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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晚,針對孟美岐、吳宣儀、張紫寧或將退出火箭少女一事,騰訊影片,騰訊影片創造101一同釋出宣告迴應,稱周天娛樂擁有火箭少女101成團後兩年內的獨家經紀權,樂華娛樂、麥銳娛樂的解約主張,既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亦是視雙方簽署的合作合同約定於不顧,並要求繼續履行合作合同。對於樂華娛樂和麥銳娛樂宣告中提到的“超負荷的不合理工作安排”、“長時間忍受著傷痛的折磨”,騰訊方面也表示不屬實。8月15日,@騰訊影片 @騰訊影片創造101 同時釋出宣告稱,自從#孟美岐吳宣儀紫寧退出火箭少女#後,周天娛樂及《創造101》節目組一直在積極地與兩家公司聯絡,但對方解約意志堅決。對於樂華、麥銳及三位藝人的嚴重違約行為,現已分別依法提起訴訟。這場官司誰能贏?孟美岐等人會面臨鉅額賠償嗎?這會對三人以後發展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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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孤獨1749

    既然前期樂華娛樂、麥銳娛樂能夠發出解約函,必然是經過慎重考慮的,是吳宣儀等女團成員深思熟慮後做出的決定,他們的理由是周天娛樂不考慮女團成員身體超負荷工作,一直忍受傷病,由於都只是單方面的說辭,無法驗證真假,只能從未來可能的發展方向分析一下。

    根據報道,騰訊旗下的周天娛樂擁有創造101女團兩年的經紀權,簽署了兩年的合同,現在101女團勢頭良好,對於女團成員單方面宣佈退出,騰訊影片申明不同意是最正常不過的,簽署合同按照合同履行也是契約精神的要求,三個人氣成員既然公開要退出,其中必然是有矛盾,考慮娛樂圈很多人氣明星曇花一現的多,在人氣最高值拼命安排工作,及時搶佔有利地位,也是業內常態,當然這些沒有證據,不過也可以推測到,至於是否有傷病也只有成員自己知道。

    考慮雙方都已經公開矛盾,未來繼續合作的可能性不是沒有,但是可能性很小,涉及的違約責任,如果無法協商一致,打官司是不可避免的,因為有合同存在,女團成員如果堅決不履行合同,騰訊影片也不可能強迫其履行,只能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相關的賠償,不知道違約金的約定情況如何,不過考慮騰訊的一貫作風,好不容易捧紅了幾個人,索要的賠償金肯定不會低,具體情況當然以合同為準,如果約定數額巨大,就要考驗未來合作伙伴的財力了,實力雄厚不要緊,不然就要揹負鉅額債務。

  • 2 # 覔亖甴成

    公司間的利益博弈,不知道最後誰輸誰贏(看好鵝廠,畢竟中國壟斷地位)。但有一點可以確定,就是宣儀美崎肯定最難受,如果被騰訊封殺兩年,後果可想而知。希望樂華以大局為重,別毀了宣儀她們。

  • 3 # 銳影Vanguard

    騰訊今日發出宣告針對三人解約,首張專輯媒體見面會等作出迴應:自9日收到聯合宣告時,一直積極協商,提出的誠意方案不僅不被接受,仍堅持要解約。並且提出,對孟美岐、吳宣儀、張紫寧的違約行為提起訴訟,對8月18日的首張專輯見面會如期舉行,除三人外, 其餘八人均出席。

    導致這樣的結果,相信對那三人本身是二次傷害。作為公司藝人只有服從,雖然公司做法實在不是明智之舉,但是這三人夾在中間明顯是左右為難,形成今天這個局面也是雙方都不想的。

    其實對於三人來說,101是真的把她們塑造成為明星,至少在此之前,對於她們三人,我是不認識的,透過這個節目走紅後,三人所屬公司過河拆橋實在令人心寒。騰訊花大價錢買來版權,從節目開播就備受吐槽,最後歷經坎坷,終於將11人團組建,最終還要面臨散團的危機。

    宣告中提出了具有誠意的協商,相信騰訊也是對這個團抱著砸錢也要砸火的態度,但是對方公司不僅沒有合作的意識,最後還要做垂死掙扎。

    於是,鵝廠終於黑化,要升級打怪,變身鈕鈷祿·鵝。昨日三人紛紛發文:一切磨難都是成長的必經之路,感謝陪伴,風雨兼程,無怨無悔。吳宣儀發文:心照不宣,一眼萬年。初心,感恩,做自己。

