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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千文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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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碗浮生
震懾他人是一方面,我覺得還有另一方面——“斬草除根”。
在古代,誅連九族是酷刑,能被當朝統治者施予誅九族酷刑的人,其罪責在當朝統治者的眼中也可謂“罪大惡極”。古代人很注重傳承,傳宗接代的延續是大事。所以誅九族,也就意味著幾乎斷掉了這個人的所有。所以,在一方面,也反應了古代,當朝統治者在對刑法方面的嚴苛。
酷刑的最大作用——震懾他人
在古代,基礎的法律並未像現在社會這樣,如此普及,相反,刑法的極其嚴苛,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震懾了他人。酷刑具有強力的震懾力,當朝統治者用酷刑,也有這一方面的考慮。
其實,相較於我們現在所處的和平年代,酷刑是有違人倫的,一個統治者想要治理好一個國家,法律的普及與懲治措施理應相輔相成。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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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才中彥
不排除震懾作用,但是絕不僅僅只是震懾作用,我相信更多的是為了體現古代當權者的殘暴,獨裁,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正所謂普天之下 莫非王土,以皇權為中心。尤其商鞅之後更是殘暴,嚴刑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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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斑蝥素
古代是以帝王為中心,強調權利和壓制作用,株連九族我覺得是為了斬草除根,因為古代家族龐大,若斬殺一人,其家族認為其無罪,那麼他的子子孫孫都有可能替其報仇。所以株連九族是為了免除後顧之憂吧。
當然了,不乏那種暴政,以殺戮為快感的統治者。這種株連九族純粹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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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牛頓的豪華床墊
我認為古代株連九族是因為:
一,震懾他人:我感覺題主這點說的沒錯,一般株連九族這麼大的刑法很容易就會震懾到百姓,官員,讓他們不敢為非作歹。
二,斬草除根:古代株連九族還可能是因為要斬草除根,這樣可以讓犯人家屬沒有報仇雪恨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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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天向上sez
株連九族主要是為了震懾民眾。
必須對法的作用作一定了解。
老子說治理國家的核心需經過幾個階段: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失禮而後法。法是在維持社會秩序,保障國家穩定需要下產生的。
歷代統治者普遍採用外儒內法來管理國家。株連九族作為法中酷刑之最,其出發點自然逃不出法的作用。
法是治國利器。絕不是為了懲罰而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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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犛牛角
首先說,所有的刑法都是有懲治和震懾作用,不論古代和現代。我們古代刑法向來嚴峻,這個讓人的不寒而慄的株連九族就是其中的一種懲罰手段。這何止是震懾他人,它簡直就是變態、殘暴、違揹人性的代名詞,它把古代統治階層醜惡、陰險、野蠻的統治手段血淋淋的呈現在我們面前。
族刑從哪個朝代開始有的,沒有明確說法,有人說周代就有了族刑,春秋時代有文字記載。不管從什麼朝代開始,它在中國古代很早很早很早就有了,這種懲罰手段統治階層應該尤其喜歡,因為直到清王朝1905年才正式廢除,2500多年啊,牽扯了多少無辜的生命!
讓我們來看看歷史上其中2位受族刑名人吧。
方孝儒,被滅十族!為什麼說是十族,他的幾個門生加上他的九族,八百餘人!可謂族刑的登峰造極之作。朱元璋很欣賞方孝儒,曾對他的兒子朱標說:“這是一個品行端莊的人才,你應當一直用他到老“,不知道他的另一個兒子朱棣知不知道他老子的這句話。為了對付一個不屈服於他的書生,為了發洩自己的怒火,眼睛都不眨一下,一下子屠殺八百餘人,這還是人能做出的事嗎。有人說,這些嚴苛竣法只是入侵的蠻族政權最甚,而漢民族政權要寬容的多,真是可笑啊,那些蠻族人懂個屁,還不是漢人給制定的,說的好像朱家人不是漢族人似的。
商鞅,先秦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不用說大家都知道他是改革家,他的變法就像變戲法似的把老百姓的財富變成國家的,秦國經他的變法財富迅速膨脹,為掃平六國打下了堅實的物質基礎。然而,這麼一個本性刻薄之人,為了名利,投統治階層所好,站在了天下百姓的對立面,成為戰國時代的一個另類。族刑連坐法就是商鞅變法其中的實踐內容,他曾說:“重刑連其罪,則民不敢試。民不敢試,故無刑也”。商鞅的變法實踐,帶了一個壞的不能再壞的頭。秦國統一,在歷史的長河中也就是一個點而已,有他無他沒那麼重要,可是商鞅理論卻完整地為後來者心照不宣地接受,並貫徹於社會管理和刑事懲治之中,直到清末。商鞅最終也活成了個笑話,他被秦惠文君下令處車裂之刑並被誅滅全家。商鞅死了,但他的變化理論卻並未被廢除,歷朝歷代經久不衰,兩年多年以來,國富民弱的狀態就是拜商鞅變法所賜。
我們現代的人在享受高度文明的同時,都應該慶幸,生在了一個好時代。作為華夏子孫、中華民族的傳人,我們都應該有反思的精神,法制首先應該體現人性的善,即便是起懲治和震懾作用的刑法也要體現出文明的一面,而不是滿面獠牙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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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夫82
中國古代的帝王政治,統治者最怕的就是謀反和叛逆。歷朝歷代,無論是真謀反叛逆,還是為爭權奪利羅織的謀反叛逆,皇帝處罰都特別重,最開明的也是滅族,最嚴峻的則滅三族,甚至誅九族。
株連滅族的刑法,主要目的當然是為了震懾其他人;其次也為了暫草除根,以防被處罰者的後人侍機尋仇報復。
在中國漫長的封建帝國時代,族誅制度在夏代就有,後秦國商鞅正式入法,既使到了開明的唐朝,也寫入《唐律》,而使用最多的是明朝。
明朝最為殘烈的,是明成祖朱棣從朱元璋的孫子建文帝朱允炆手中奪得皇位後,讓建文帝的老師方孝儒給他寫詔書,方孝儒死活不從,並當著朱棣的面血書"篡位賊子",朱棣說,你就不怕我誅你九族?方孝儒答,你就是誅十族我也不寫!朱棣暴怒異常地說,那就誅你十族!於是,中國歷史上最殘酷刑罰所展現的一幕,出現在華夏土地上。既使後來朱棣在歷史上也做了一些流芳的事情,如遷都北京城,編撰了《永樂大典》等,但始終抹不去這無情的血腥。
所謂誅九族,是被誅者的本代一族,還包括他的上三輩和下三代的所有親屬。而誅十族,不僅僅是上屬人等,還包括被誅者的老師學生甚至朋友。真可謂慘絕人環!可以想象,那種刑場,一定是暗無天日,陰風慘慘,血流成河。
連坐和族誅的刑法,直到1905年才被光緒帝廢除。
儘管這種歷史將永遠成為過去,人類始終是朝著更加文明的目標前進。然而,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觀念,在當今社會並非沒有市場!
回覆列表
這是最血腥暴力的統治手段,是弱民的有效措施。
中國古代只有刑法的懲罰,沒有民法的理念。
世襲政權統治者,總是企圖永遠霸佔奴役民眾的權力,併為此將兇殘和專制做到極致,將一切危及其世襲統治的因素扼殺,是最極端狀態和最高限度的極致的、不顧一切的利己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