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吳建華245

    不清楚業委會是不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如果是的,完全可以作為民辦非企業到民政部門註冊,制訂入會章程,明確業委會以及會員的權利、責職、業務等,然後就把小區的所有業主(具有兩證的)作為會員,物業服務費用按房產證上的面積作為會員費來收取。這樣業委會就可招標物業服務企業,物業的服務費用由業委會來支付。對於有些不繳費的業主,業委會有權按會員章程進行處理。

  • 2 # 厚德沉毅

    一旦有利可圖,有幾個人能潔身自好無私奉獻,業委會的人就靠得住?。最近在網上討論物業公司的要麼是腦子壞了,要麼是居心不良,沒有免費的午餐,又想享受服務又想不出錢,做夢吧你。其實解決之道很簡單,就是發展壯大規範物業管理服務市場,讓物業公司拿到穩定的社會平均勞動報酬,讓業主們有更多的選擇權

  • 3 # 夕陽映輝

    謝邀。小區業主委員會是依《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由小區業主選舉產生經當地住建局和社群居委會備案代表業主管理小區的業主組織。它的法律屬性具不是經營性組織又不是社會團體、群團組織,而是受限在小區範圍內維護小區廣大業主權益,服務業主的自治組織。

    業委會由於其性質決定了不是經營性單位,但對於小區公共區域的廣告、停車、攤位等收費可以委託駐小區的物業服務公司代行收費和管理,將這些收費用於業委會的辦公費、會議費、業委會成員的津貼等。但小區公共收益後的這些支出標準特別是業委會成員津貼必須經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討論透過。

  • 4 # 使用者821002645160

    那個農村住房,村委會為什麼不收物業費啊?縣、鄉、村、是國家設立的政府管理單位,現在農民住上小區房就被物業公司管理了,嚴重增加居民負擔,是進步了還是倒退了,大家考慮考慮是不是這個道理。

  • 5 # 塞外白狼

    首先感謝邀請!房地產成了我們心中永遠的痛,沒錢買房我們努力賺錢,傳統的家的理念讓我們為了一套房子不遺餘力,向父母伸手,親戚朋友借,銀行按揭,公積金就不多說了,甚至有315曝光的套路貸……而我們到手的房子又是啥樣子啊?配套不齊全,質量問題,一房多賣,房子遲遲不能辦理房產證……最多就是勉強入住遇上了一個不爭氣的物業,亂收費,不作為,低檔服務高檔收費……各地物業與業主衝突的小影片屢見不鮮了……誰來監管物業的行為,業主委員會登場了……現實中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力度,行為準則有多少是讓業主滿意的……我不是詆譭業主委員會,關鍵是爭議確實比較大!

    業主委員會必須是依法成立的,自行成立不在此範圍!業主委員會應該是業主裡面選舉出來能公平公正公開的代表廣大業主利益的監督性組織,而且大家都是兼職的!物業是為小區管理服務的合法組織,並且收費得到當地物價局的檔案批發!個人覺得業主委員會該不該有報酬,分兩個方面:

    第一,好多業主委員會成立以後,完全變了性質。曾經奔走呼號為了大家利益,幹上了業委會確完全變味了。物業費拖拖拖,安排人員進物業上班,處處刁難物業……凌駕於物業之上,大有控制物業的趨勢。結果就是物業受到不合法的壓制,服務態度下降,小區環境烏煙瘴氣……這樣的業委會大家能同意給他們適當的補償嗎?

    第二,就是全心全意為大家服務的業主委員會。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經費由全體業主承擔;經費的籌集、管理、使用具體由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的使用情況應當定期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接受業主的質詢。個人覺得這樣的大家適當的承擔一些業委會日常的執行費用大家還是可以接受的,畢竟大家都受益了……

    本人就自己的小區的親身體驗簡單說一下,相關法律法規沒有深入研究,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業委會是一把雙刃劍,好亦好,邪亦邪,關鍵還是我們選的人,業委會和物業應該是和諧共處,不應該是某些人藉機謀取私利,損害全體業主利益的組織,我也相信,透過相關部門的監管,業委會會越來越規範,經費自然也就解決了!

  • 6 # 使用者6531838813779

    和物業相互勾結,就像我們小區,一個頂棚壞了,找物業,物業說我們沒辦法修,要請專業公司來,用維修基金才可以,這下好啦,動維修基金嘛業委會就來了啊,於是十萬二十萬的事情變成了40萬,

  • 7 # 茗韻業主心聲

    物權法制定後,歷經這麼多年的快速發展己經嚴重滯後,好在各地勻有地方性指導規則,能對物權法延伸解釋!

    但是,各地仍有諸多違規操作不斷髮生!

    業主心聲認為:讓更多業主明白自身的權力和義務十分重要,相關職能部門加大作為也十分重要,社群的監督指導而不是插手也十分重要!

    讓所有業主明白,小區內部的事,(只要不違法違規,)一切由業主大會表決執行為有效!而社群無權對小區的事橫加干涉!更無權以個人意志代替法律法規,違法違規將不合理強加於小區業主!這是犯罪!

  • 8 # 康樂舅

    小區管理扱其混亂,特別是一些不良業主委員會人員,勾結物業坑害居民。但問題是沒人管。這就是今天的黑社會基礎!

  • 9 # w苦行僧

    物業管理是隨著中國住房體制的改革和《物權法》的頒佈而產生的。為了規範物業管理活動保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利,國務院還頒佈了《物業管理條例》,條例對物業管理的收費、業主大會、業主委會等能都有明確的規定。

    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是根據與業主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合同的要求,對小區物業的附屬設施裝置及公共場所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並取得合理的物業管理費用。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根據市場的需求,為小區的共有和公共部分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並取得合理的報酬,這是市場行為。當然,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遵守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委員會是小區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是一群眾組織並不具備法人地位,而且只能從事小區內與物業管理有關的活動。業主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1.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2.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3.及時瞭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4.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5.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委員會在行使其職能過程中所需要的辦公費用可以在《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約定,從物業管理費中支出,但不能直接向業主收取。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委員會所需的辦公費用按照《業主議事規定》約定可以在物業管理費中支出。同時,小區業主委員會委員在履行職務的過程中,允許有少量的職務補貼,這筆費用也可以在物業管理費中支出,但是補貼金額必須經過業主大會會議投票透過並寫入《業主議事規則》。

  • 10 # 申恆業

    我認為業委會應當收取會費,以作為活動經費,諸如列印、通訊、差旅費、會議費等。如果要求業委會成員勇於奉獻,免費工作,那是絕對不現實的,也必定會難以為繼的。

  • 11 # rainny58311458

    業委會按照規定是免費自願的,但現在那麼多人都想進業委會的原因是什麼,大家有沒有更深層的想過。還是因為現在業委會的權力(利)太大了,業主要停車位要找業委會,不給好處就是有車位也不會給你(切生體會),還有小區裡維修等都需要業委會同意,你覺得業委會會少活動經費??

  • 12 # 無處遁形8989

    不知道業委會該怎麼搞!!但只要取消物業就行!!業委會還不成熟 只能慢慢積累經驗 邊幹邊學 制定標準章法!假以時日一定會完善的!!

  • 13 # 聰穎機靈一休

    義務,做全中國的道德模範。儘管這樣,無良的開發商和前期物業還無故詆譭汚滅業主委員會。要從法律法規上改善業主委員會的生存環境,做到從容的為業主服務。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弄璋之喜和弄瓦之喜是什麼意思?有什麼歷史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