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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保定關注

    國外的不瞭解,中國古代沒有專門的醫療兵。有隨軍醫生就已經很不錯了,雖然這些醫生也不是給小兵看病的。士兵受傷後,他的戰友能幫他把戰場上帶下來,就已經是天大的恩情了。

  • 2 # 西山逸隱

    古代專職隨軍醫生不一定常有,隨軍跌打損傷、頭疼腦熱、防暑禦寒滴藥品肯定是有的。負責管理這塊的人一定也有所遴選,只是沒這麼明確,所以才產生此問。

    軍馬未動,糧草先行。這糧草之中,即包括此類需要了,作為將帥不知道這個,何談愛兵如子啊?傷了幹挨著,爛了就死?可能嗎!

  • 3 # 無所事生非

    古代戰爭的醫士有的也是來自民間,兩軍開戰,敗者被敵俘虜,重傷者半死不活多為山野丟棄無人顧及,活下的人各自逃命。

    只有好心的民間醫士岀於人道將存活的傷兵包紮治療,使很少傷者活下來。

    古代的相互戰鬥是極端殘忍的活埋殘殺俘虜是常態。

  • 4 # 南閣水哥

    答:自古軍隊和醫生是緊密的聯絡在一起的。首先看醫這個字。醫字自古就有兩種寫法。

    一種是現代的簡體字版,是會意字,從矢在匸中。《國語》中有兵不解醫之說。這個醫就是放弓箭的袋子,就是其本義盛弓弩矢的器具。另外從繁體字來看。

    另外一個是繁體字版。由醫、殳、酉組成。這個是有治病的意思。古代治療傷病最要緊的一個就是用酒。

    那麼戰爭就是人和人之間的生命交換形式的搏鬥。打鬥就是有傷亡,有傷亡就要用到醫治。在古代典籍中出現藥物是很多的。比喻《左傳》裡提到的河魚腹疾的典故,這裡就有申叔展向還無社暗示了麥曲和山芎兩種藥物,治療傷寒的。這說明在春秋時代人們已經會利用藥草來治病,特別是在軍隊中非常容易爆發這種病,自然會有合適的人來醫治了。那麼軍醫自然就存在了。可惜很長時間內醫和巫是在一起的。巫通常擔任了大量的治療傷病的責任,可想而知治癒的效果得有多差。

    那麼軍隊大概需要安排多少隨軍醫生呢?我查到的是宋代的《虎鈐經》中的記錄。大約以20為基數進行配置。當然這個是理想狀態,我相信軍醫人數肯定是少於此數。當然軍中不光人會生病,牲畜也會生病,配置獸醫有的時候比醫人還要重要。

    有了醫生,有了自己的編制。那麼在哪裡作為戰地醫院呢?古代基本上是靠徵用民房、寺廟等作為臨時醫院使用,在漢代稱之為“菴廬”。東漢名將皇甫規就曾巡菴廬讓軍心大振的記錄。當然也有一些人因為沒有處理好軍隊爆發的流行病,導致失敗的例子。最有名的就是曹操的赤壁大戰和馬援南征中都有大量因疾病爆發傷亡慘重的例子。

    到了宋代,軍醫醫院制度又進一步的發展,出現了地方軍醫院負責集中收治病患,這有賴於中醫的大發展,治病救人的方式也多樣化。景祜3年(1036)已載有在廣南地區為兵民設定醫藥的事。

    元代,因為蒙古人的大量的野戰和長距離作戰的特性,野戰醫院就更加完善了。至 元十五年(1278)規定:“軍前若有病患軍人,隨令高手醫工對證用藥看治,各奕選差好人服侍,仍仰本奕額設貢領官,不妨本職,專一司病。看治病軍,將養復元,方許輪番當差使,逐旋具數,開呈本奕。若考校時,驗病死軍人多寡,定奪司病官責罰施行”。由於火器和冷兵器交錯時代,火炮的威力對於人的殺傷力更大,對於軍醫和醫院的要求也是越來越高。

