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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KKKKKK916

    我研究中國歷史,夏商周秦漢,唐宋元明清,幾千年,只有毛主席為人民打天下,才真正改變了歷史。自一八四0年鴉片戰爭後,中國淪為半封建半殖民地,任人宰割,割土賠款,受盡屈辱。清末民初,保皇黨、革命黨、這個黨、那個黨,各種黨,都在中國大舞臺表演過。維新論、立憲論、三民主義,各種理論,都在中國實踐過。但無一成功,都救不了中國。最後只有社會主義救中國。只有毛主席領導人民打天下,建立人民當家做主的新中國,才使中國從一百多年的屈辱狀態走出來,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成為真正的大國強國。

  • 2 # Neil60854086

    文景之治時期較好。漢武帝時期自對匈奴連年征戰後,國力大大損耗,因此賦稅加重,人民生活水平大大降低。到了漢武帝末期,人口已經大大減少,而且民變時有發生,漢朝已經出現社會不穩的跡象。因此漢武帝立即調整政策,恢復漢初實行的休養生息的政策。到了漢宣帝時期,經濟恢復並超過文景之治。

    但是自元帝開始,一味任用不切實際的儒家政策,對社會上兼併之風不能予以阻止,從而致使社會上的土地兼併之風越來越盛。大多數農民失去土地,或為流民,或依附大的莊園主成為依附農。王莽改制,不僅沒有解決問題,反而使問題更加嚴重,變成了對民眾的二次掠奪。所以王莽末期,很多生存不下去的民眾成為一股股大大小小的流民,他們或掠食州縣,飄乎不定,或嘯聚山林打家劫舍。

  • 3 # 飛天ZY漫雪

    提及漢朝的女性,就會想到那束縛女人千年的,三綱。

    西漢董仲舒在先秦儒家,五倫,思想的基礎上提出了一套維護封建等級制度的三綱五常人論。三綱、五常兩詞來源於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書,但作為道德規範的內容。則起源於孔子。董仲舒認為,在人倫關係中有三種關係最為重要,那就是君臣、父子、夫妻三種關係,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要求為臣、為子、為妻的兒必須無條件服從於君、父、夫,同時君、父、夫也要力人臣、子、妻做出表率。五常,就是仁、義、禮、智、信,是用來規範人倫關係的行為準則。

    漢朝的女性也有敢於衝破世俗的,才女卓文君就敢於衝破世俗,女追男,成為後世的一段佳話。而漢朝的皇帝立後還有一套非常嚴格的女子,婚前體檢,制度,據記載,漢桓帝在立梁女瑩為皇后時,曾派官員陪同宮女對梁女瑩進行身體各個部位仔細檢查,還要聽其聲音,看她的發音如何,最後再重新檢查五官司,總之幾經反覆,才算完成,意是婚前體檢,這是選後的規矩。

    史書言,其實漢朝的女子很多都是精神獨立,言行率性,較其它朝代生活更具寬鬆和自由,感情更加奔放,她們參與其它社交活動,彰顯出她們的獨立個性和時代風格。看呂后專政的多謀與從容。漢朝的女子可以協議離婚,寡婦可以再嫁,情侶可以私奔,相對來說漢朝的女子還是比較幸福的!

  • 4 # V學社

    漢朝也是半奴隸制半封建的社會,分為普通婦女和貴族婦女兩種,漢朝婦女的生活質量,社會地位,受教育水平和思想水平都是非常高的。

    有學者甚至認為比後面的很多朝代都要高。

    首先是婦女的婚姻,這樣可以從漢代婦女的全貌能可見一斑。

    漢代貴族婦女:

