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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阿邦行走在文化長廊

    1.六年前的背叛,今天還在糾結是不是過下去?

    說實在的,愛情的路上,從古至今,對於彼此之間的忠貞,都是很看重的。這不僅僅是彼此顏面的問題,更是道德的問題!

    如果你在戀愛時,彼此不合適,分手後又尋找,很正常!如果你結婚了,在這時背叛婚姻,背叛愛人,對於彼此都是一種傷害!

    題主說,妻子六年前背叛了婚姻,自己提出分開過,現在妻子對孩子和自己都好,應不應該複合,而且她說她後悔了。

    其實你內心的答案已經在六年級就有了。妻子六年級的背叛,如果當時你知道了是無法容忍,會馬上離婚。根本就不會給她繼續對孩子和你好的機會!既然當時一下子狠不下心決擇,現在妻子後悔又迴歸家庭,那就繼續複合吧!

    2.妻子的背叛,緣於什麼?這個問題弄清楚了,才好做決定!

    六年前妻子的背叛,是什麼原因呢?

    是自己對妻子不好,讓那些人鑽孔子對妻子好起來,妻子才背叛?

    還是妻子一時糊塗,抵抗不住別有用心的誘惑?!從而背叛?

    如果是前者,自己就要反省,今後好好的愛妻子,好好的守護這個家。

    如果是後者,妻子犯了這樣的錯,如果能真正後悔和改正,對孩子和自己好,迴歸了家庭,就接納她,以後好好過日子!

    有些錯,明明不能犯,也知道是錯,卻還是迷糊的犯了!既然真正意識到了錯,也徹底的改變了,也好。畢竟家庭的完整,孩子成長的環境,息息相關!

    3.既然選擇了複合,那就讓這個不愉快的事徹底的過去。

    既然選擇了複合,也就是已經原諒了妻子六年前的背叛。那麼這件不愉快的事就徹徹底底的過去了。

    今後在日常生活中,就是兩個人拌嘴了,也不能重提六年前背叛的事。不然,彼此都很難受很傷心,妻子更甚。

    因為你沒有真正的原諒她。這件事你一直沒有放下。

    錯了能改,也好。知道了錯了,也長了記性,才會珍惜自己現在擁有的。

  • 2 # Longsuixinyuan

    你願意復婚就復婚,主動權還是在你手裡,既然為了孩子好,那就隨你便吧,不過就是小心這女子又哪一天跑掉了,畢竟以前跑過的是不是,所以還是小心為妙,不要太過實誠了。

    有些女人或有些男人,經常會演一些浪子回頭的把戲,有些看戲的也會配合地說一些“浪子回頭金不換”。來藉此表揚一下。

    其實我是認為,天底下根本沒有所謂的“浪子回頭金不換”,浪子之所以回頭,完全是因為在外面浪不下去了,才會堅決地想回頭,回頭時,看看哪裡 會收留他,人家才會衝著哪個去

    比如,有的是隻生下沒有養的孩子,可以啃;

    比如,有的是心軟的前夫或前妻,可以啃;

    比如,當年苦勸自己不要離婚的老爹老孃,可以啃;

    比如,願意收留自己的人;

    …………

    這些全是浪子回頭時考慮的人選,只要你們收留,他們就可以留下,管他以前對你們有什麼傷害呢!

    唯一提防的就是,別哪一天又跑了,當初跑的時候,也是有你有孩子吧,當年就能放下這一切逃之夭夭,誰能保證哪一天不會再重蹈覆轍呢!

    就像以前的一個老鄰居,他們家的老婆就扔下兩孩子跑了,中間就回來了一趟,全家人喜出望外收留了她,不到一年,人家又跑了,跑的時候,捲走了家裡的所有錢財,連孩子的上學的學費都沒有著落。

    氣得那家的男人大病一場。後來,孩子們都大了,成家立業了,人家又跑回來,結果現在沒人收留,還在準備打官司讓兒女出贍養費呢!

  • 3 # 剛正人生

    應該不應該複合?權利完全在你手裡。別人的意見只能是參考,因為都是旁觀者,什麼都可以說,而只有你是當事者,這其中的原由只有你最清楚,最有發言權。

    應該是兩種意見,一種是不復合。她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你即然能把她趕走,就不必心軟再收留她。讓她後悔一生,痛苦一生。

    另一種是支援你複合。認為人之一生誰不犯錯,六年的懲罰與教育對她己足夠了,況且她已真心悔過,對你和孩子很好,正在用行動補償你,何不給她一次機會?孩子沒娘,心理是不健康的,情感的空缺將影響孩子的性格,對其走向社會乃至於成家立業沒有任何益處。

    我個人傾向於你與她複合。

    因為一個巴掌拍不響,女人出軌與丈夫有關係。至於你在其中應負多大責任,你心裡清楚。別把責任全推給女人。

    另外,她沒犯死罪,六年刑期己滿,她想重新做人,何必往死裡逼她,至於嗎?六年前你把她趕出家門,她完全認錯伏法,靜靜的離開,六年來,她對你毫無怨言,仍一往情深,蹺首以待,淚流成河。難道她真不可以原諒嗎?有那麼嚴重嗎?人一生有幾個六年?哪天死還不知道呢,有什麼放不下的?

    人生最大的美德是寬恕,我希望你是個有美德之人。何況,她能一直對你和孩子好,說明在她心裡你是好人,是可以信任的,至於情人,不過是過眼煙雲,轉瞬即逝,笑話一個。給她一次機會,三口之家多好。況且六年來你一直未再婚,表明,你心裡也是放不下她,還一直惦記她,只是臉上覺得有失面子。其實,大可不必,什麼叫面子?原本就是空的,就是個心理感覺而已。

    二十多年前,我原來的城市有個正局級的政府官員與我是朋友,表面上是朋友,其實在他心裡尊我為師,在他眼裡,世界上沒有能難倒我的問題。一天他帶領政府的處級,科級,副科級官十餘號人來看我。寒喧幾句後,他讓那些人先回車上等他。還沒等他開口,我就告訴他說,你想離婚,想爭求我的意見,現在我告訴你,我不同意。他驚呆了,怔怔的看著我,然後說,你怎麼都知道了。我告訴他,你離婚的目的是想給你現在的年輕漂亮的情人一個名份對吧?他連說是,是。我對他講了好多話,他最後滿臉羞愧,眼裡浸著淚水。對我說,他剛才那十幾個朋友,就是那些個處級,科級幹部們,全支援他離婚,只要他一點頭,手續馬上給他辦好。我對他說,你那些朋友裡有夠人的嗎?有真對你負責的嗎?一群勢力眼,只是用你而已。

    我告訴他,老實過日子,在這件事上,只能聽我的,否則,斷交,各走各的路。

    他聽了我的話,沒有離婚。其實他離婚的理由就是他老婆年輕時曾出過軌。

    再後來,他們一家三口,日子過得很好,孩子成家,夫妻雙方互相理解,他有病住院,全是妻子床前床後照顧,沒有一絲怨氣。他告訴我,多虧聽了我的話,否則全毀了。他的那位年輕漂亮的情人,也早己成家,生活很好。

    希望這件事對你有所啟迪,老叟講話,蒼天可鑑,但願你能信受我語,立即複合,幸福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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