    而真正現代意義上的軍醫出現在清光緒年末葉,民政部醫官,陸軍部軍醫司長,與院使、院判品秩相等。和現代軍醫的雛形就建立完成了。

    不管如何,在古代軍醫一直是非常重要的存在。

  • 5 # 獨愛炸醬麵

    軍醫不管在現代還是古代社會認可度上都是很高的。軍醫在戰爭史上一向扮演著人口控制器。在一場戰役中,戰死或受傷,是每個士兵都可能會面對的問題,軍醫的作用就體現出來了。

    現代軍醫,指軍隊中擔任衛生醫療工作的醫生,是受過訓練的輔助軍人,一般由受過系統的軍醫教育或具有軍隊衛生醫療工作經驗的人員充任。

    軍醫主要責任是供應急救處理與戰場前線創傷護理。當專業醫師不在時,軍醫也負責提供複雜一點的醫療。軍醫一般於作戰部隊同行,幫助立刻救急與監測兵員的長期衛生與健康。

    古代軍隊裡沒有醫護兵這個編制,除了戰兵就是輔兵、輜重兵。

    對於戰爭中的傷害、病痛,都是透過軍醫進行治療或者簡單包紮。

    在近代以前,軍隊在進行戰場廝殺之後,非戰鬥減員比例是很高的。除戰鬥直接死亡外,瘟疫、疾病等都在威脅著士兵的生命安全,一支軍隊要想保持戰鬥力,醫官的設定是必不可少的,只是不同時代兵種名稱不同罷了。

    華夏曆史上有記載的軍醫最早出現在漢代,在漢朝遺址出土的文物中,也有很多與軍醫有關的物品。

    兩宋時期的軍隊由禁軍、廂軍(各州的鎮兵)、鄉兵和蕃兵組成,部隊中的醫生都由太醫同派遣,當時擔任京師部隊醫療工作的有太醫局的醫學生和醫官。

    地方軍醫的組織始於宋代,宋仁宗景佑三年(1036)已載有在廣南地區為兵民設定醫藥的事。比較具體而確屬地方設立的軍醫院,為河北磁州知州趙將之設立的“醫藥院”。

    古代軍醫主要工作包括:預防中毒、飲水選擇及軍糧保管;部隊疫病的防治及藥物的供給;傷病員的醫療與運送。《武經總要》和《虎鈴經》均有記載。

    遼夏金元時期,遼、西夏、金及蒙古諸族,都長於騎射,實行部族全民皆兵的徵兵制度。金代繼承了宋代醫學中的“瘡腫兼傷折”、“金瘡兼書禁”兩科,元代“正骨金鏃”成為獨立的學科,與“瘡腫”及“祝由書禁”分開,三科並立。這一段時期戰爭頻繁激烈,少數民族以騎兵為主,在戰爭時經常發生骨折損傷及箭傷,元代正骨金鏃科的獨立,就是為了服從戰爭的需要。

    明代兵制與前代不同,一是參酌歷代兵制的利弊加以變通,建立了衛所制。

    據《大明匯典?太醫院》載,京軍中的醫官、醫士由太醫院派遣。

    明代由於常與蒙古、後金(清)等民族發生戰爭,沿邊關一帶設定了衛所14處,每處由太醫院派醫士1或2人擔任醫療。約1120~5600人中有醫士1名。如軍中缺醫,可由總兵或巡撫奏請,由太醫院拔用。

    清代有陸軍、水師兩個軍種。陸軍又分步兵和騎兵兩個兵種。在鴉片戰爭前,清沿襲明代的制度,軍醫也由太醫院派遣。如果軍隊需要醫生時,由禮部選派兩名醫生乘驛前往,並派遣兵部官一人伴送,也有奉特旨前住部隊的。總之,清代在新軍成立以前,軍隊中並無固定的軍醫名額。

    綜上,華夏古代軍隊中是有專門的軍醫,其大部分都是由中央朝廷下屬的太醫院派遣人員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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