經經歷過某些事情;而經驗指的是我們能透過以往經歷過的事情來評判以及解決接下來的事情。
一個只是經歷,一個是經歷過後積累能解決問題的經驗,兩者的差距是非常大的。
其次,跳槽有兩個不同方向,是跳到同行業,還是跳出自己的行業外。
如若是同行業,持續的跳槽可能會讓我們在同行業這個圈子遇到各種各樣的人以及各種各樣的問題,那這個過程中,如果我們有去特意思考相處方式,解決問題,那麼我們的經歷可能會變成經驗,反之相反。
如弱真的想跳槽,支援換地兒不換行,當然如果自我思考足夠的話,隨意。
我們再來說說不是同行業,雖然我們常說做工作的底層邏輯是相通的,但作為我們還需要經驗的初中級職場人員,我們沒辦法用同一套底層邏輯來做完所有的事情,我們需要的是更多實操的技能部分。
而隔行如隔山的說法不是空穴來風,我自己本身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從服務行業的咖啡師跳到網際網路公司做文案。
如果從開始接觸寫作開始算起,我花了兩年時間,而且以前是管理崗的,現在從工資最低的基礎崗做起。
這就沒有所謂的經驗可言,全部清空。
跳槽長經驗的前提是自己思考之後的行為,而不是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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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職場路人
作為一名職場填坑者,我自己也換過好幾份工作,也在面試當中見過許多頻繁換工作的人。對於頻繁換工作更有職場經驗的說法,我是不贊同的,工作經驗是認真做出來的,不是跳槽跳出來的!
頻繁跳槽並不能讓一個人工作經驗豐富,充其量是工作經歷豐富罷了對於工作經驗來講,是透過長期的工作實踐而掌握的技能,具備比普通求職者有更好工作發放和更快適應速度的能力。這些技能不是說你到過某家公司某個崗位,你就具備這種工作能力了,而是需要你踏踏實實的去工作,把工作做熟練,總結出高效的工作方法,掌握相關的工作技能這才是經驗。而一直頻繁跳槽,“揀盡寒枝不肯棲”的那一部分人,他們充其量是工作經歷豐富罷了,什麼都是略懂一二,並不能真正當作經驗來用。
我曾經面試一名員工,他的簡歷上寫了一年換了6份工作,這是最兩下我眼睛的一位求職者。當我問他為什麼頻繁換工作時,他說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進去幹兩天覺得不適應不舒服就離。關於他的工作經歷,我問的比較仔細,尤其是每份工作的核心內容和作業方式,竟然有答不上來的情形,這樣的人有什麼工作經驗而言,我最終也沒有將其留下。頻繁跳槽能獲得的是離職經驗和投機經驗關於離職特別頻繁的人,通常都有投機心理,他在求職的時候甚至沒想好自己要做什麼,做到什麼樣,而是採用“碰運氣”的方式,想碰到一份“好工作”,而實際上他也不知道什麼是好工作。這樣的人,通常都會因為現實和心裡的落差快速選擇換工作,從來不會認真對待找到的工作,所以他有的只是跳槽方法和離職經驗,與工作經驗沒有半毛錢關係!
關於跳槽,一定要記得謹慎再謹慎。實際上職場信用這種東西是無形存在的,HR在考慮你的簡歷時就會關注你的跳槽頻率,當你的跳槽頻率過高就會被列為“不穩定人群”,基本上會把你的機會排在末位,甚至不考慮。這就好比去銀行貸款一樣,雖然沒有借款逾期,但是徵信花了同樣白搭!
回覆列表
頻繁跳槽一定會比其他人擁有更多的行業經驗,但同時一定不會有更多的職場經驗。
我認為的職場經驗是指個人在某行業的某一個職位上經歷了該職位應有的全週期工作經驗以及多專案工作經驗,從而在面對未來同性質工作環境的情況下,可以憑藉過往經驗遊刃有餘地處理複雜工作。
頻繁跳槽從時間週期上就無法滿足上述條件。
據某招聘平臺反饋的大資料調研顯示,目前國內個人在單個崗位上的平均工作時間是18個月,越接近於To C業務的職業生命週期越短。所以我認為的頻繁是指在某一個崗位上工作不超過一年便選擇了離職尋找新的工作機會。
這樣就顯而易見了。在單一崗位上工作時間都不超過一年,又如何完整地從事過該崗位應有的全工作週期,更不用說花第二年的時間去“溫習”該有的工作環節和操盤完整的專案型工作了。
所以職場上要積累更多的職場經驗,必須需要自己沉下心來花上兩至三年時間去熟悉所處的行業和所從事的職業,經歷它完整的生命週期並再利用一年時間去鞏固所學的知識和經驗教訓。
當自己再遇到本崗位複雜性問題的時候,能夠不慌不亂地處理了,那也就算是完全積累了一份職場經驗。這個時候選擇換工作,便有理有據了。
以上,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