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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航空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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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葉楓流
陸上戰鬥機和艦載戰鬥機之間的區別主要有兩個,第一個是機體結構強度。艦載機要在甲板上起降,彈射和阻攔,要在短時間內承擔巨大的能量轉化。提高強度就是增加飛機結構重量。
第二個就是艦載機普遍應用各種增升裝置,以便在短距離內起降。美國艦載機F-35C的機翼面積就比A、B型大。蘇-33加裝前翼也是增加升力。
其他方面的還有艦載機的機翼摺疊機構,基體材料的耐腐蝕處理,甲板繫留裝置,維護保養要有防潮步驟。為了彈射拖曳方便,前起落架採用雙輪,為了提高安全性,儘可能採用雙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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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曉偉
氣動佈局是沒有區別的
拿最簡單的例子,米格29跟米格29K你看氣動外形有區別嗎?顯然沒有,那麼有人會說中國殲15有鴨翼,其實鴨翼並不是艦載機必備品,可以有也可以沒有。
艦載戰鬥機主要對戰鬥機的結構強度有要求,畢竟幾十噸的東西一下砸在甲板上當然對強度要求很高,再者對艦載機抗高鹽 高溼度的要求比較高,還要求佔地面積小航母機庫很小也是寸土寸金的地方。
氣動是沒有任何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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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憤然骷髏
提問的問題是“氣動設計最大的區別”,我個人理解可能換成“氣動設計遵循原則的最大區別”會更清晰一些。前面幾位回答都講到了艦載戰鬥機一般都要遵循短距起降、耐受強烈衝擊的結構、耐鹽霧腐蝕、尺寸儘量小(摺疊)等等與普通陸基戰鬥機的設計區別,在這裡我重點就艦載戰鬥機在氣動設計方面所遵循的原則與陸基戰鬥機有何不同來闡述。
1.眾所周知,艦載戰鬥機需要在艦船上起降,而艦船在海上所面臨的自然環境讓艦載戰鬥機天生就面臨比陸基戰鬥機更嚴峻~比如說艦載機在起降時甲板的晃動,由於艦島等上層建築引起的亂流等等,所以,艦載機在氣動設計上首先要遵循的原則就是可控性要好,意思就是說艦載機的氣動設計能夠儘量對外來的氣流乾擾不敏感,而對自己的操控要敏感。對於抗亂流這個要求,艦載機氣動設計上一般都會採用控制翼載荷的辦法~也就是有意把翼載荷設計的較高一些,這個方法跟需要超低空突防的對地攻擊機設計選擇類似,都是利用較高的翼載荷對空氣亂流不敏感的特性來實現戰機穩定起降和飛行。另外對於操控性的要求,艦載機設計上通常採取加大控制翼面來實現,一般而言,艦載機的可活動翼面(包括水平尾翼、垂直尾翼和襟翼、副翼、鴨翼等輔助翼面)的面積佔總翼面面積的比率都相對陸基戰鬥機要高。
2.由於航母甲板長度非常有限,所以艦載機需要考慮短距起降是必然的事情。但是如第一點所敘述的那樣~艦載機的翼載荷比較高,所以透過降低翼載荷來達到短距起降的目的是行不通的。這是一對非常矛盾的事情,既要翼載荷比較高,又要能夠有比陸基戰鬥機更大的升力以實現短距起降,那設計師只能從最大升力係數來想辦法了~~請注意,一般飛機氣動設計遵循的原則是優先追求最優升阻比!而不是最大升力係數!所以,為解決短距起降的艦載機設計上,追求最大升力係數成為優先選擇~為此增大阻力都在所不惜。正是因為艦載機優先追求最大升力係數,所以,在氣動設計上相對於陸基戰鬥機有明顯的區別:比如說蘇27上艦變成蘇33就要加鴨翼,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提高最大升力係數~~雖然蘇27本身的最大升力係數就已經很優秀了。再比如,艦載機的機翼翼型都會選擇比較厚的翼型,無他~最大升力係數比較好而已,比如F14、F18、F8等等,像F104那樣如剃刀般鋒利的翼型,對海軍戰鬥機來說寧可不要速度也不要這種機翼。所以,艦載機通常最高速度都比不過陸基戰鬥機(因為不追求最佳升阻比)。能夠同時解決最大升力係數與高速這對矛盾的只有F14這種可變後掠翼的設計。為追求最大升力係數,艦載機可謂無所不用其極,什麼前緣縫翼、後退式襟翼、三段式襟翼、吹氣增升等等增升措施,能用的全用上。
3.對於如法國陣風和F18這兩種典型的陸海通用型飛機為啥能適應航母的起降這個問題,我的回答是:一,這二者都是中型戰鬥機,航母彈射器能夠有足夠的餘量把飛機加速到需要的起飛速度;另外,發動機技術的進步使飛機推重比大大增加;這兩點就變相的降低了最大升力係數的要求。二,先進的氣動設計佈局,如陣風的近耦合鴨翼設計,F18的大邊條翼設計,這兩種設計都很大程度上解決了最大升力係數與最佳升阻比這對矛盾。另外,由於艦載版本的陣風和F18都會因為結構加強而導致重量增加,同時也增大了翼載荷。所以,這兩種飛機可以以一種氣動設計來應對海陸兩種使用環境,不過代價就是最高飛行速度都不太高,不過也夠用。
以上就是我理解的艦載機和陸基戰鬥機氣動設計原則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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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航母甲板降落成功
常規起降艦載戰鬥機在航母上採用大迎角攔阻降落,要求飛行員下視屆非常好。同時艦載戰鬥機要求低速操縱效能好,一般要加大機翼面積。至於題主問的氣動外形方面,艦載戰鬥機與岸基戰鬥機沒有什麼區別。電子戰飛機由於裝備數量少,海空軍分別研製成本太高。在上一代電子戰機,空軍EF-111A和海軍/陸戰隊的EA-6B退役以後,美軍只研製EA-18G一種電子戰飛機。EA-18G在艦載機F/A-18F雙座型的基礎上研製,而且基本上保留了F/A-18F的作戰能力。而空軍不再單獨研製電子戰飛機,直接裝備EA-18G。注意不是再搞一個陸基型的EA-18G,而是直接在陸上機場使用艦載機。還有澳洲空軍也是直接在陸上機場使用F/A-18E/F艦載戰鬥/攻擊機。
回覆列表
航空母艦艦載機也是屬於戰鬥機的一種,實際上有一些艦載機的型號也被用作陸基戰鬥機,其中最為突出的就是美國波音公司的F/A-18系列,F/A-18E/F超級大黃蜂戰鬥機是目前波音公司仍然在生產的艦載機系列,同時這款戰鬥機還被科威特空軍作為戰鬥機增購的機型。
在氣動佈局上航空母艦艦載機與陸基用途的戰鬥機是沒有什麼區別的,有許多人對於殲-15艦載機的鴨翼有疑問,其實帶有鴨翼並不是艦載機氣動佈局的特色,包括蘇-30SM等都是採用鴨翼結構。
大部分航空母艦機的機翼以及其他大型結構是採用摺疊的方式,這個可以減少艦載機在航空母艦上的佔地面積。但是也有特例,這就是法國的陣風M戰鬥機。陣風M艦載機是在陸基用途的陣風戰鬥機的基礎上改進而來,除了加強起落架之外變動不大。
所以說航空母艦艦載機與常規的陸基戰鬥機的氣動佈局區別不是很大,包括美國的F-35C和F-35A戰鬥機就在機翼面積上有區別的,別的發動機和航電等都是類似的。艦載機可以作為陸基戰鬥機使用,F/A-18E/F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