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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言九鼎7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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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藍的天001
截至2019年12月16日,29個聯網收費省份全面實施了高速公路入口貨車不停車稱重檢測,堅決拒絕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行駛。以下是相關規定。
一、嚴格執行《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關於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交公路發[2017] 173號)規定的《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其中,六軸列車驅動形式為6×4的總質量限值為49噸,驅動形式為6×2的總質量限值為46噸。對驅動軸為每軸每側雙輪胎且裝備空氣懸架的3軸、4軸貨車以及4軸鉸接列車,總質量限值各增加1噸。
二、統一合理誤差控制標準。考慮到稱重檢測設施(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一定的誤差,對於貨車稱重檢測結果不大於認定標準105% (即超限部分未超過認定標準5%)的,暫按未超限超載處理。
三、《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交辦公路[2019]29號)中所提的“貨車必檢,超限禁入”中,“超限”特指車貨總質量違法超限行為;對已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合法大件運輸車輛,應允許其通行高速公路,並做好相關服務保障工作。對於合規車輛運輸車,凡裝載符合要求的,即平頭鉸接列車裝載6輛及以下,長頭鉸接列車裝載7輛及以下,中置軸車輛運輸車裝載9輛及以下,且裝載長度、寬度未超過車輛運輸車外廓尺寸限值的,暫不對車輛高度進行檢測。
注:
以下是各車輛型別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
二軸貨車18噸
三軸貨車25噸(其中三軸汽車列車27噸)
四軸貨車31噸(其中四軸汽車列車36噸)
五軸汽車列車43噸
六軸以上(含六軸)汽車列車49噸(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46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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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愛媽要加油
根據2004年國家標準 GB1589—2004《道路車輛外廊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和2000年交通部第2號令《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比較車輛總軸重限載與車貨總重限載,取兩者之中的最小值為判別標準。
一、軸限標準
單軸(每側單輪胎):7噸;
單軸(每側雙輪胎):10噸;
並裝雙軸(每側雙輪胎): 18噸(每少2個輪胎減4噸);
並裝三軸(每側雙輪胎):24噸(每少2個輪胎減4噸)。二、車貨總重限的標準
2軸車: 17噸;
3軸車: 25噸;
4軸車: 35噸;
5軸車: 43噸;
6軸車及以上車: 49噸。
計重收費標準
基本費率
0.08元/噸·公里
正常裝載收費
正常裝載部分≤10噸
0.08元/噸·公里
10噸<正常裝載部分≤40噸
從0.08元/噸·公里線性遞減到0.04元/噸·公里
正常裝載部分>40噸
0.04元/噸·公里
超限裝載收費
超限率≤30%
超限部分按照基本費率計費
30%<超限率≤100%
超限0%-30%(含30%)的部分按照基本費率計費,超過30%的部分按基本費率的3倍線性遞增至6倍計費。
超限率>100%
超限0%-30%(含30%)的部分按照基本費率計費,超過30%的部分按基本費率的6倍計費。
回覆列表
一、軸限標準
單軸(每側單輪胎):7噸;
單軸(每側雙輪胎):10噸;
並裝雙軸(每側雙輪胎): 18噸(每少2個輪胎減4噸);
並裝三軸(每側雙輪胎):24噸(每少2個輪胎減4噸)。二、車貨總重限的標準
2軸車: 17噸;
3軸車: 25噸;
4軸車: 35噸;
5軸車: 43噸;
6軸車及以上車: 49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