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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立強律師法律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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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ir聊HR
對於你們工廠給你們員工定的產量,如若標準規定的太高了,導致人力根本無法完成,那麼這就是工廠的管理問題,這種產量規定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由此產生的其他不利於你們員工的工廠決策都是不合法的。比如因為你們員工沒有完成規定的產量,工廠領導就讓你們加班幹,而且不給加班費;如果加班都無法完成產量任務,那麼還要補班繼續幹,補班肯定也沒錢。那麼工廠的這種行為明顯就是故意為難你們員工,變相壓榨你們員工的勞力,工廠的做法不僅不合理,還不合法。但這一切事情的基礎都需要你們員工證明工廠制定的產量不合理才成立。
舉個具體的例子。比如你們工廠規定每天每個班組的員工必須完成1000單位的產量。可是你們每天加班加班在不出錯的情況下最多也只能完成800單位的產量,多出來的200單位產量是無論如何都完成不了的任務。那麼你們員工就要拿出證據證明這個產量標準不合理,才能跟工廠談判,也才能去維權。最好的方法就是統計你們每個員工每分鐘、每小時能做多少單位的產量,統計每個員工在每個工序上生產一個單位產量要耗費多長時間,只要把單位產量所需要耗費的時間搞清楚了,你們一天的合理產量就能確定下來,然後把你們統計的產量標準跟工廠規定的產量標準進行對比,就能確切知道差距有多大。如此,你們才能有底氣跟工廠領導談判,要求工廠調整產量標準,合理安排生產任務。如若工廠還是一意孤行,那你們員工就去勞動部門投訴,必須解決這個問題。
另一個問題就是加班費和補班的事了,這個其實沒有什麼好說的,只要你們員工在8小時之外提供了生產勞動,工廠就必須無條件的支付轟動加班費,絕對不能找其他的理由讓你們白乾,至於補班要麼按照正常上班工資給,要麼按加班計算,想要把補班也搞成無償勞動,你們員工必須堅決拒絕。
至於維護加班和補班的權益,你們員工必須掌握加班和補班的考勤記錄,每天加班幾個小時,補班有多少,然後按照平常加班1.5倍計算加班費,週末按照2倍計算加班費,法定假日按照3倍計算加班費,準確計算出所有的加班工資,然後要求工廠給你們按照核算的加班費補發工資。如果工廠不給,你們就去勞動局投訴。
總之,在我看來,無論是你們的產量標準問題還是加班費問題,你們員工若是想要真正解決並切實的維護自己的權益,就要聯合起來收集整理相關的證據資料,一切用證據說話,最可靠最可行也最有效。在掌握了證據的情況下,所有的事情先與工廠領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再到勞動部門投訴維權,這就是解決你們問題的指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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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借你來往
這種行為和做法,很明顯是工廠違反勞動法且嚴重壓榨勞動者強制加班,甚至不給加班費的情況。不僅違法,而且違反,而且會愈演愈烈的現象。工人越不知道維權和反抗,工廠就越會強制勞動者加班和無限壓榨勞動者的剩餘價值。
這是一種惡性迴圈且越來越嚴重的工廠用工現象,產生這種用工現象的原因,個人認為主要有兩點。
1、工人議價權太弱,只能被迫接受和毫無個人權益。工廠生產和管理嚴重低下,致使工廠生產業務量和所規定,生產時間嚴重不對等。工人議價權太弱指的是工人只能按照企業指定的工資標準,而缺乏自主議價和要求權益的主動性,主要是由於長期以來的企業用人需求和市場人才供給不對等而造成的,使得工人們只能被動接受,缺乏自主性和選擇性。
而工廠由於生產和管理缺乏規劃性、制度性和戰略性,以及產品生產的隨意性和定單的偶然性,故而需要延長或者隨時加班來應付訂單的生產。就沒有相應的、比較完善的訂單生產管理制度、工人薪酬加班和補助制度。
長此以往,就會演變成為工廠肆無忌憚地、最大限度的延長工人的勞動時間和壓榨工人的勞動價值,而工人卻只能被迫接受沒有法律意識和維護自己權益的。行為。
2、工廠缺乏民主、公平、法治和誠信的賦有有契約精神的經營和管理制度,所以會缺乏市場競爭和生產中法的精神。而工廠工人則缺乏維護自己權益的法律意識,一旦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接班制度和薪酬剋扣行為出現的時候,第一想法不是去透過正規途徑訴諸意願、反映情況和維護權益,而是一味忍讓和避退。
那麼,工人該怎麼辦的?
1、首先明確工廠的定量生產製度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勞動法規定,是否符合企業生產管理制度規定。企業所有這些制度的制定和實施,必須是建立在合法合理的基礎之上,而且要充分結合企業的生產實際和充分尊重工人權益的基礎之上,否則必然就有規避法律條款,趁機榨取工人剩餘價值的嫌疑。
可以透過工廠工頭、班長引領,核查企業的定量生產製度是否符合規定。有人會說這種做法比較理想化,但是如果真的去做,肯定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2、取消加班小時且不給加班費,而且要補班這種做法無論如何是違反勞動法和勞動者基本權益的。必須要透過正規的途徑去訴諸意願、正規處理。而不能僅僅建立在去透過說情感動工廠的資本家,減少對工人們的剝削。
加班和補班必須要有加班工資,而且要嚴格遵照勞動法規定走。如果超出八小時工作制,則為加班。如果超出額外三小時,那就是超長加班。按照規定,必須以週末1.5倍、節假日三倍工資的要求去執行。
所以,
針對工廠這種不合理不合法且不合情的用工制度,一定要透過法律的帽子和集體維權的意識去規範企業的各項不合理的行為和思想意識,不能以情講理。維權不能只停留在試圖去遊說,和感化的層面,一定要用正規、合法法律路徑去規範企業行為和維護自己權益。
僅供參考,希望有所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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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9861215249909
我老婆所在的番禺舊水坑某某電子廠就是這樣,想要加班要論能力,就是要達到某個目標數量。不然,減少你的加班鍾。一些能力弱一點的,一個月除了底薪也就沒多少錢了。有時還搞星期天或節假目調休,這些廠還是日夜兩班倒,工人姐妹們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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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夢裡不知身是客888
你可以自己算工資呀,在你進廠籤的合同上面有底薪和各種加班的加班費,你自己算下就知道了,如果少了,你可以找你上級領導或管考勤的問一下看他們怎麼說,如果他們得解釋同你的問題一樣你就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最好可以多拉點人一起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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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廠子的這種做法是明顯違法的,支付加班費是法定的應盡的義務,不得設定條件,設定條件也不受法律保護,你應當蒐集相關加班證據,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