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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枝梅153847902

    當你的情緒不再像年輕時候那樣衝動,慢慢地你就會忘了過去的曾經愛慕過的人或難以釋懷的事。歲月是最好的遺忘器,讓人從回來時的路。

  • 2 # 悠然淡定往事隨風

    個人心裡都有一段難以割捨的感情,也許它是親情,也許它是友情,也許它是愛情! 在這段感情裡的人物自然而然的在你心中有了很重要的位置,總會時不時的想起他(她),惦記著他(她)! 現在在我心中也有這樣的人,偶爾想念,經常惦記,想知道他過的好不好,有沒有也一樣想我。。。 這種情懷是很正常的,因為我們都很感性,所以也不要強迫自己去忘掉什麼,有人想有時也是一種幸福。 想起了就品味吧,如果有一天你發現,還有別的人值得你去想了,一切自然就會過去了! 所以,想你所想的,做你所做的! 這就是我所崇尚的人生。

  • 3 # 職業道歉人

    LZD

    原諒我這麼幼稚的在這裡提到了你。你我11年相識於高中,對你的愛慕也始於那個時候,也是自己無能,高中的形象不太好,所以打心底估計你都沒看上過我吧。後面表白~畢業~等等跟很多青春裡被拒的故事一樣。

    只是沒想到,自己對你這麼放不下。大學裡因為你有男朋友,所以我平時偶爾問候一下你,那一次你說你住院了,你不想讓家裡人知道,所有的一切都自己承擔著,那時候咱們聯絡的還算勤快,我也知道了你剛跟男朋友分手。其實那時候我想著去看你的,但無奈各種原因吧,後面也沒去看你。在後面的聊天裡,你也說了,那時候給你表白你會答應我的,我也只能苦笑了。

    17年,大學畢業,記得特別清楚,9月份領人生中第一個月工資,當時領完特別激動,想著筆錢一定要給自己最愛的、最重要的人,然後就給父母一點,給你轉了一點。然後人生的悲劇就開始了~ 你竟然透過你男朋友讓他來告訴我,我嚇到你了唉,從那以後,我就徹底灰心了吧。

    18年你也畢業了,就在咱們縣城找了工作。年底想著大家畢竟同學一場,愛慕一場,就一起吃個飯吧。然後就又淪陷了。直到現在,前幾天回老家看父母再次請你吃飯,當時也說了自己的想法,可你又拒絕了。

    現在感覺自己真的特別卑微,網上不是一直盛傳一句話嗎?舔狗舔狗,舔到最後,一無所有。我想說的就是我吧這麼多年的感情就鬥地主,你一開場就是王炸。後面自己走走停停,不管咋樣總能回到你這個起點。

  • 4 # 春之嬌子

    "有沒有一個人是你在心裡一直忘不掉,卻也不再提起"?有,就在我身上就發生過這祥的故事,故事中的那個她的音容笑貌,距今已經四十多年過去了,至今每當我想起她,卻仍然在我心裡活靈活現,彷彿故事就象發生在咋天。

    那是一九七六年的春天,我們城關民兵連響應黨的號召,入駐在一個村子裡搞農田基本建設附屬水利配套工程。進駐一個時期後,我認識了一位性情溫柔,容顏美麗的姑娘。於是在他人的撮合下,我們便隔三差五的約會在花前月下暢談人生。猶如兩人性情相近,情投意合,我們的每次見面暢談都會使人覺得是那樣的快樂和輕鬆。

    我忘不了她那溫柔和善的言談舉止及待人接物的真誠與和氣,也忘不了她的落落大方和口快心直及那爽朗的笑聲。我更不會忘記她對我的好,用她的情和意為我編織的鞋墊,墊在我的鞋子中不大也不小。我忘不了有次去她家玩時忘帶香菸,是她遛出家門,把買回的香菸躲開家人的視線,偷偷的送到我的衣袋裡,替我裝了門面。在我倆相處的那些日子裡,她把她心中繪製的藍圖,為我倆今後的生活已做好了規劃。然而天有不測風雲,人有世事難料。正處於熱戀中的我卻聽到了她村裡人說:你所愛戀的人,出身成份不好,是個富農家庭之女。聽到這話後,我如沉雷轟頂。在那個唯成份論的年代裡,誰家如果出身不好,會影響到三代宗親的,如果任何一家的子女去參軍,上學,招工就業等,都要受到極大的牽連和影響。這可是個天大的事啊!於是我把這一不好的訊息告訴了家人,家人聽到後,立馬感到震驚,一致表示,寧願打光棍,也不敢娶富家女。在家人,親戚朋友及鄰居的強勢打壓下,我只好忍痛割愛拋棄了她。幾天過後,我從痛苦中醒來去見了她,並結結巴巴的向她說出要分手的話。她聽到後,頓時淚流滿面,泣不成聲。我急忙對她說:是我辜負了你,是我害了你。你要堅強,不要再生我的氣,咱倆的這個事,家人不同意,我也是沒辦法,你一定要好好保重身體,找一個比我好的好人家。就這樣我用斷斷續續的語言,憋住眼中欲滴的淚珠,忍痛割愛,從此分手,訊速的離開了我心中的她。時至今日已是四十二年,四十二年的光陽中,每當我想起她時,心裡總是酸酸的不是個好滋味。充滿著無限的內疚和自責,問心有愧,千錯萬錯我的錯,我永遠對不起她!

    四十二年的歲月彷彿就在不知不覺中渡過,如今我當年的那顆心已經死了。住事如煙,一切隨緣,和我無緣的故事過去就過去了,我何必再提起?

    玉米:

  • 5 # 蓮語齋

    可以肯定地講,一定有。忘不掉的是記憶,不再提起的是傷感。

    因為走進一個人的心裡,你也看不到什麼,“情到深處自然濃”。何況我們沒有這樣的本領,忘不掉,卻也不再提起。忘不掉是感情深,記憶濃,不願提起是因為有這樣那樣的結局。所以,綜合模量來看,還是不要提起的好。這個人或許是你的初戀情人、你的父母、你的閨蜜、你的友人、你的同事等等。

    一是不再提起是秘密,所以不能提。不再提起的只有秘密,如果說了就不叫秘密了。所以不管你有多少事,有多少深刻地記憶,經歷過多大波折,無論起因是什麼,都是自己內心的秘密。既然是秘密,自己知道就好,何必再提。也許是刻骨銘心地戀情,也許是經歷深刻地記憶,事可以說,人卻不能提,就當一次別過。

    二是不再提起有原因,所以不能提。不再提起是有原因的,無論經歷過什麼,感受過什麼,即便轟轟烈烈,即使經天動地,但已經過去了,就不要再去傷感,就不要再去糾結,畢竟曾經有過一段美好地記憶,或者一段痛苦地難言之隱,畢竟已經過去,時過境遷,就讓它珍藏內心,不說出來比說出來好。

    三是不再提起有情結,所以不能提。不再提起是有情結的,無論過去如何,但都已經成為過去,珍惜也罷,記憶也好,不再提起是最好地方式,否則,只能帶來傷感和破壞。回顧當時,也未必如事情本身發展。所以,不提起比說出好。

    實際上,不願提起的是記憶,是傷感,如果是快樂、幸福,就不存在提或不提。

    建議:一是可以採取堅持寫日記的方式,記錄這段無可訴說的心事。二是可以採取寫傳記或小說的形式,記錄幸福,睹物思人。三是就此珍藏,就此消除這段記憶。常常人心都有種吃不到葡萄酸的心理,也有得不到才是最好地心結,但事實未必如此,留一點念想就好,何必打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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