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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鼎胡寶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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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孽海泛舟
1.一切為了結構。
老歐最喜歡幹這事兒,用增減筆畫達到結字平衡和謀求變化生動,詳見《化度寺》《九成宮》,老歐我服你。
2.體現古人的學問與文化,下圖有例。
這是著名的天下第一“避”,因為她是康熙皇帝所書,無人敢提醒,再說了皇帝有造字特權,你能怎麼樣?
上圖是孔廟中的對聯,兩詞取富貴無頭,文章通天之意。
杭州著名景點,花港觀魚,立意深刻,為康熙皇帝之作,他信佛,寫四點為火,烤魚不可活,三點亦可成水,有水自可暢遊無限。
“蟲二”兩字早有文字記載,自可考證一二,褚人獲的《堅瓠集》引《葵軒瑣記》說:唐伯虎給妓女湘英題家扁:“風月無邊”。看見的人都說美。祝枝山見了說:“這是嘲汝等是蟲二的。(伯仲:為一二,大蟲為老虎,伯虎為一,蟲二之意便不言而喻了)”湘英問是什麼意思,祝枝山說:“風月無邊,不是蟲二嗎?”湘英始終覺得美,不改變想法。但褚人獲也不敢肯定是否典出於唐伯虎。後來,在杭州湖心亭有“蟲二”,是乾隆所書。
3.根本就是寫錯了,所以添減筆畫。
《倪寬贊》看這兩個舊,是不是有一個寫成了“田”?
《陰符經》中的執和私,兩個添筆。
蘇大學士的樸,是“樸”還是“樣”?
米癲的多一點,不過這個“孰”字添點,也許是為了照顧結構,可能是一點點偏了,索性再加一點,求正。
我們在臨習過程中,是可以照搬,照做。我舉個例子,很多人學習《蘭亭序》其中有個“群”字,末豎破鋒,成了兩豎,有的人創作中,照貓畫虎,臨習還是要注意避免下,不要讓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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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書畫可愛寶貝
我認為,古人在書法當中可以減損筆畫,那是為了漢字空間的完美。
漢字是一個固定的體格。不管是在什麼立場上,只要確認漢字作為文字的表意性,就無法否定他對筆畫結構在實用意義上的規定。每一個字是專指的、不可混淆的。要不然,我們的漢字就變成混亂不堪的大雜燴,既無法使用,也沒有表意性可言了,這是與文字這一概念完全相悖的。甲骨文和陶器刻文之所以很難稱得上真正嚴密的文字體系,秦始皇之所以在以武力征服六國之後,立即從事文字統一工作,其原因都是一目瞭然的。
書法以漢字為基礎,這意味著手法在形體外觀上不可能與文字的原則背道而馳。這很能理解,當我們立足於書法美學的立場,在書法作品的欣賞過程中,自然不應該強調字的正誤、內容的對錯等等文字上的問題而較注意其書法的表現性,但如果面對一副錯別字充斥的手法,我們理所當然的也會覺得興味索然。一個書法家即便在創作上有如何高層次的能力,但如果他是白字先生,亦足以令人大倒胃口並嚴重損害他的形象。這是一種非常微妙但又相當特殊的審美心理。
因此,字的筆畫的正確作為書法的基礎,誰說不帶藝術色彩,但卻以書法的藝術表現並非勢不兩立,他們可以而且應該相互攜手合作。在書法強調自己的空間性格之時,漢字的筆畫的正確幾乎成了空間分隔的最基本的限制,任何一種分割都必須以字的準確無誤為前提。楷書、隸書如此,草書亦如此。我們在此中看到的是一種有趣現象,藝術上的表現以實用理由為準。看似荒謬,實則深意寓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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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石竹藝術館
古人寫字重在意,意境到了,與筆畫的多少就沒多大關係了,總之筆畫的多少還是為了美觀,在這一篇文字當中起到結構平衡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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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黔中老青年
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我認為漢字是一個固定的體格。不管是在什麼立場上,只要確認漢字作為文字的表意性,就無法否定他對筆畫結構在實用意義上的規定。每一個字是專指的、不可混淆的。
要不然,我們的漢字就變成混亂不堪的大雜燴,既無法使用,也沒有表意性可言了,這是與文字這一概念完全相悖的。
甲骨文和陶器刻文之所以很難稱得上真正嚴密的文字體系,秦始皇之所以在以武力征服六國之後,立即從事文字統一工作,其原因都是一目瞭然的。
書法以漢字為基礎,這意味著手法在形體外觀上不可能與文字的原則背道而馳。這很能理解,當我們立足於書法美學的立場。
在書法作品的欣賞過程中,自然不應該強調字的正誤、內容的對錯等等文字上的問題而較注意其書法的表現性,但如果面對一副錯別字充斥的手法,我們理所當然的也會覺得興味索然。
一個書法家即便在創作上有如何高層次的能力,但如果他是白字先生,亦足以令人大倒胃口並嚴重損害他的形象。這是一種非常微妙但又相當特殊的審美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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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goody1
最簡單明瞭的回答就是,我們可以看看古人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元 趙孟頫《定武蘭亭跋》:“結字因時相傳,用筆千古不易。”
什麼意思呢?就是說,筆法就是那些,從古至今變化不大。但是結字的方法,可以因時而變。
換句話說,趙孟頫已經觀察到,一個字的寫法,從古至今一直在變化。
下面舉一個例子。
趙孟頫在《真書千字文》裡面的善字是左邊這樣寫的:
同樣是趙孟頫這個人,他在《膽巴碑》裡是右邊這樣寫的:
所以,一個字的寫法,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隨著歷史長河的變遷,慢慢地在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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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橙哥雜說
古人沒有“書法”的概念,寫字就是寫字,實用第一,不會因為寫字的時候故意減損筆畫或無意寫了錯別字而被詬病。
有些字缺筆畫是有意為之,如《蘭亭序》中的“流”字,王羲之有意省略了一點,後人也跟著模仿,大家都習以為常,不認為有問題了。但今人寫字,要是把“流”的上面一點省略,就是錯別字,考試時是要扣分的。
古人寫字是隨心所欲,沒有中書協定規矩,“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別人管不著”,反正寫出來的字是好字,別人也能識別就成。
還有《蘭亭序》中的“聽”字,左邊的“王”和右邊“心”字上面的一橫被省略。我猜測,“王”應是有意為之,而“心”上一橫則屬無意,寫漏了。但別人仍然能識別那是“聽”字,沒必要修補。
其實,今人寫字也常常有意減損筆畫或無意寫錯別字,不經意間寫多或寫少筆畫,都是人之常情,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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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只所以成為藝術,除漢字的象形,毛筆.宣紙,墨汁等工具的要求外,多一筆,少一筆並不影響其書寫的功能也是重要因素。比如碑,富,流等,取掉頭上的點,類似的字很多。這裡不浪費大家的時間,因為關注書法的朋友都有體會,尤其行草書,增減筆畫的情況更明顯。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