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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任已經分開,還是很愛她,她已經有男朋友了,我該不該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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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你好老戴

    我覺得如果你真的愛她,就不應該插手,如果兩個人真的特別相愛,那當時你為什麼會和她分開。忘記吧,她都有男朋友了,分手後最好不要有聯絡了,痛的只會是你自己。你失去的不過是一個不愛你的人,她失去的是一個愛他的人。

    時間是最好的最好的療傷藥,說不定哪天你會遇到更好的!放手也是一種愛!加油,兄弟!

  • 2 # 阿升vlog

    你好,你也懂得是前任,所謂強扭的瓜不甜,奉勸你不要做這種傻事,就算在怎麼愛她,分手了就沒有半點關係。而且人家現在是有男朋友,你這樣做,也有違背道德問題。

    我以前也交過一個前任,也是唯一一個前任,在一起走了四年,分了四年,她是重慶的,最後也是她父母的強烈反對,以分手告終,不怕你笑話,我到現在還是放不下。但我不會像有些男人分手了,還一直對人家糾纏不清,無論她是否有男友或者結婚,分了就是分了,自己走的路跟她不會再有任何交集。

    而你,也包括那些還對前任念念不忘的朋友,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努力,直到遇見最好的自己。總有一個人一直在遠方等待我們呵護!向前走,別回頭!!!!把這段感情埋葬在心底,“回憶”其實也是一種美好!!

  • 3 # 濟世論事

    感謝邀請。這要看雙方的意願,如果她也同樣對你餘情未了,說明你們雙方彼此對對方都還有一份牽掛。你們的複合是有可能的,但是如果她已經完全的投入到了新的感情當中,這就需要再三思了。因為她已經找到了新的歸宿和快樂。而你的出現從某種意義上,只能帶來負面的效果,你的身份也就成為了一個情感破壞者。而這是不應該的。還是那句話:如果雙方都還愛著對方,那就想辦法再續前緣,但如果此時她已經有了新的快樂。那我願意為她祝福。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 4 # 佛問佛屠城

    人家已經有男朋友了,你對她來說就已經翻篇了,是過去式了,你如果插手,就等於第三者插足啊兄弟,會捱揍的,也讓別人看輕你。

    分手了知道愛了,早幹嘛了?愛就別輕易放手,愛她怎捨得把她變成前任,關鍵時候該讓就要讓,面子該放就要放,是不是為個不值錢的面子硬著頭皮分的?現在知道難受了?

    現在知道已經晚了,關鍵人家又有男友了,此時再去插手,只會給她增加困擾,好的時候分手,人家有了男友又想挽回,這種想法是很自私的。學會放手吧,默默地祝福她吧,如果你真愛她,你會願意祝福她的。

  • 5 # 那些年我們看過的電影

    當然不該插手了,你即使再愛她也不能插手他們的感情,更不能與她糾纏不清了,你應該做的就是默默的祝福他們,希望他們在一起很幸福很快樂,你再插手他們的事她怎麼會快樂?她跟她的男朋友怎麼會相處的好呢?

    如果她過的不好,受男朋友欺負了你可以插手管一下,你也可以讓她與現在男朋友分手,但是依然不要強求,或者埋怨她為什麼跟你分手!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千萬不要以個人的想法去想別人,你覺得她不快樂,但是她可能跟現在的男朋友更快樂呢?

    愛一個人不應該希望她快樂嗎?不應該祝福她嗎?

  • 6 # 郡王府悠自在

    謝邀!每個人都有追求別人的權利,你前任現在還沒有成為人妻,所以說你還是可以去追求的。男人要拿出肚量來,臉皮厚點,搞清以前有什麼不好的地方,分手的原因在哪?不是要讓你去認錯,是避免下次再犯錯。前任有男朋友不代表就是她最終的選擇,所謂知己知彼,你要好好想想前任女朋友的想法,這個很重要!男人要有自己的魅力,搞清楚自己魅力在哪,要努力提高自己的魅力,才能讓女朋友欣賞你,女朋友很欣賞你,那麼離愛你就不遠了!愚見!

  • 7 # 思思的號

    人家都和你分手了,又有了新男友,我想知道你這隻手打算往哪插?

    你們兩個人分手了,就說明曾經有不可調和的矛盾。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她如果也愛你是不會這麼快就交新男朋友的,這說明她已經把你放下了,你何必再苦苦糾纏呢?

    排除一點,她交新男朋友不是為了氣你,我想大多數女孩都不會拿自己的幸福和清白置氣,如果你實在不死心,可以找機會和她談談,瞭解對方的真實想法,如果她真的不愛你了,那就祝她幸福吧。

    畢竟曾經愛過,張愛玲說過:“分手時,如果還愛著請成全他,如果不愛了,請成全自己。”

    這個世界上最偉大的愛,就是成全,讓你愛的人和她愛的人在一起,過她想要的生活,她幸福了,你也就安心了。如果她的幸福讓你痛苦,那你對她就不是愛,只是不甘心。

    男子漢拿的起放的下,天涯何處無芳草,從這段失敗的感情裡總結經驗,期待下一次的遇見會是你的命中註定吧。祝你幸福!

  • 8 # 醫心大俠

    看了題主的問題,我大概有以下看法。

    其一、既然還很愛她,為什麼當時還要分手?如果當時是她的原因,還可以理解。要是你的原因,證明你現在後悔了。世界上沒有賣後悔藥的。你當時的舉動,已經傷了她的心。我心裡的創傷是很難再完全癒合的;

    其二、既然已經分手了,而且對方還有了男朋友,你再去糾纏是非常不道德的。該放手時就在放手,大家以後還能做好朋友。如果你這樣做,恐怕以後連好朋友也做不成了。忘記過去儘管很難,但我們人還得往前看。我建議你重新開始,去繼續努力尋找你的幸福,這樣才是最明智的選擇,也不會再傷及對方。

  • 9 # MG龍文

    分手後,我不會跟前任有任何聯絡,更何況她已經有了新的生活。說起前任的話題,總是讓人唏噓!這讓我想起了一部電影《前任攻略》,那些很多年卻沒有在一起的人,不過是一個不甘心,一個不夠愛。我想你們彼此就是這種狀態,你不甘心,她不夠愛!

    生命中我們會遇見很多和錯過很多人,誰不想跟一開始就遇見的人走到最後,沒有誤解,相互依偎一輩子。但是愛上的感覺有多美妙,現實就有多殘酷,當激情消退,有多少感情可以扛過歲月的折磨,又有多少人走到最後。

    既然當初已經選擇放手,如今又何苦糾纏不休。絕然的愛過離開後,再次面對時,已傷過的心怎能夠從容面對。或許你仍在執著對她的愛戀,沉浸在過往的美好。然而那又怎樣,又能怎樣,分手的原因縱使萬般無奈,但結果已註定你們成為了彼此的過往。當初愛的有多深,分開後就會有多痛。就像一張折過的白紙,再怎麼撫平,傷痕依舊!

    分手後的你們,做不成朋友,因為彼此傷害過,也做不成敵人,因為彼此相愛過!所以何不坦然的放手,還彼此自由,放過她何嘗不是放過自己。愛是付出和犧牲,不是佔有和索取,再次見證她的幸福,你是否應該深深的祝福!揮一揮手,對過去說再見,做一個好的前任,就像死了一樣,永遠消失在她的生活中。

    因為愛過,所以不要再打擾,虔誠的為她祈禱。因為要對彼此負責,所以不會保留任何資訊,才能勇敢的往前走,追求各自的美好。

    “天長地久有時盡,不應有恨月常圓”與君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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