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考的全稱是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
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是原中國計算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和水平考試的完善與發展。這是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原資訊產業部)領導的國家級考試,其目的是,科學、公正地對全國計算機與軟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水平測試。
該考試分為 5 個專業類別,並在各專業類別中分設了高、中、初級專業資格考試,囊括了共 28 個資格的考核。透過考試獲得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從事相應專業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從獲得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階工程師)。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實施全國統一考試後,不再進行計算機技術與軟體相應專業和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因此,這種考試既是職業資格考試,又是職稱資格考試。同時,它還具有水平考試的性質,報考任何級別不需要學歷、資歷條件,只要達到相應的技術水平就可以報考相應的級別。
考試級別:
計算機資格考試劃分為計算機軟體、計算機網路、計算機應用技術、資訊系統和資訊服務共 5 個專業類別,並在各專業類別中分設了高、中、初級專業資格考試。人社部和工信部將根據發展需要適時調整專業類別和資格名稱。
計算機資格考試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試的級別不盡相同,所以,大多數類別的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生可以在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上的“考試安排”欄目中查詢每次的考試計劃。
考試性質:
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以下簡稱計算機資格考試),是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以下簡稱人社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原資訊產業部,以下簡稱工信部)領導,全國計算機軟體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軟考辦)負責實施和日常管理的對全國計算機與軟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的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水平測試。
根據原人事部、原資訊產業部頒佈的《關於印發〈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和〈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華人部發 [2003] 39 號),計算機資格考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統一規劃。透過考試獲得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從事相應專業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從獲得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階工程師)。計算機資格實施全國統一考試後,不再進行計算機技術與軟體相應專業和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因此,這種考試既是職業資格考試,又是職稱資格考試。
同時,這種考試還具有水平考試性質,報考任何級別不需要學歷、資歷條件,只要達到相應的技術水平就可以報考相應的級別。部分級別的考試已與日本、南韓相應級別的考試互認,以後還將進一步擴大考試互認的級別以及互認的國家。
軟考的全稱是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
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是原中國計算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和水平考試的完善與發展。這是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原資訊產業部)領導的國家級考試,其目的是,科學、公正地對全國計算機與軟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水平測試。
該考試分為 5 個專業類別,並在各專業類別中分設了高、中、初級專業資格考試,囊括了共 28 個資格的考核。透過考試獲得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從事相應專業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從獲得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階工程師)。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實施全國統一考試後,不再進行計算機技術與軟體相應專業和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因此,這種考試既是職業資格考試,又是職稱資格考試。同時,它還具有水平考試的性質,報考任何級別不需要學歷、資歷條件,只要達到相應的技術水平就可以報考相應的級別。
考試級別:
計算機資格考試劃分為計算機軟體、計算機網路、計算機應用技術、資訊系統和資訊服務共 5 個專業類別,並在各專業類別中分設了高、中、初級專業資格考試。人社部和工信部將根據發展需要適時調整專業類別和資格名稱。
計算機資格考試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試的級別不盡相同,所以,大多數類別的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生可以在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上的“考試安排”欄目中查詢每次的考試計劃。
考試性質:
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以下簡稱計算機資格考試),是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以下簡稱人社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原資訊產業部,以下簡稱工信部)領導,全國計算機軟體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軟考辦)負責實施和日常管理的對全國計算機與軟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的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水平測試。
根據原人事部、原資訊產業部頒佈的《關於印發〈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和〈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華人部發 [2003] 39 號),計算機資格考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統一規劃。透過考試獲得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從事相應專業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從獲得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階工程師)。計算機資格實施全國統一考試後,不再進行計算機技術與軟體相應專業和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因此,這種考試既是職業資格考試,又是職稱資格考試。
同時,這種考試還具有水平考試性質,報考任何級別不需要學歷、資歷條件,只要達到相應的技術水平就可以報考相應的級別。部分級別的考試已與日本、南韓相應級別的考試互認,以後還將進一步擴大考試互認的級別以及互認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