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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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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北中考物理
退一萬步講。
從情理上,我可以原諒你。
從法律上,原諒你那是法律的事,當事人說了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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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漢竹陽
憑什麼原諒它?它還配叫老師。在科舉時代,作弊也是砍頭之罪。應該追究其刑事責任,包括幫其走關係的一干斯文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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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元二使安西
談不上原諒與否,只想說這位班主任當年連番犯錯,幾年後被同學們發現了真相,才帶著人來所謂道歉,為此她做了什麼彌補措施嗎?一萬塊錢嗎?即使是二十年前,一萬塊錢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鉅額款項,初中、高中的擇校費都不只這個數,何況她頂了人家的大學名額?一萬塊錢買閉嘴?
苟晶當年的確閉嘴了,因為她在老家抗衡不了,山東那邊宗族勢力有多強,我想大家都有所耳聞,苟晶如果沒有離開山東,除非是她苟到極點、苟成一無所有的貧困戶,否則但凡她想要事業有成,都得向這些惡人妥協,因為不妥協,系統和其他人便不會接納她,她在當地混不下去。
所幸她早就離開了,杭州打拼雖然苦,但她拼出了自己的路,即使是被逼的路,也好過在老家苟一輩子。
這位年近八旬的班主任,如今不過是賣慘,但談原諒還太早,即使苟晶說原諒,她自己良心就能過得去嗎?
山東有《聊齋》,寧願聊齋鬼狐是真,至少舉頭三尺有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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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淘淘老師微課堂
兩次高考都被人頂替的學霸苟晶,最近被推到了風口浪尖。當年讓自己女兒頂替了苟晶去北京讀大學的班主任如今已經年近八旬。
苟晶會不會原諒班主任,其實態度已經很明朗。班主任帶了幾名大漢奔波千里,在這個時候去找苟晶,用意不言而喻。
一是為了當年幫他暗度陳倉偷了苟晶學籍的那些權貴,二是為了自己女兒不受這件事的影響,能繼續踩在苟晶原本燦爛的後半生上苟延殘喘。
班主任的行為壓根就不是懺悔,苟晶選擇對班主任避而不見就是告訴大家她的態度,絕不原諒。
讀書時候的苟晶是班裡的學霸,在班級排名從未掉出過前五,當年高考全班47人,46人被錄取,最差的一個同學都考上了大專,唯獨苟晶落榜。
要不是班主任的暗地操作,苟晶原本可以奔赴北京上大學,開啟自己的輝煌人生。
選擇第二次參加高考,就能說明苟晶當年是多想透過高考走出農門,結果第二年又被人截胡。原本屬於她的光明前程被人一次又一次奪走。
誰也不敢說第二次被截胡沒有這位班主任的功勞。因為畢竟第一次這位班主任截胡苟晶成功了。
支援苟晶的訴求,展開追責,相關部門已經介入,期待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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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覺主老刀
那不是乞求原諒,那是去平事去了。
現在事情曝光,不是搞定了一個苟晶就能把事平了的,必須給人一個說法,也是給天下萬千學子一個說法!
有些事情,是不值得被原諒的,也無法被原諒。
他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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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學爸談教育
你好,很榮幸回答您的提問!我認為不應該!
苟晶事件曝光後,大部分網友表達了對苟晶的支援,以及對冒名頂替者的憎惡,認為真相和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紛紛希望徹查此事,給頂替者應有的懲罰,還大眾一個交代。
不過,也有少數網友對苟晶的班主任老師表達了同情。覺得他很早便已經道歉,自己也遭到了報應,兒子患白血病去世。對此,筆者認為這種同情是沒有道理的,不能因為壞人有可憐之處,就對其做的壞事合理化,忽略其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法律應該是公平公正的,“道歉有用還要警察干嘛”。
而且,在影片中,苟晶表示:如今再提起該事件,不只想知道97年高考被頂替的事件,還想知道98年一系列的答案謎底。
由此,我們也可以猜測到,該事件真相可能更加惡劣,其班主任老師的道歉也遠沒有那麼單純和真誠!
第一,苟晶在影片中提到,97年高考被頂替後,98年仍有蹊蹺。我們不難想到,其班主任老師的女兒頂著苟晶的名字讀大學期間,如果苟晶復讀並考上大學,檔案和資料上勢必產生衝突。因此,有可能其班主任老師為了給女兒“保駕護航”,不惜在98年再次打碎了苟晶讀大學的夢想。
第二,影片中苟晶提到老師是在03年向自己道歉的,這個時間也堪稱玩味,距離97年相隔6年,可能剛好是其女兒順利畢業並工作穩定後,其老師認為事情已經坐實,不會再節外生枝,方才“良心發現”。
上大學被頂替,已經讓人憤恨,盡然還出現一個兩次被頂替的,怎麼就逮著一個人使命坑呢?苟晶這次將事情曝光後,那個操作頂替讓自己女兒頂替苟晶上大學的班主任帶著妻子、女兒和女婿,趕到苟晶的老家請求原諒。你覺得這個老師應該原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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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山東濟寧爆出一名學生在1997年-1998年兩次高考都被人冒名頂替,23年的青春歲月被人偷走……雖然當事人苟晶也算是事業有成,家庭幸福。但是,她原本應該擁有不一樣的人生,不是嗎?人生的轉折就是因為苟晶家裡窮,農村的,學習成績好,就成了可以隨意欺負的物件,掐掐欺負她的還是她的語文老師邱印林,邱老師為了自己的女兒能上大學,能有個好工作,不惜鋌而走險,隨意傷害別人的人生……雖然他也曾良心發現給苟晶寫過道歉信,又怎麼樣呢,邱老師心安理得的退休,女兒頂著別人的名字到重點學校工作,結婚,你們可知道,本不該屬於你們的人生卻被你們無恥的搶了去!!
那個邱印林不是悔悟,而是怕被追究責任,作為體制內的人,他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也知道會承擔什麼樣的後果,他急於找到當年的學生,其實就是想打感情牌,倚老賣老,道德綁架,威逼利誘,只要保住自己的退休金,保住女兒的工作,會無所不用其極,這樣的人別說為人師表了,簡直是道德敗壞,無恥之徒!!必須繩之於法!!
在整個事件中,苟晶的語文老師邱印林利用職務之便讓自己的女兒冒名頂替,涉嫌瀆職,職務侵佔和協助檔案造假,無論是從黨紀從國法都必須進行嚴肅處理,不能因為其退休而讓其遊離於黨紀國法之外。
我認為處理方法一: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是最合適的處理結果,還要讓其把自違法違紀之日起的領取的工資待遇都退回國庫。
二。假苟晶和另外一個冒名頂替者在體制內工作的,無論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都涉嫌檔案造假,應該予以辭退,退回國庫從工作到現在所有的工資和福利,包括福利分房。
三,如果不在體制內工作,也應該登出冒名頂替者的學歷。我想企業也不會用這樣道德敗壞,學歷被登出的人吧。
只有讓這些違法亂紀這徹底打回原形,才能最大限度彰顯公平正義,才能恢復高考制度的公平公正,才能告慰真苟晶被偷走的23年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