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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清泉遺夢

    很多人說到了關鍵“禁海”,但是為什麼會禁海呢?這就值得說一說了!任何一個政權的衰敗和崩潰和他的綜合國力的衰敗和崩潰息息相關,而支撐綜合國力提升的是經濟實力財政能力!然而,問題來了,好的財政能力的前提條件是你得有錢!很明顯我們古代是不能或者說幾乎不能自主控制貨幣的!原因很簡單,我們產不出那麼多銀子!而明朝前半階段由於高度強盛的實力萬國來朝的盛況為明朝帶來大量的銀子,銀子雖然是金屬貨幣但是也遵循一般規律,既供過於求就會造成通貨膨脹!當時朝廷看到這嚴重的通貨膨脹的時候為了控制白銀的量所以採取了禁海政策,而日本是資源稀缺的國家,我們禁海就等於斷了他們的活路,所以造成了倭寇橫行!!

    按理說控制了白銀進口的量穩定了經濟,國家不會這麼快就開始衰落的!!可問題是這一記藥的盡頭太足了,且明朝發行的銅幣屬於不足值的小錢,紙幣更不用說,嚴重信用不足,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突然斷了銀子的來路,朝廷信用瞬間崩潰,再加上前期的高消費是不可能突然節約的,消費習慣是不可能短時間內改變的,在這樣的情況下貨幣的供應反而很快就跟不上消費的需求,再加上信用的不足,所以明朝的國運就急轉直下了!最後即使是張居正也無能無力!

  • 2 # 三觀粉碎機

    在我們的官方定義中,倭寇是指十三世紀到十六世紀左右,因為日本海禁、戰亂等原因所產生、並侵略北韓半島、中國東南沿海地區以及南洋等地的日本海盜集團。

    但是稍微瞭解歷史的都應該知道這個定義不僅是不準確的,更是對自身歷史的逃避。比如日本學者就把倭寇分為“前期倭寇”和“後期倭寇”,前期倭寇基本就和我們官方定義一樣,後期倭寇則是指鼎鼎大名的中國海盜之王,比如說汪直、鄭芝龍等(鄭成功的老爸)。

    所以我們現在就以日本對倭寇的定義來解析明朝倭寇的根源是什麼。

    首先關於日本籍倭寇的產生,在13世紀末期,日本實行海禁。但是此時的日本許多資源都必須依賴中國的東南沿海。因為海禁,從中國過去的布、鍋、藥材等往往都是十餘倍的利潤,於是原本的日本海上商人便自發集結武力同日本官方對抗。而且具備足夠武力之後,他們不管是日本政府還是中國政府都不來管,這邊搶那邊也搶,於是便形成了“倭寇之患”。不過倭寇只是一小部分窮兇極惡的人,大多數日本商人還是跟中國老百姓們文明交易的,也就是走私水客。

    明朝建立之後,從朱元璋到朱棣期間,中日兩國恢復建交,並一起打壓搞“走私”的倭寇。但是好景不長,15世紀之後,室町幕府第四代將軍足利義持主持日本,並於明朝斷交,實行海禁,日本倭寇隨之捲土從來。後來日本進入戰國時期,到處戰火的日本,海盜們自然再無約束,便越來越嚴峻了。

    這邊是日本的原因。到了中國,嘉靖之後,明王朝開始實行海禁,斷絕一切海上貿易。可如果沒有海上貿易,他們還怎麼活?於是私人海外貿易規模越來越大,最後終於惹得朝廷出手。但是對東南沿海的百姓來說,橫豎都是死,餓死不如戰死,於是大批青壯年加入海盜的隊伍,自此並形成了明末清初的“海寇”,既後期倭寇(後期倭寇的時候,日本由於再次進入統一,加上戚繼光的剿滅,此刻基本已經沒有日本倭寇了)。

