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全部科目考試: 1.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專及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2.具備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管理工作滿5年; 3.從事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二)符合有關報名條件,取得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建築施工二級專案經理資質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考試: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2.具備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三)符合有關報名條件,取得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建築施工一級專案經理資質證書,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取得一級專案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考試。 (四)已取得某一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另一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後核發省統一印製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五)為保證專案經理資質管理制度向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平穩過度,經研究決定,我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收尾工作中,將採用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人才評價方式,對已取得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建築施工二級及以上專案經理資質證書且長期在一線從事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管理、業績突出的人員進行考核認定。凡取得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建築施工二級及以上專案經理資質證書,累計從事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管理工作滿10年,業績條件符合蘇人通[2004]177號規定業績標準或業績中有1項工程獲市(廳)級獎項的人員,採用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申報考核認定,即申報人員必須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專業的《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考試,該科目考試成績(包括2005年)作為考核認定評審的要素之一,連同本人業績成果等申報材料送交考核認定專家組綜合評價。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全部科目考試: 1.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專及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2.具備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管理工作滿5年; 3.從事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二)符合有關報名條件,取得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建築施工二級專案經理資質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考試: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2.具備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三)符合有關報名條件,取得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建築施工一級專案經理資質證書,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取得一級專案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考試。 (四)已取得某一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另一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後核發省統一印製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五)為保證專案經理資質管理制度向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平穩過度,經研究決定,我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收尾工作中,將採用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人才評價方式,對已取得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建築施工二級及以上專案經理資質證書且長期在一線從事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管理、業績突出的人員進行考核認定。凡取得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建築施工二級及以上專案經理資質證書,累計從事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管理工作滿10年,業績條件符合蘇人通[2004]177號規定業績標準或業績中有1項工程獲市(廳)級獎項的人員,採用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申報考核認定,即申報人員必須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專業的《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考試,該科目考試成績(包括2005年)作為考核認定評審的要素之一,連同本人業績成果等申報材料送交考核認定專家組綜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