    漢代多有婦女封侯,得以擁有爵位和封邑的情形。

    例如,漢高祖劉邦封兄伯妻為陰安侯;呂后當政,封蕭何夫人為酇侯,樊噲妻呂嬃為臨光侯;漢文帝時,賜諸侯王女邑各二千戶;漢武帝也曾經尊王皇后母臧氏為平原君。

    由於當時社會道德中程朱理學三綱五常之類還沒有大行其道,貴族婦女們不僅地位很高,而且可以改嫁,注意,改嫁的意思是老公還沒死就再嫁人(汗一個)。

    漢代出現數位皇太后如漢文帝之母薄姬、漢武帝之母王姬都是再嫁之身,堂而皇之地做國母,無人以為異。女子再嫁三嫁,亦是不絕於書。

    據稱,嫁人次數最高者大約是宰相陳平的妻子,嫁給陳平已經是她的第五次婚姻。

    另外,自主選擇婚姻物件似乎也在漢朝貴族婦女界很火。平陽公主和衛青的婚姻就是公主“風白皇后,皇后言之,上乃詔青尚平陽主”;東漢時的孟光三十不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父母遂從女願。

    孫堅欲娶吳氏女子(後來的孫夫人)為妻,吳氏親戚“嫌奸輕狡,將拒焉”,夫人卻以身相許,並表示“如有不遇,命也”,最終許為婚。

    普通人家的女子:

    雖然普通人家的家長都喜歡攀龍附鳳,但是普通人家的女子還是崇尚自由的。

    臨邛富家女子卓文君和窮才子司馬相如私奔的故事,也曾傳為千古佳話。

    漢代婦女和丈夫過不下去也可以主動“求去”,即主動解除婚姻關係。

    朱買臣的妻子因買臣家貧,在他四十歲時請求離異;外黃富人女已婚,為求賢夫,離婚嫁給張耳,都說明婦女有一定的自主權,和唐以後不得擅去大不相同。

    而且法律也保障這種權利,認為女子求去的理由有:男子惡疾、男子家中貧困、丈夫操行不良等。 楊樹達先生曾在《漢代婚喪禮俗考》一書中說,漢代婦女“夫死,婦往往改嫁”,“雖有子女亦然”,“且有攜其子女往改嫁之家者”。

    漢代婦女在家庭中的地位:

    漢代婦女在家庭中地位也頗高,夫妻關係在一定程度上表現為相敬如賓。

    《漢書·張敞傳》載:張敞為婦畫眉,並說“閨房之內,夫婦之私,有過於畫眉者”,一時成為夫妻和美的典實。梁鴻之妻甘願椎髻、布衣,追隨他四處漂泊,歸隱山林,不僅“舉案齊眉”,更體現出夫妻之間的志同道合。除了丈夫和妻子互相禮敬,對於問題的處理,丈夫也會徵詢妻子的意見。

    《漢書·竇田灌韓傳》記載:竇嬰想救灌夫,嬰夫人勸曰“灌將軍得罪丞相。與太后家迕,寧可救邪”。

    竇嬰雖然沒有采納妻子的建議,但夫妻之間的平等對話與和諧相處亦可閃現出來。

    此外,孝成帝班婕好知書答禮、樂羊子妻屢次激勵丈夫寒窗苦讀、求取功名的事例,無不顯示出家庭關係的和諧。

    對於夫妻之間平等的愛,漢人予以公開謳歌,賈捐之在朝廷上也說“人情莫親父母,莫樂夫婦”,司馬遷更感嘆說:“甚哉!妃匹之愛,君不能得之於臣,父不能得之於子,況卑下乎!” 子女可以從母姓是漢代婦女擁有較高地位的另一表現。

    《漢書·武五子傳》載:“元鼎四年,戾太子納史良悌,產子男進,號日史皇孫。”張晏注曰“皆以舅姓為氏,以相別也”。

    靈帝王美人生劉協,何皇后嫉而殺王美人,劉協由董太后撫養,稱“董侯”。

    在父權家長制統治下的漢代社會,子女從母姓既有傳統的影響,也是婦女家庭地位較高的佐證。

    另外,當時的出嫁女仍和原家庭聯絡密切,並受原家庭保護。

    當然,孃家越牛,這種情況越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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