    所以我們縱觀倭寇形成的,其實都是由於官方壟斷所造成的。而當時的沿海百姓除了貿易之外又沒有其他可以謀生的方式,自然就形成了“官逼民反”“鋌而走險”的倭寇。當然如果你說倭寇是好是壞,被譽為大海盜的汪直在日本非常受人尊重,如今的浙江台州還有海盜島,上面有五個海盜雕像,下面刻著的是“東海梟雄”四個字,可見百姓對其感恩之重。

  • 3 # 故國有明卍

    倭寇裡面的成分主要是浪人、奸商和沿海的漁民。浪人來自於不同的國家有日本葡萄牙等等等等。他們到中國沿海作亂主要是因為國家內亂,且中國富饒又有內奸向對方透露明朝軍隊的無能。所以才會趁火打劫。浪人再加上幾個反民以及奸商所組織的團體叫倭寇

  • 4 # 老向沐浴國風哦

    說是倭患,其實主要是中國海商!

    嘉靖年間,倭寇橫行,禍患中國東南沿海地區。民不勝其擾,朝廷不勝其憂,於是剿滅倭寇的戰鬥也從未停息。

    比較著名的抗倭將領有戚繼光、俞大猷、劉顯等。

    可事實是,真正是由日本武士和難民組成的純倭寇很少,充其量也就是些擾民的蒼蠅而已,而真正的大老虎是華人,也就是同樣被稱為寇的中國海商。

    因為那時候日本遠比我們弱小,雖沒被我們征服,但還是得年年給我們進貢。而且,那時候的日本本身就戰亂頻仍,自己都顧不上了,還有什麼精力組織力量來騷擾大明?特別是後期,豐臣秀吉採取了一系列禁止海盜的措施,將海盜轉化為自己的力量。這時候倭患基本已經不存在了。

    可是中國的海商不一樣,有自己的領導和組織,是一股強大的的力量。強大到朝廷都無可奈何。

    比較著名的比如鄭成功的父親鄭芝龍,就是被招安的,因為根本無力清剿。

    中國的海商,實力不可謂不強。其海船繼承了中國的高超造船水準,另外還從荷蘭、葡萄牙等海上霸主買來大炮,在遠東水域唯我獨尊。一方面與朝廷對抗,另一方面還要跟荷蘭等爭利,其實力可見一斑。

    1633年深秋,荷蘭船隻侵犯我東南沿岸,燒燬廈門港內30多艘中國船隻。鄭芝龍便率領150艘閩粵艦船打擊荷蘭艦隊。

    “此一舉也,生擒夷酋一偽王,夷黨數頭目,燒沉夷眾數千,生擒夷眾一百一十八名,斬夷級二十顆,焚夷夾板鉅艦五隻,擊破夷賊小舟五十餘隻。說者皆曰:閩粵自有紅夷以來,數十年,此捷創聞。”

    大獲全勝!

    從此,荷蘭艦隊便放棄了壟斷中國海上貿易的野心,承認中國海商的霸主地位。每年要像鄭氏進貢財物,還得簽訂各種不平等協議,才能保證荷蘭東印度公司船隻在遠東水域的安全。

    由此可見,其實倭患不足為懼,中國的海商才是大患!當然了,因為海商跟倭寇一樣,也在東南沿海搶奪掠殺,所以也把他們歸於倭寇了。

    那麼,為什麼海商會淪為海盜被朝廷歸為寇賊呢?根本原因在於明朝的海禁政策!

    海禁政策從洪武三年1370年到明穆宗1567年,差不多實行200年了。

    因為當政者認為貿易是“剝民取利,傷民無窮,得財有限”(朱元璋語),所以一直都是重農抑商。加上沿海倭患不絕,不勝其煩。而且自認為天朝地大物博,沒必要跟他國有貿易往來,於是就施行了海禁政策,片板不許下海。

    可是這麼一來,原本那些靠著海上貿易求生的商人就失去了生存利益了啊。於是便鋌而走險,進行走私貿易,繼而成為海盜。

    利之所在,人必趨之。沒有海禁,倭患也不會那麼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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