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試驗條件
對於汙水管道,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必須再回填前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前,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2)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築)應封堵嚴密、牢固,下有管堵設定放水管和截門,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
3)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不影響其它用水;
4)選好排放水的位置,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2試驗程式
在具備了閉水條件後,即可進行管道閉水試驗。試驗從上游往下游分段進行,上游實驗完畢後,可往下游充水,倒段試驗以節約用水。試驗各階段說明如下:
1)注水浸泡: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米,將水灌至接近上由井口高度。注水過程應檢查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嚴重滲水,在侵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2)閉水試驗:將水灌至規定的水位,開始記錄,對滲水量的測定時間,不少於30分鐘,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定的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
3)試驗滲水量計算:滲水量試驗時間30分鐘時,每km管道每晝夜滲水量為Q=(48q)*(1000/L),
式中Q---每km管道每d的滲水量
q---閉水管道30分鐘的滲水量
L---閉水管段長度
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
參考資料:《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質量檢驗標準》(CJJ 3—90)採用滿管閉水試驗方法
閉水試驗法按下列程式進行:
1)試驗管段灌滿水後浸泡時間不應少於24h。
2)當試驗水頭達到規定水頭時開始計時,觀測管道的滲水量,直至觀測結束時,應不斷地向試驗管段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恆定。滲水量的觀測時間不得少於30min。
3)實測滲水量應按下式計算:
q=W/(T×L)
式中 q——實測滲水量,L/(min*m)
W——補水量,L;
T——實測滲水量觀測時間,min;
L——試驗管段的長度,m。
表B.0.2 管道閉水試驗記錄表
1試驗條件
對於汙水管道,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必須再回填前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前,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2)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築)應封堵嚴密、牢固,下有管堵設定放水管和截門,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
3)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不影響其它用水;
4)選好排放水的位置,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2試驗程式
在具備了閉水條件後,即可進行管道閉水試驗。試驗從上游往下游分段進行,上游實驗完畢後,可往下游充水,倒段試驗以節約用水。試驗各階段說明如下:
1)注水浸泡: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米,將水灌至接近上由井口高度。注水過程應檢查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嚴重滲水,在侵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2)閉水試驗:將水灌至規定的水位,開始記錄,對滲水量的測定時間,不少於30分鐘,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定的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
3)試驗滲水量計算:滲水量試驗時間30分鐘時,每km管道每晝夜滲水量為Q=(48q)*(1000/L),
式中Q---每km管道每d的滲水量
q---閉水管道30分鐘的滲水量
L---閉水管段長度
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
參考資料:《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質量檢驗標準》(CJJ 3—90)採用滿管閉水試驗方法
閉水試驗法按下列程式進行:
1)試驗管段灌滿水後浸泡時間不應少於24h。
2)當試驗水頭達到規定水頭時開始計時,觀測管道的滲水量,直至觀測結束時,應不斷地向試驗管段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恆定。滲水量的觀測時間不得少於30min。
3)實測滲水量應按下式計算:
q=W/(T×L)
式中 q——實測滲水量,L/(min*m)
W——補水量,L;
T——實測滲水量觀測時間,min;
L——試驗管段的長度,m。
表B.0.2 管道閉水試驗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