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註冊資本金額要求: 一、註冊資本初始資本金是什麼意思
註冊資金就是企業所有者對企業投入的初始資本金,今後隨著企業的經營和發展,如果增減超過20%時,要隨時到工商部門進行更改。 企業成立時,工商局給你一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你按註冊資本金的數額,把該資金送存到銀行,按預先核准的名稱存入,等企業工商執照拿回來後,就可以使用了,但不能抽走資金。如果企業註冊成立後,你們把註冊資金取走了,而不是用於企業經營,那就違反了公司法的規定,屬於抽逃註冊資金罪。
二、資本要求
2006年版公司法最低註冊資本
2006年新公司法實施後,註冊公司最低註冊資本為:
1.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 ——新公司法第26條
2.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且股東應當一次繳足出資額 ——新公司法第59-64條
3. 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500萬元 ——新公司法第81 條
2006年公司法修改後取消了按照公司經營內容區分最低註冊資本額的規定,將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從10萬―50萬元統一降至3萬元,將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從原來的1000萬元降至500萬元。且沒有采納授權資本制,但卻允許兩種公司的資本都可以分期繳納,而不必一次性繳足,只是要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首期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最低限額),而其餘部分必須在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實收資本驗資製為核准制,僅存27類金融相關企業仍需驗資註冊資本。
出資比例結構方面,一是將工業產權擴大到整個智慧財產權,二是取消了無形財產出資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規定貨幣出資的金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30%,更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變了對股東出資的立法方式,以一個富有彈性的抽象標準“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取代了原來機械、固化的全面列舉式的規定,不僅實質性地擴大了股東出資的範圍,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種投資資源和社會財富,最大限度地滿足股東和公司的投資需求。
在中國成立公司的,按照這類公司的實際情況要求公司出資辦理。確保這類公司能夠正常的辦理工商註冊,註冊時對這類資本進行驗資辦,有限公司在成立時最低不得低於3萬元,進行繳付這類公司的註冊資本進行辦理。
初始註冊資本金額要求: 一、註冊資本初始資本金是什麼意思
註冊資金就是企業所有者對企業投入的初始資本金,今後隨著企業的經營和發展,如果增減超過20%時,要隨時到工商部門進行更改。 企業成立時,工商局給你一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你按註冊資本金的數額,把該資金送存到銀行,按預先核准的名稱存入,等企業工商執照拿回來後,就可以使用了,但不能抽走資金。如果企業註冊成立後,你們把註冊資金取走了,而不是用於企業經營,那就違反了公司法的規定,屬於抽逃註冊資金罪。
二、資本要求
2006年版公司法最低註冊資本
2006年新公司法實施後,註冊公司最低註冊資本為:
1.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 ——新公司法第26條
2.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且股東應當一次繳足出資額 ——新公司法第59-64條
3. 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500萬元 ——新公司法第81 條
2006年公司法修改後取消了按照公司經營內容區分最低註冊資本額的規定,將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從10萬―50萬元統一降至3萬元,將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從原來的1000萬元降至500萬元。且沒有采納授權資本制,但卻允許兩種公司的資本都可以分期繳納,而不必一次性繳足,只是要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首期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最低限額),而其餘部分必須在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實收資本驗資製為核准制,僅存27類金融相關企業仍需驗資註冊資本。
出資比例結構方面,一是將工業產權擴大到整個智慧財產權,二是取消了無形財產出資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規定貨幣出資的金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30%,更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變了對股東出資的立法方式,以一個富有彈性的抽象標準“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取代了原來機械、固化的全面列舉式的規定,不僅實質性地擴大了股東出資的範圍,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種投資資源和社會財富,最大限度地滿足股東和公司的投資需求。
在中國成立公司的,按照這類公司的實際情況要求公司出資辦理。確保這類公司能夠正常的辦理工商註冊,註冊時對這類資本進行驗資辦,有限公司在成立時最低不得低於3萬元,進行繳付這類公司的註冊資本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