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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莫桑小神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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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溪兒
這個啊,例子多了去了。我說一個我自己的故事吧。
這裡的鬥米我理解成偶爾做一次好事,擔米我理解成一直堅持做好事。
其實,都說人是有良心的,然而這事是值得探討的。
廢話不多說,開始我的分享。
我上高中時,是住校的,第一天進入宿舍,感覺還不錯。
晚上舍友打來開水,分給我使用,我感覺人心都是善的。
本來宿舍開啟水是輪留打的,但是因為我第一天住宿舍的時候,被別人感動了,所以我每次開啟水的時候,順便幫他們打了。
開始的時候,大家都感謝我。我說沒關係,就當鍛鍊了。就這樣,一直堅持了兩個月。
兩個月的後的某一天,我生病了,應該是胃腸感冒,走路有些搖搖晃晃的,所以我只打了一壺水。
然後舍友們回來發現他們的壺裡沒有水,但我的壺裡還有半下水,問我今天打水了嗎?
我說打了,你沒看我的壺裡有半下水嗎?你拿去用把。
然後這兄弟竟然說我不講究,說我不夠意思,等所有室友都回來的時候,他們開始批鬥我,說我種種不好。當然,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自己感冒了。
當他們發洩完畢後,我淡定的說,今天我感冒了,走路搖搖晃晃的,能打一壺水已經不錯了,即便這樣,我還是分給你們用,但你們也太塔馬不講究了,欺負人嗎這是?,自從我來到這個寢室,我給你們義務打水兩個多月,我說過什麼沒有?
你們給我啥好處了?開始的時候你們還道謝,但後來,彷彿打水這個事成了我的份內事?你們拍拍自己的良心,疼不疼。
你們還好意思批鬥我,本來我打水,是因為第一天搬入這個寢室時,上鋪那個哥們把他的水分給我用,我感覺世界上還是好人多,所以我才會打水的時候幫你們打。
你們以為我樂意幹活?我不知道打水很累?從今天起,我壺裡的水,不給你們用,你們也別想讓我給你打水,要用水,自己打,不願意打,就別用!……
自從那件事情完事後,舍友再也沒有用我的水,也沒有讓我打水,我也學會了,人可以做好事,但不能一直做好事。否則別人就會認為這是你的份內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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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芳芳140600919
鬥米恩,擔米仇,看過蝸居嗎,那個非常精明的老太太因為拆遷被壓死後,宋思明為了擺平他們家人,給了房子賠償後,還讓手下再給他們幾萬過日子,但是屬下那個笨蛋說不如直接給幾十萬,宋回答人最是貪婪,給的多了,他們會上癮,以後擺脫不掉了,宋是一個深諳人性的貪官啊,鬥米恩,擔米仇就是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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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宇說趣聞
我覺得只要無愧於心其實大不了不相往來,但是內心中的傷疤卻已經無法恢復如初,這句話也倒出人性的貪念和自私心理,本來我們是在你水深火熱的時候把你從中撈了出來,後來你卻慢慢上癮總想體驗那種被幫助被給予的高潮當中,說實話社會上這樣的人大有人在,不一定他有多壞,但是幫助他的人卻深受其害,並對幫助這個褒義詞也產生嚴重懷疑,到底當初為什麼要幫他,看他死不好嗎,非要搞到現在落得被辱罵被詆譭,所以說現在的好人難當要學會有節制的幫助別人,不然到最後只能是個老死不相往來結局,我就是那種老好人,別人有困難我一定不會拒絕,我也是被害的很慘但是萬萬沒想到的是我曾經疼愛的表弟也會如此的裸露出人性的醜陋,我表弟每一次像我借錢都會說出一些感人的對白,什麼以後會報答我我是他心中的英雄,但是從來沒還過錢一直拖拖拖,從他給自己物件打胎,到幫助貧困同學沒有錢還我,又是掛科交學費沒錢了,之後又是換了個新物件厚著臉皮管我要錢去打炮,我覺得我這不叫幫助他,相反是溺愛和助紂為虐的行為,以至於到現在搞得關係也不如之前,我認為透過這件事我也反思,有時候不會拒絕別人的請求其實是很大的缺陷,不能因為是朋友是親戚就無限的幫助,給了他們無限大的胃口,這就很難辦了,痛的最深的往往就是自己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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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認真的劉老二
韓劇《賢者之愛》是最典型的鬥米恩擔米仇的故事。女一號一開始只是和女兒分享首飾,後來變成女兒搶走了女一的男友,老爸。
那麼怎麼辦?我們的善良必須要有鋒芒。我給你,是因為我決定給你,那麼我也可以決定拒絕。比如我剛上班時,因為擅長做excel表格,所以辦公室的很多表格都是我做,這沒問題,老闆看的見,我也願意多做點。可是有位老同事總把自己的工作交給我,舔著臉說“年輕就是能幹,多棒棒我”。我幫了兩回後,發現不對勁,於是她在找我幫忙時,我說:“陳姐,經理交代我這些工作得先做,今天沒空了,你要是不急,我明天再幫你”
她說:啊,我下班就要
我微笑著說:陳姐你經驗多工作熟,有哪裡需要公式還是排版就儘管問我。
她有些沒意思的走了。而我毫無負擔,神清氣爽。
先照顧好自己,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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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我另外一個好朋友介紹給我認識,他是做美容的,當時(2017)見面的時候我朋友是極力推薦他給我認識,說這個人非常靠譜,為人非常誠信,我又去了他的美容院參觀,一年的利益還真不錯,客源也多。當時就互相加了微信,就沒有後來了。過了半年多,他找我借錢進貨說可以給利息,他開口要10萬,我第一次借錢也比較謹慎,只借了他5萬,結果他的確是按規定時間把本金和利息還我了,過了3個月之後,他說要擴大規模,找我借45萬,當時我只借了他20萬約定2個月還清。結果後面是各種藉口各種拖,一直拖到後面18年的10月份才把本錢還了,利息一分也沒有給,我還被他罵的狗血。
發小和兄弟情況是一樣,我把併入一起。發小家裡出了點事,找我救急18萬,他父親心臟病復發還有別的併發症,情況緊急。後來又找我借了4萬,都有打了欠條,約定說1年之內還清。我也沒有當回事,就放哪裡了。過了1年半了,我發小一點動靜都沒有,也沒有給我電話說什麼時候還錢。我就去了趟他家才知道他已經把市區的房子賣了,問了他身邊的朋友也都不知道他去了哪裡。我微信和電話都被拉黑了。我就給他的父親打了電話,發現也被拉黑了。那時候心裡咯噔一亮,不會我被坑了吧。我用別的手機號碼給他的號碼一直髮資訊勸他不要走犯罪的道路,趕緊出來和我協商下看看,拉黑是解決不了問題的。結果隔了幾天,他給我回了資訊,他沒有錢了,讓我去法院去告他吧。我愣了,沒有想到我出國幾年回來,人心都變成這樣子了?!後來逼得沒有辦法,去法院起訴他,他終於出面了說一定會按我約定的時間內還錢。結果過了約定的時間一分錢也沒有收到,我再聯絡他,他直接跟我說你強制執行吧,我沒有錢。我在去法院申請之前,去了趟他的住處,也看到了他的兒子,我就跟他兒子說了句,以後叔叔不能再過來看你了就走了。到現在我也是沒有拿到一分錢,這個錢估計是遙遙無期了。
自從回國之後,我才發現真是不適合國內的人情世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