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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育觀世界

    首先,對於名爵公司此次在廣告宣傳中將國六新車的價格錯打為12.98元的行為,我認為可能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過失疏忽。也就是說名爵是在本次廣告稽核中不夠規範,存在紕漏,因此讓群眾產生誤解;二、有意為之。我們也可以換一種角度思考這個問題,這也許是名爵有意為之故意將廣告設計成這樣藉以吸引群眾前來諮詢新車情況。在我看來,無論是哪一種原因,名爵都應該為在此次廣告宣傳中所存在的失誤而公開賠禮道歉。因為作為一家知名車企,其言行都是具有社會公信力的,將會產生相應的社會效力,但是在本次廣告宣傳中,名爵因為自身稽核不嚴,導致社會公眾產生誤解,認為汽車只需要13元即可購得,紛紛前往4S 店進行搶購。正是名爵釋出的這樣不實言論導致大量群眾花費時間精力前去看車,因此我認為名爵除了公開賠禮道歉以外,還可以適當的給出一些購車優惠以顯示誠意。

    其次,從這位爭吵著購車的老頭的言行中可以看出,該名老頭在日常生活中絕對也是個喜好貪小便宜之人。在本次事件中,名爵公司固然有錯,它不該將汽車廣告打錯。但是作為一名成年人,但凡精神沒有問題判斷力沒有喪失都會知道汽車的價格不可能是13元。雖然名爵公司這一錯誤廣告打出後,有許多人確實前往4S 店諮詢,但是經過銷售人員耐心解釋都紛紛表示理解,唯有這名老頭不依不饒,咄咄逼人,一定要名爵公司履行承諾以13元購車,不得不說,這就是一部分得寸進尺,揪著他人錯誤不放的人劣根性的一種體現。

    最後,希望在本次事件後名爵公司能夠吸取教訓不要再犯類似錯誤,並且用於向社會公眾承認錯誤,公開道歉。同時也希望社會上都夠多一些理解和支援,給予一些偶然犯錯的人更多的寬容!

  • 2 # 民間那些事兒

    事情發生在河北秦皇島,某4S店因在出租車上打錯廣告 把12.98萬元寫成12.98元,少了一個"萬"字,結果很多大爺大媽把4S店圍了個水洩不通,一個退休大爺一定要4S店履行廣告承諾 ,按照13元買車。

    違背常理,炒作明顯

    出租方頂燈打廣告大家習以為常,但有多少人會仔細看呢,正常人如果瞄一眼,想到是賣汽車的,也不會第一時間意識到少個萬字。

    大爺大媽們對汽車品牌認知度應該很低,就連我對這個名爵車都不熟悉,大爺大媽為何這麼熱衷,而且成群結對的去4S店“鬧事”呢?估計是半天1每人00塊,不管盒飯僱來的....

    大爺媽媽們是愛佔便宜,但是這樣有為常理的事兒他們豈能當真,前兩天發生在哈爾濱長跑搶礦泉水我信,真說他們13塊去買汽車,只能說呵呵噠。

    相關法律規定

    有網友說商家不按12.98賣車就是虛假宣傳,這個說法站不住腳。

    虛假宣傳是指在商業活動中經營者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對商品或者服務做出與實際內容不相符的虛假資訊,導致客戶或消費者誤解的行為。

    這件事不存在誤導,如果寫成11.98萬不賣算誤導,寫成12.98元屬於廣告發布有誤。

    還有網友說不按照12.98元履行違法,可以去舉報告商家。

    如果有人去工商投訴或者去法院起訴,得到的反饋結果肯定是重大誤解,顯示公平,商家可以不按這個價格賣,但應該協商,給予一定補償。

    我認為正式銷售商利用法律漏洞,才自導自演了這齣戲。

    博人眼球一時爽,終遭消費者唾棄

    策劃這樣事件確實會短期引起消費者注意,但是畢竟車輛屬於貴重物品,消費者會根據價格效能等綜合評判購買,眼球博到了,但不代表一定銷售成功。“傻子”越來越少了,玩這種套路不好使。

    我認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該主動介入,調查事情真相,該處罰的處罰,多少有欺詐消費者和影響公平競爭之嫌。

  • 3 # 說天評地鹽城哥

    13塊錢買汽車,如果是大爺大媽真實的想法,那麼他們一定是瘋了。所以這裡面應該有兩個原因:1是大爺大媽閒的無事可做就去沒事找事。2那就是4S店的炒作,招來一些老年人“做代言”,利用此事達到廣告的目的。

    先看一下第一個原因,老人們會去“沒事找事”嗎?年齡大的人,出去鍛鍊身體、旅遊、搞些老年活動,還是都願意去做的,讓他們聚在一起做些沒有結果的“閒事”,個人認為,應該是沒有人會去的。這種不光彩的上鏡,躲還來不及呢,誰會主動去參與?很明顯,這是廣告的失誤,無論你怎麼鬧,無論誰去鬧,最終都不會如願以償的,那又何必去鬧呢?

    在這兩個原因中,第二種的可能性會更大一些,那就是商家的惡意炒作。其實這種低級別的炒作真的是太多了,各種媒體的各種廣告,比如某某老人吃了下蛋公雞的蛋能走路了,穿了某某牌子的鞋老人都能大跳(只差沒說能飛)了,某某東西專家代言了等待,司空見慣不足為奇。那麼今天賣車的想出這樣一個博眼球的事件,太正常不過了。

    而這個廣告的策劃中,沒有錯者、沒有“虛假成分”這是很高明的。這個事件中,只有一個廣告的失誤,可以說這不算錯,至少這不會引起消費者的反感。誰都知道,13元錢是不可能買車的,而老人據理力爭似乎也合情合理,畢竟你是這樣做的廣告。因此說,老人在“維護自身權利”的同時,還能得到4S店的背後的廣告代言費,又何樂而不為呢。

    只想默默地問下小夥伴們:元芳你怎麼看?

  • 4 # 車行淼哥

    因為從最開始就判定是4S店在炒作,所以本人直到現在我都沒看過此影片,我只簡單看了一下描述和影片封面,我記住了三個重點:1、買車的是一位大爺;2、逼哭了銷售;3、圍觀者太多。這也是我判定炒作的依據。

    1、不是職業打假人,不會對這個廣告去較真。

    假設說真的是廣告失誤,漏掉一個“萬”字,在大眾的認知裡,一輛車的價值遠遠不止12.98元,只會認為這是失誤或是4S店的套路,根本不會去較真。

    即便是有人去較真,買車要籤合同吧,不像淘寶上下單,一旦下單就相當於簽定合同。沒有合同,4S店拿個小的車模型也可打發你。

    2、出現糾紛會有相關部門、領匯出面,不會和一個銷售去糾纏。

    任何企業一旦出現較大的客戶糾紛,由客服部門或上級領匯出面協調。廣告的失誤關一個銷售什麼事情?她的眼淚究竟為誰而流?

    3、圍觀者眾,只能說明此事更假。

    汽車行業不景氣,現在做活動的到店量可能就沒有這麼多人。為什麼一個大爺去買車,能有如此多的人圍觀?不過是擺拍需要罷了。真的有如此多的人圍觀對公司有負面影響的事件,領導早已出面,大爺也早被帶到貴賓室去安撫去了,絕不會讓如此多人圍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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