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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默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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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aby樂誠
第一,你對老婆態度好不好?這決定了她是不是自願離開的。她要是因為家庭困難,你又對她不好。她確實不回來!可以,上法院起訴,3個孩子怎麼判就怎麼判給誰撫養,撫養費一分不少。第二,如果你和她感情非常好,是岳父在裡面使絆子,你告岳父沒用的。過日子是你們兩口子,一切讓法官,法律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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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如止水83590650
不能告岳父,但可以起訴離婚,兒子,她不管,起訴撫養費。你先去商量,把這意思告訴她家,如還是這樣,就按這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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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oliya1003
首先跟你普及一下教唆罪和敲詐勒索罪!
教唆罪,是指以勸說、利誘、授意、慫恿、收買、威脅等方法,將自己的犯罪意圖灌輸給本來沒有犯罪意圖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圖實施犯罪,教唆人,即構成教唆犯罪。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對他人實行威脅、索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本罪基本結構是: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的目的對他人實行威脅——對方產生恐懼心理——對方基於恐懼心理做出處分財產的決定——行為人取得財產。
你表弟的妻子自己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她自己可以決定自己是否回婆家,所以如何證明她是被教唆的?而且教唆罪成立的前提是教唆了他人犯罪,你妻子不回婆家不算犯罪吧,所以教唆罪如何成立?別說什麼不帶小孩屬於遺棄,既然沒有離婚,她也沒有把小孩置於一個無法獨立生存的地方,放在婆家婆婆照顧爹養,她的遺棄罪就不成立,所以別想著用什麼遺棄罪來說話!
至於敲詐勒索罪,目前女家父親並沒有明確說出他想要錢,你說的不法佔有就不成立了,所以你憑什麼說告別人?
再說了,你表弟家也撈到一個老婆睡了幾年,給他生了三個大胖小子了,你還想咋樣?回來伺候你表弟全家?明明人家就不想跟你家過了,非得把人家綁回來有什麼意思?
實在不行,讓你表弟離婚,找女方要撫養費唄,反正你表弟連教唆和敲詐勒索都想出來了!別說什麼離了沒媽,現在不離就有媽了?還有別妄想什麼罪名成立把岳父送進去就能讓妻子回來什麼的。即使岳父因為你們的歪理被送進去了,但凡是個人,自己爹被害得去坐牢了,還會回害她爹的人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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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仙人掌的股樂坊
我的觀點是:第一你要自身找找自己的原因,第二,你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你媳婦是不是和你一條心真心實意地
過日子的人,第三,如果你要真想告你的岳父的話,那麼你就注意在平時蒐集他給你要錢的這方面的證據。總之我感覺這好像就是女方家給你挖的一個坑,中國民間有一種說法情大於法,對於你來說只有兩條路,要麼捨去親情為自身利益,那麼你就採取斷、舍、離收集證據起訴對方,要麼你就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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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向住藍天
我想問一下你所謂的高價彩禮究竟是多少?你在文章裡一味地指責你岳父,只說是為了錢,但是以我的看法的話如果是結婚前你岳父問你要點彩禮錢那還有可能,但是你說你媳婦都已經給你生了三個娃兒了你岳父還叫你拿錢而把你媳婦喊走我是決對不信的,那肯定是你有啥子問題或者是有對不起你媳婦的事情,你不反省一下自己卻一味的指責你的岳父和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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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凡人閒聊
構不成犯罪
《刑法》第二十九條"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什麼是教唆犯?就是故意地引起他人實施犯罪意圖的人。教唆犯的構成要件:必須有引起他人實行犯罪意圖的行為。例如勸說,請求,挑撥,刺激,利誘,威脅等等。必須是故意的。比如兩個談話,甲說某單位門常年不鎖裡邊有貴重東西,要加強管理。乙聽了當晚去偷東西這個例子說明甲不是故意教唆乙行竊,故不能稱教唆犯。
此題你岳父並沒有教唆你的妻子犯罪,故不能稱為教唆犯。
敲詐勒索因輕重程度不同,可分敲詐勒索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處以行政拘留並罰款處罰。構成敲詐勒索罪的,按《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其他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岳父話裡話外說他女兒給你生了3個孩子,要錢還不明說。因為沒明說,不好界定。敲詐勒索罪是指對被害人實施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強索公私財物的行為。從你介紹的情況來看,尚構不成敲詐勒索罪。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你岳父認為他的女兒給你生了3個孩子,有"藉機索取財物"的行為,根據你的經濟收入,撫養能力以及自己是否自願,給岳父一筆金錢,這是你決定的事,你沒錢給或不願給,他索取不了。
問題是你岳父強行把你妻子帶到他家,你去接妻子,岳父阻擋,有干涉婚姻自由的嫌疑。這個只能透過對岳父的溝通,感化,對妻子要求她負起當母親責任加以解決。實在協商不了,提起民事訴訟,求助於法院調解或判決解決。
和媳婦是打工時認識,同居懷孕後,我們要結婚,岳父提出了高價彩禮。因條件較差,要價太高,一直拖到孩子快出生還沒談妥,岳父就來我家強行接走了物件,8個月的孩子被引流。
過了一年,物件又來找我,我東拼西湊湊齊了彩禮,領了結婚證,一年後媳婦生了個男孩,一直平安無事。過了兩年,媳婦又生了二胎,是一對雙胞胎男孩,剛剛滿月,岳父無緣無故竟然來把媳婦兒偷偷接走了。
三個孩子太小,只有娃奶奶黑天白夜照看(娃爺爺已去世),我去接媳婦,媳婦兒竟然不回來,找岳父,岳父也攔擋不讓回來。弄不清緣由,託中間人去問,話裡話外似乎是給我家生了三個男孩兒,想要些錢?還不明說……我現在三個孩子一個老人,要打工掙錢養家,照顧不上孩子。孩子奶奶同時照顧三個嬰幼兒,沒日沒夜,已經精疲力竭,二胎都快兩歲了,媳婦不管不問不回家,我該怎麼辦?
離婚吧,三個孩子沒媽!告媳婦兒遺棄罪吧,我以後沒法跟孩子交代!我能不能告岳父教唆罪?或者敲詐勒索罪(人家也不明說要錢)?
這是表弟現實遭遇,方便敘述用第一人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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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發生這種事情,你有沒有先在自己身上找找原因,為什麼妻子會聽她父親的,放下孩子回孃家?孩子是她自己親生的,她能不愛嗎?就算和你沒感情,作為女人,也不會隨便扔下孩子不管,是不是你和你母親做了什麼事嚴重傷害了她?才會讓她狠下心離開你家?當事情發生了,我覺得你應該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行為了,找到原因了再去找你妻子好好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