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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翟男

    狙擊榴彈主要用於殺傷5公里範圍之內暴露或隱藏的叢集打擊力量,大規模毀滅打擊輕型裝甲車、通訊設施、班組武器、飛機、艦船等目標。但是代替狙擊步槍是不可能,因為狙擊步槍主要作用是針對比較單一的目標進行打擊,像在城市作戰,解救人質等任務當中,不可能那狙擊榴彈去打,毀滅範圍太廣。

  • 2 # 兔哥哨位

    兔哥回答。這是兩個不同用途的武器。任何武器都是根據作戰使用需求發展而來的。戰爭不是一兩件武器就能決定勝負的,需要一個龐大的武器系統作為支撐,因此,每一種武器都各伺其職,才能發揮其作用。狙擊槍的職責就是對單個的點目標進行狙殺。隨著戰爭的現代化,戰場環境也發生了改變,狙擊槍的作用也出現了拓展。比如大口徑狙擊槍的入役,使得狙擊槍能對敵人的一些輕裝甲目標,觀察器材等等實施精準打擊,當然打“當官的”是它主要任務。不是當兵的不值得打,而是不如當官的價值大。由於戰場上的兵被二戰時的狙擊手打怕了,學“滑了”,不好打了,因此狙擊槍又開始涉足反恐啊,解救人質啊什麼的。所謂狙擊榴彈發射器就是被各國軍隊普遍裝備的自動榴彈發射器的改裝版。榴彈發射器是一款對點面目標進行打擊的步兵武器,和狙擊槍不同,它發射的不是子彈,而是炮彈,說白了就是解決手榴彈投擲距離近精度差的問題。通常榴彈發射器精準度不高,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透過加裝觀瞄裝置,利用單發功能實施精準打擊。這樣的武器有,中國的LG--5型40毫米狙擊榴彈發射器。11式(QLU--11)35毫米狙擊榴彈發射器。主要打擊1000米左右的輕裝甲目標。碉堡,火力點,各型器材,對低空飛機和小型艦船也有一定的殺傷力。狙擊榴彈發射器具有狙擊槍所無法替代的作用,無論是殺傷威力,效果,還是用途的廣泛性都超越狙擊槍。但也有其必然的使用上的侷限性。狙擊榴彈發射器有其固有的優勢,如,彈頭口徑達到了35或40毫米,彈頭直徑大,裝藥就多,威力就大,另外,彈頭大也意味著可方便改成多彈種,如,穿甲,破片,燃燒等等。這也是普通狙擊槍不能所到的。實戰中,對敵人的火力支撐點,碉堡,暗堡對準射擊孔“咣”一炮解決問題,這樣的目標狙擊槍能作到嗎?但狙擊槍的作用狙擊榴彈發射器也有作不到的。如,解救人質行動中,人質都被劫匪摟著,你用狙擊榴彈發射器“咣”一下都給打死了,行嗎?你射擊公共場合暴恐分子,一頓射擊,把個現場炸的屋塌牆倒的行嗎?另外戰場上,狙擊手首要的就是隱蔽,你“咣”一炮,你也暴露了。從兩種武器的結構原理來講,狙擊榴彈發射器的精準度達不到狙擊槍的水平,後坐力遠大於狙擊槍。所以說,兩種武器各自有各自的長處,用處。無法相互取代。

  • 3 # 黑山0老妖

    所謂狙擊榴彈槍,也就是中國的稱謂,有點“大躍進”的感覺,榴彈發射器美國用了60幾年,自動榴彈發射器也有近40年使用時間,美國都沒這麼吹!為什麼說是吹呢?榴彈發射器發射榴彈,並不是直線攻擊,都是曲線,有點像榴彈炮的原理,單兵榴彈發射器你也敢說狙擊?我給你舉個例,俄毛的23毫米高炮經常被改成平射武器,有效射程3000米,需要一個10噸重的履帶式車輛作為發射平臺,否則就沒有精度,後坐力會讓整個車子搖晃,如果是輪式裝甲車至少要15噸。這還只是23毫米口徑,35毫米口徑高炮歐洲和日本都大量裝備,一般是25噸級的履帶式裝甲車。你說你直射3000米的一個35毫米“狙擊”榴彈槍,人體能夠承受那個後坐力?別說笑了,12.7毫米狙擊槍,射程1500米左右,都是人體極限了!

