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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藍白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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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嘴上留德
愛情不應該極端,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
愛情是個奢侈品,你擁有它,你是幸運的。
你沒有它,你也是幸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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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柒玖8零
愛情當然不應該極端了!有這種極端思想態度的人肯定特別自私,要麼就是被愛情傷害過而產生報復心態的人!偏偏愛情就是一種無私無畏的奉獻,自私與愛情永遠就是針鋒相對!
愛情的形成是兩人之間有感而發,然後才有了情,這種感情的產生它不是說永久性是存在著,它隨時都有變化的可能性。因此有分手、有離婚、有移情別戀,這便是愛情悽悲難以承受的一面!誰也不能保證得了一生,海誓山盟不代表地球不轉,愛情也有老化的時候,哪能強制約束愛就必須一塵不變到老鬢白!
極端是人的一種對人或事情的偏激心態,過分要求必須達到自己想要的結果,甚至運用不擇手段!這種極端行為的人往往容易受到傷害,因為不是自己期盼的結果,那就是結果背叛欺騙愚弄了我!於是會有極端行為相繼發生,對人或事情都存在著危害性,所以極端思想也是個別不是普遍現象!
其實說白了愛情與有著極端思維的人根本不可能有攪和的機會,兩者之間產生好感的機率特別少!極端,關係到的是性格,愛情的前提元素也是性格相輔相成,性格不合哪裡來的愛意?相互本身存在矛盾、兩極化,更就沒有所謂的愛情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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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尋醬Erin
無論何時我都要建議大家,不要走極端。
之於感情、之於任何事情。
我所理解的愛情裡的走極端,是要麼在一起時愛的要死要活,要麼分開時生無可戀要死要活;是為了愛情放棄其他重要的人和事,而選擇傷害自己,傷害別人。
“要麼一生,要麼陌生。”於我而言,是另一種意思。相愛的時候,我想和你度過一生。分手變陌生人,也許是因為先放棄感情的人是你,而我還沒有走出去,所以不如不見;也許是不願意兩個人彼此尷尬。分手後還能做朋友是我最不理解的,即使還對你有感情,我也會讓自己理性、遠離。
所以,對我來說這不屬於極端。只不過是自己放不下這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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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流星雨最相思
我覺得沒必要這樣!有的婚姻,兩人沒有感情磕磕絆絆過了一輩子,有的倆人明明很相愛,最終卻沒能結婚在一起,生活中這樣的事情很多。如果愛一個人沒能在一起,沒必要走極端,以後成為陌生人,不來往,不聯絡。可以像朋友一樣偶爾打個電話,心裡默默祝福對方,不也是一種選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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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獨自成山不用
愛情,不該極端,思路周全,該繼續,就當仁不讓,該分手,就要果斷決絕,不該藕斷絲連,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要麼一生,要麼陌生,這句話是沒錯的。
給不起的愛,就請你放過我,也放過你自己,得不到的愛,就請你放過自己,也饒了對方。
最忌諱,兩個人明明不合適,卻因為捨不得,放不下,貪圖一時歡愉,相互糾纏,相互損耗,直至兩敗俱傷,這是得不償失。既然無法走下去,那就斷了吧,無法一生,那就陌生。
有的人明明分了手,也彼此有了愛人,卻依然舊情難忘,念念不忘,既唐突了前任,也辜負了現任。一旦見了面,很可能死灰復燃,卻依然無法好好相處,倒不如從此,山長水闊,各自天涯,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在感情裡,我最佩服的人,不是窮其一生心裡裝著一個永遠不可能的人,而是在愛著的時候,全心全意愛著眼前人,離開後,再也不會提起,形同陌路。
最專心的人,不是一輩子只愛一個人,而是愛一個人的時候,全心全意。然而,很多人是,心裡有座墳,埋著未亡人,這個人永遠得不到,也忘不掉,這對後來者不公平。
不要用長情來掩飾自己的辜負,不要用藕斷絲連來遮掩自己的薄情。
真正的深情是,和你在一起時,只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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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戀愛知識
首先感謝邀請,對於這個問題每個人理解應該是不一樣的,有的人確實就會這麼想,對於我而言,就是像你所謂的這種,要麼一生,要麼陌生。在分手後是不可能做朋友的,因為我愛你的時候就是愛你,當然你不愛我的時候我也不會再去打擾你,和你有聯絡的。就是那句再見只是陌生人。因為愛過,所以不可能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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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伊春美食美客
得到愛情的人愛得轟轟烈烈,失去愛情的人恨得咬牙切齒。沐浴愛河的人甜蜜如初,失去背叛的人痛不欲生。不管是誰辜負了誰,有的人就是非常的極端。不管是誰離開了誰,有的人就是那種坦然面對。所以說,走極端的也好,能夠放下的也好,只要是愛一場,我想就別傷了和氣,就放下過去重新開始。
其實在愛情這個浩瀚的海洋裡,有的人真的是走極端,要麼愛一生,要麼永遠陌生。其實我覺得愛情沒有必要這樣自我的傷害,也沒有必要去傷害別人。擁有愛情的人一定要知道愛在哪裡,一定要明白愛的真諦,不要把愛情看得過分的簡單,也不要把愛情看的過於遷就。其實我們從容的看待愛情,就是為了有一天一旦失去,我們不至於瘋狂。就是為了有一天我們受到傷害,也不至於那種窮追猛打,怨恨終生。有多少愛可以重來,又有多少愛失去了,變成了傷害其實真的愛情就是一個折磨人的情仇。讓人抓狂,讓人不知所措,讓人迷茫,又讓人不知道去往何方,真的是一旦失去愛情,對於那些心態好的人家會放下包袱,從新起航,對於那些心態不好的,會怨恨終生,不會放過你。所以我說愛情不要有極端,愛情應該有理智,即使失去愛情,我們也不互相傷害,即使沒有愛情,我們也只是陌生人,卻不是仇人。 所以說我不贊成愛情的領域裡有極端的感覺。有的時候這種表情,這種心態讓人害怕,讓人恐懼,所以說害別人就是害自己,不原諒別人就是不原諒自己,因此我說愛情不要走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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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當然不必,在情感問題上,極端行為是瘋子才會去做的事。而瘋子是不配擁有愛情的。
要麼一生,要麼陌生,這種觀點近乎於綁架,要麼你和我過一輩子,要麼我們從此是路人,想想和持這種觀點的人談戀愛,就蠻恐怖的,那如果過不了一生,還不允許人離婚了不成?
談戀愛是兩個人互相考察和建立感情的過程,考察的結果怎樣,相互的感情能否越來越深,決定了戀愛關係還要不要持續,能不能達到最終結婚的目的。其中任何一方對另一方不滿意,都可以終止戀愛關係。這並不絕對意味著其中一方有問題,而可能只是不太符合他或她戀愛物件的期許。換句話說,兩個人戀愛不成,不是有多大仇多大恨,而是其中一方或雙方認為對方不是自己理想的物件,僅此而已,而“要麼陌生”的態度,那就相當於反目成仇了,無端端給自己找個仇人,那談戀愛還真是挺讓恐懼的。
戀愛不成,其實仍可以做做普通朋友,不管怎樣,多個朋友總比多個仇人好太多,難道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