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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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冷漠的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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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股權觀察室
典型案例
小齊和女朋友小楚,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
兩人相處已經有些時間了,根據家人的要求,兩人決定先舉行訂婚儀式,後領結婚證。訂婚的時候,女方小楚要求小齊拿出20萬的彩禮錢,小齊東拼西湊,終於湊足了這20萬,兩人舉辦了訂婚儀式。
然而,小齊和小楚雖然已經訂婚,但是之後的相處卻十分不愉快,多次因性格不合發生爭吵。
最後,兩人決定退掉婚約。小齊也在退婚的當時,要求小楚退還彩禮錢,理由是其中一大部分錢均是他找人借款。
然而小楚家人卻不同意了,認為彩禮屬於小齊的贈予,不需要償還。即使償還,在數量上也需要剋扣,只願償還5萬。兩人無法達成一致,最終對簿公堂。
律師說法從理性的角度出發,男女之間締結婚姻而贈送彩禮不應該提倡。但是,作為民間的風俗,婚前贈送彩禮的行為普遍存在。
法律上,存在以下情況下,彩禮應當退還: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當然後兩項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因此,上述案例中,雙方雖然訂婚,但並未領結婚證,且婚前給付的20萬彩禮,已經使小齊生活困難,小楚應當償還小齊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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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桐花吖
如果男女雙方未能結婚,彩禮要不要退還?
我只說我們這裡關於這樣的情況如何處理,處理方式很簡單,約定俗成的事。
如果是男方先悔婚分手,女方不用退還彩禮。
如果是女方悔婚在先,女方應把訂婚時的所有彩禮退給男方。
如果男女雙方因為某些原因都想分手,一般都會透過媒人商量退還彩禮的具體數目。
以前也有過因為退彩禮的事而打官司的。男方先悔婚,要求女方退還彩禮,而女方因為男方先提出的,按風俗拒絕退還。最後打起了官司,經過法院調解,女方退換給男方一半彩禮。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吧
我只說一下我們這邊的規矩,一般來說,這要分兩種情況:
1.男方悔婚,如果是男方悔婚的話,彩禮女方是不會再退回的,男方也自知情況,不會再向女方索要。
2.女方悔婚,這種情況,女方一般要歸還男方所給予的彩禮。
所以,在我們這邊,一般女方悔婚的比較多一點。這也無可厚非,我覺得這和戀愛中男女分手差不多。沒必要大驚小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