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魏新峰律師
-
2 # 不糊塗時塗糊不
辯護律師的職責就是盡力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因此,辯護律師就應當利用自己的法律學識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盡力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辯護律師的辯護觀點是需要法官認可的。只有被法官認可了才能夠能為定案依據。如果不能被認可,對法官也會發生某種提示作用,提請法官公正判決。
辯護律師的工作職責是法律賦予的、是法律規定的、是法律要求的!辯護律師必須這樣去開展辯護工作!
-
3 # 生如夏花1836982
首先沒有這個說法,這個說法本身就不成立。
律師辯護是基於事實進行的辯護。律師在辯護方向應與被告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充分溝通。如果當事人已經能夠形成完整證據鏈了,那麼律師無論如何也不可能進行無罪辯護。
譬如杭州保姆縱火案,檢方已經形成完整證據鏈,能夠證明被告人莫某主觀上是縱火的故意,客觀上有放火的行為,那麼辯護律師無論如何是不可能辯無罪的。
-
4 # 荊山一狼2
這是他的唯一職責。偵查公訴機關的職責主要是證明被告有罪,作為平衡設定了努力證明被告無罪或者罪輕的角色。努力證明被告無罪或者罪輕,是律師敬業的表現,應當表彰,不應受到指責。
-
5 # 相忘-江湖
理不辨不明!任何人在判決前都無法確定是否有罪,一個刑事案件,法官是裁判(而且多少會站在公檢的立場),公檢的責任和任務是拼命用現有的證據證明嫌疑人有罪,此時,律師就會站在嫌疑人角度利用現有證據的缺陷和法律的規定拼命證明無罪或罪輕。如此兩方竭盡全力指控答辯質證辯論,互相揭露漏洞,如此以求儘可能還原法律上的事實,最大限度可能去避免冤案。也就是說,第一,律師代表了嫌疑人也只能代表嫌疑人,因為嫌疑人不懂法所以請律師來代言。第二,整個法庭,只有辯護律師在對抗國家機器的觀點,在為嫌疑人說話!律師如果不為當事人說話,就完全沒必要存在。所以,律師業的發達,是民主人權發達的一個體現。想想吧,沒有律師,平民階層在專業的指控面前,基本無力可使無計可施!至於說有沒有律師唯利是圖?有!但,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哪個行業裡沒有害群之馬?比較經典的,醫生教師也經常曝光沒職業道德的,難道,應該取締醫院學校?
-
6 # 武漢謝濤律師
律師僅憑一張嘴巴就可以把一個有罪的辯成無罪的了?那你們把法官、檢察官當傻子啊!你們是看電視看多了,受電視誤導太深。現實中做無罪辯護的很少,成功率也很低。律師的職責不是替犯罪嫌疑人開脫,是替公檢法把握一個度,使犯罪嫌疑人受到應有的懲罰,防止犯罪嫌疑人被過度追究刑事責任。而且在現實中,面對檢察官和法官,律師處於絕對弱勢地位,左右法庭的不是律師 而是檢察官和法官,律師根本就沒有你們說的那種翻雲覆雨的能力。
-
7 # 絮語KK
律師的職責與行為是一種道德與法治思維方式與當事人的情況交易是有關的,你有理是律師最喜歡的正義官司,你沒理但你給了錢,也要從法律法規的空洞處找到減輕或無罪的辯論,(也是法律不公平或不建全產生的職業)這是一種職業,法律責任的職業。記得聞名全世界法律界的一場官司,是為忠犬辯護,(可網路搜尋這場爭議)那位律師的辯護詞得到正義界法律界的經典認可。所以說,律師是法律界又可恨,又正義的職務。
-
8 # 菩提新客1
說這句話的人是完全不懂中國刑事法律和刑事辯護律師的人。刑事辯護律師是依據國家刑事法律,接受被告人(嫌疑人)委託,提供訴訟幫助的法律服務工作者。他的職能是根據公訴機關指控的罪狀,根據事實和證據,進行無罪或者罪輕的辯護。如果公訴機關提交法庭審理的證據足以證明被告人犯罪並應當接受相應刑法法條罪名之下的刑罰,律師繼續堅持罔顧事實證據進行徒勞的無罪辯護,那麼,這個律師不是錢律師就是胡律師了。
-
9 # 順風順水56118593
不容質疑,這是律師應盡的本分。但一定要在法律的籠子裡公平,公正的來為當事人服務。就當前的社會環境要做到難呀!
-
10 # 愛做夢的胖子512
公平公正,治病救人,反腐倡廉,打黑除惡這些都是口號而已,既然是口號喊喊就完了,別怎麼認真。沒有什麼是該與不該,在當下只看有錢沒錢!
回覆列表
刑事律師的職責就是最大限度的為當事人無罪,罪輕而說服法官!對於刑辯律師來講,能有一些經過辯護最後判決無罪的案件,尤其有些是刀下留人式的判決,他的成就感是會爆棚的!至於掙錢多與少對實現財務自由的律師來講是不重要的!
對於律師的這一嗜好,大家要理解,他的職業特性決定的!比如律師作為普通老百姓的角色,他受到侵害也會動怒,也會反擊!所以為最大惡極的被告人辯護非但不能譴責律師,反而應該點贊!他是殺無赦的說不者;他是勸慰不要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冷靜者;他是刀下留人的喊冤者;你最討厭他,但他會在你受冤屈,受千夫所指,最無助的時候為你吶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