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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萬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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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胖了的大洲
回答這個問題要先從當時的歷史背景來看,首先我們要肯定商鞅變法為秦國的大一統所打下的基礎,甚至我們也必須要承認沒有商鞅變法很可能就沒有了後來的強秦,但是商鞅所代表的法家推崇的法制和很多朋友理解中的法制也有很明顯的區別,咱們現在進行法制的核心是權力,它的作用是保障人民的利益,以人民自由為基礎;而法家的法制是以懲罰為核心,它的作用是駕馭人民,也就是法律完全掌握在君主手中,打造以君主專制獨裁為基礎的中央集權。
其次咱們看一下當時的歷史背景,第一,春秋戰國是由奴隸制轉變為封建制的轉折時期,隨著鐵製農具和牛耕的推廣導致奴隸主的土地國有制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替代,地主和農民的對立產生,同時新興軍功地主經濟實力也在大幅上升,要求獲得政治權利的呼聲越來越高,發展封建經濟、建立地主階級統治迫在眉睫,於是各國紛紛敲響了變法的鐘聲,如魏國的李俚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等。在這種歷史背景下,制度和經濟都不如其他六國的秦國也就不得不變法圖強,引進人才了。第二,在商鞅變法之前秦國已經進行了一些改革措施,如廢除人殉制度、國君集權、講求功利等,而注重實用的法家學說又易於被民風淳樸又崇尚武力的秦華人所接受。第三,由於秦國實力較弱各國的會盟均為邀請秦孝公參加,秦孝公認為這是莫大的恥辱,下定變法圖強的決心。所以變法不僅是商鞅個人強烈的從政意願驅使,更是時代的需要。
最後我們剖析一下商鞅變法帶來的結果,首先在戰爭年代,軍事一定是強國的重要方向,變法使秦國的戰鬥力得到了極大的提高,在後來的戰爭中牢牢掌握了主動權;其次在經濟方面從根本上確立了土地私有制,為農業帶來了巨大活力;最後是政治,由奴隸制向封建制的進步正式確定,國家的職能更加健全。但是變法帶來的惡性影響也不可忽視,“什伍連坐法”給全國民眾帶來的恐慌使得百姓人人自危,重農抑商政策更是成為了阻礙工商業發展的罪魁禍首。
綜上所述,法家所推崇的輕罪重罰、輕視教化等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人民的剝削和壓迫,但變法順應歷史、推動生產、加強統治也確實使社會得以進步發展,大洲認為,萬事萬物皆有他的兩面性,是非對錯還是要看立場問題,不可一概而論。總之,格局決定發展、角度決定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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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你說曾經1
春秋末年各國間的兼併戰爭頻仍,從當初的春秋五霸演變到後來的戰國七雄。也就是被後世所熟知的齊、楚、燕、韓、趙、衛、秦。在這七國中又數衛國第一而秦國最次,但上天就是喜歡開玩笑偏偏最弱的秦國吞併六國,開創了中國第一個中央集權的帝國——秦王朝!
公元前356年,秦孝公起用商鞅,在處於邊陲地區的秦國進行了兩次轟轟烈烈的政治改革,史稱商鞅變法!
商鞅打破了歷代以來對土地國有化控制的固態模式,首次承認土地私人佔有制,不僅促進了勞動生產率也提高了國家的稅收以及保證軍隊戰爭時的補給。這也使得秦在短短的十六年間一聚越為七國之首,為後來兼併奠定了經濟基礎!
雖然商鞅的改革卓有成效,但筆者認為他的變法並不完美,甚至可以說是僅僅成功了一半。商鞅在注重經濟和制度的同時,他嚴苛峻法,極為嚴厲。常常出現連坐的現象。儘管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犯罪的頻率,但也在市民層面造成一定的恐慌,人人自危。也給後來的秦王朝實施暴政,喜好殺伐提供了可行性!
另外,秦地處邊陲,遠離中原富庶之地,僅僅在一個小區域內變法,很難達到富國強兵的目的,值到司馬錯征伐巴蜀,才緩解了民生需要個軍國需要。
公元前338年,商鞅在自己的封地正當防禦秦的攻擊,兵敗自殺。屍首被運回秦處以車裂之行,一代變法先驅用生命踐行了自己的理想,至此,持續十六年的變法畫上了終結的符號,深藏在歷史的塵埃裡!
時光荏苒,歲月如梭。轉眼間,斯人已逝,生者如斯。兩千多年後商鞅前輩成了史學界的談資。作為一個歷史愛好者,我的瞭解一定是不全面的,如果錯誤希望各位斧正和包容,不勝感激,深表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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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者走遍中國
一、對商鞅變法的評價:
歷史作用:經濟上:從根本上確立了土地私有制,為秦國農業生產帶來生機。
政治上:使封建國家機器的職能更加健全,中央集權制度的建設從此開始。
軍事上:極大地提高了秦軍的戰鬥力,秦國在對外兼併戰爭中掌握了主動權。
總之,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最徹底的一次變法。變法為秦國的富國強兵和後來秦的統一全
國奠定了基礎。對秦國以至中國歷史的發展起了重要作用。
歷史侷限性:商鞅變法處在一個歷史交替時期,新舊勢力鬥爭異常激烈的歷史特點和變法的階級屬性使變法不可避免帶有一定的侷限性。變法輕視教化,鼓吹輕罪重罰。變法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廣大人民所受的剝削與壓迫。變法也未與舊制度文化、習俗徹底劃清界限。
評價:商鞅變法順應了歷史發展的方向,推進了秦國社會的發展,體現了那個時代的要求.商鞅變法雖有侷限性,但這些並不能掩蓋其變法的巨大進步性。其積極性是主流,其消極性居於次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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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丹鳳176671015
謝邀。商鞅變法也是歷史在前進過程中的必然性,商鞅作了大變革的先驅者,他打破舊的土地制度,讓土地回到農民手中,提倡中央統一集中權的政治策咯,從農村經濟到尖頂管控,為秦一統六國墊實了基礎,商鞅法改有著不可磨滅的貢獻。凡事都有正、反兩方面的矛盾,他的改革觸犯了很大一批權貴利益,這些權貴也是當朝皇親國戚,也就註定了他的悲哀,當變法遇到瓶頸時,這些憋火權貴們報仇之日來臨,憤怒的仇氣將史上最嚴歷的酷刑用在這位雄心勃勃改革者軀體上,留下了千古一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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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客家小火
對於“”商鞅變法“”有功有過,至少是功大於過。
一、功
1. 打破常規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強兵治國的律法,為後世各王朝改革提供了參考摹本;
2.天下重歸一統,大大推進了中華文明的歷史程序;
3. 強秦富民,促進了當時生產力的空前發展,為中央集權制度的實施錦上添花;
二、過
1. 嚴刑峻法、苛政猛於虎,人民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中;
2.李斯參與主導的“焚書坑儒”,廢除百家文化精華,使春秋戰國的精華遺產付之東流;
3. 猛虎苛政最終釀成天下大亂,華夏子弟再次血流成河。
商鞅變法,功在當代(秦),利在千秋(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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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的變法使一個偏僻,落後的秦國漸漸變得國富民強,而秦王的繼任者為了平和變法與士族之間的根本予盾·處死了商鞅,莫大的諷刺是推行的變法還是在貫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