  • 4 # 宛宛她爹

    是進行對敵火力點實施壓制和定點清除,並不能說就可以取代狙擊槍了,畢竟有時候需要精確的消滅單個目標,而且狙擊槍的暴露機率要小很多,存活率比狙擊榴彈槍高

  • 5 # 使用者5770541302

    曾經有一個段子:“美國花了10年把狙擊槍的精度提高到1MOA,中國花了3年將狙擊槍的殺傷半徑增大到10m。”這句話說得一點沒錯,因為中國開發出了11式半自動狙擊榴彈發射器。

    11式半自動狙擊榴彈發射器,武器全重16kg,理論最大射程3公里,有效射程2公里,用於毀傷1公里內的輕型裝甲車輛、通訊設施、敵方火力點,可以攻擊飛機、艦船、碉堡等目標,殺傷3公里以內的暴露或隱蔽的人員叢集。採用的是35mm高速榴彈,彈重200g。光電覆合的瞄準鏡具備曲射彈道解算能力。

    這已經很明顯了,一般情況下,11式“狙擊榴”完全可以打擊深藏在建築物後的敵軍有生力量。瞄準鏡擁有曲射彈道解算能力,可以提示士兵調整俯仰角,因此操作狙擊榴計程車兵可以迅速瞄準,對中遠距離的目標發起攻擊。訓練有素的射手,完全可以做到“指哪打哪”。

    相比狙擊槍,狙擊榴無疑更誘人。殺傷力大,僅一發便能摧毀大多數軟目標。而狙擊槍在這方面便遜色得多。不過,二者還是互補關係,並不存在替換關係。狙擊槍的優勢,就在於它能長時間協同班組作戰,而狙擊榴是難以做到的。

    狙擊槍勝在它可以長時間伴隨步兵班組協同作戰。而QLU-11狙擊榴整套系統便重達16kg,每發彈重達200g,如果沒有車輛伴隨,狙擊榴的備彈數量極少,彈藥耗盡了它也就沒什麼用了。二者只能是互補、搭配關係。

  • 6 # 戰忽局

    我們先看看,狙擊榴彈發射器有什麼用?

    狙擊榴彈發射器是是一款兼具狙擊槍和榴彈發射器特點的新式武器,具有精度高、威力大的特點,主要用來發射狙擊破甲殺傷彈,也可發射高速榴彈。

    要想知道狙擊榴彈發射器是否會取代狙擊步槍,就要從它們的指標和特點來進行探討。

    2016年,QLU-11式狙擊榴彈發射器使用40毫米槍榴彈的外貿型號LG-5曾進行展示,LG-5重型狀態下全重25千克,輕型狀態下武器重13千克,主要依靠彈藥爆炸形成的攻擊波和彈片進行殺傷,2000米內可以拆工事,800內能達到狙擊步槍的精準度。

    狙擊步槍的話,它是一種用於殺傷近距離重要單個有生目標的高精度步槍,當然,也有人能打出3450米超遠距離的狙擊記錄,一般全槍質量4.5~6kg,主要依靠彈頭的動能進行殺傷,主要用於擊殺特定目標,也可殺傷器械。

    從這我們能夠看出,狙擊榴彈發射器和狙擊步槍相同點是近程精準度較高,狙擊榴彈發射器的威力是高於狙擊步槍的,但是也遠比狙擊步槍笨重,攜帶和潛伏不是很方便。

    所以個人認為狙擊榴彈發射器不會取代狙擊步槍。在潛伏狙殺重要目標上,狙擊步槍具有更大優勢;在特定戰場環境中,狙擊榴彈發射器也能夠大放異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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