    不少粉絲吐槽,進了火箭少女以後,鵝廠的資源很好,大型節目能上就上,新歌能唱就唱,最終是火了,但是人卻要退團了。

    當然也有心疼三人的,因為合同上寫的兩團並行,騰訊違約不讓樂華參加宇少的活動,宇少是和南韓行船同事推出的組合,即將回歸,在騰訊不合理的行程下,兩位都出現身體不適,才選擇退出。

    當然最終結果會是什麼?可能還是鵝廠的戰鬥力比較強。

  • 4 # 律師獨角獸

    這樁娛樂公案最終的結果肯定得等待法院判決,基本上可以斷定,違約一方必然會承擔鉅額賠償,否則雙方的律師團隊就白拿那麼高的薪水了。

    第一是關於違約的問題。從目前的新聞來看,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一方強調超長的工作時間和傷痛,一方強調雙方簽訂的為期兩年的經紀合同。具體是誰違約,主要得看合同規定的細節,這個合同我們暫時看不到。大膽猜測,合同上對工作時間進行了規定,但是合同上肯定白紙黑字寫明瞭周天娛樂擁有火箭少女101成團後兩年內的獨家經紀權,並且樂華娛樂、麥銳娛樂主張的超長工作時間還需要實際證據的支援。客觀來說,我站在企鵝這邊,相信企鵝方是根據合同辦事。

    第二是關於賠償的問題。雙方的矛盾已經公開化,繼續履行合同幾無可能。那麼打官司主要打的就是違約金的問題了。合同中的違約金條款暫時保密,但肯定是一個天價。看起來樂華娛樂、麥銳娛樂需要承擔的不是一個小數。但是對於題目中擔心的,孟美岐等人會面臨鉅額賠償的問題,我倒是覺得不會發生。因為合同肯定是雙方娛樂公司簽訂的,違約金的承擔肯定是公司負責,倒不會由藝人個人承擔。當然了,要是藝人的收入與公司的利潤掛鉤,藝人也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 5 # Java幫幫

    對之前的情理關係不是很清楚,所以不做評判;

    出現這種事肯定是因為利益關係,我相信會有比走法律程式更好的方式;

    溝通是解決一切問題的最好的方式;

  • 6 # 合理人稱

    我一個草根自己看法哦,我也有看騰訊影片創造101.深刻領悟到這打官司的本質就是孟美岐和吳宣儀就是借騰訊蹭熱度的,每期我都有看,可能他們之前出道的早,有著自己的粉絲團一直刷贊,每期都是人氣王第一第二的存在。藉著騰訊增加自己的曝關和人氣。無可厚非他們成功了,現在宅男哪個不認識吳宣儀和孟美岐呢!其實他們的目的早就達到,又何苦又要遭受之前出道初的苦再受一遍呢!他們公司也是聰明,一開始就想著演這齣戲的,這一切都是他們寫好的劇本,只是可憐了其他9個剛剛出來想進軍娛樂圈闖一闖的女孩們!算了不說了,等下被他們起訴我胡說八道就完了。

  • 7 # 巴塞電影

    火箭少女101與其他偶像女團的本質區別在於大量的粉絲參與了女團養成。他們花費了大量的時間,金錢為自己喜歡的愛豆打榜就是為了看到她們成為女團的一員,跟其他成員一起發展。所以,101不是評出個第一,第二,第三就完事了。成團之後的活動同樣不能忽視。

    如果說粉絲花費了這麼錢,成團沒多久,三名成員就要鬧脫團,愛豆的權益是得到保護了,粉絲的權益誰來保護?之前他們為這三位愛豆投入的金錢怎麼辦?樂華,麥銳給退嗎?說到底,這個行為完全違約甚至涉嫌欺詐消費者。

    所以騰訊起訴她們為自己的利益,也為了粉絲的利益。不過就目前來看,陷入脫團爭議的三位在微博上重新撿起了101的標籤。看來三方應該有了一個初步的共識,但目前三位愛豆並沒有迴歸女團參與活動,看來是還沒談妥。同時,這次被迫站在騰訊的對立面,或許會給三人的星途蒙上一層陰影

  • 8 # 一把耳刀

    這個問題老生常談了 資本面前小姐姐無能為力 公司為了自己的利益對於她們的夢想和努力不管不顧 還要拉她們出來背鍋 這很不負責 我們誰都沒有看過合約 到底怎麼回事兒也不好定奪 但封殺對藝人來說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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