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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服用立普妥20mg,檢測低密度脂蛋白1.32,醫生說太低了,將立普妥減為每日服用10mg,三個月後檢測低密度脂蛋白上升1.64,這樣下去不知道還會不會繼續升高,所以想知道低密度脂蛋白最低不能低於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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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天聽健康

    對於患有冠心病等心腦血管病的人來說,控制低密度脂蛋白是控制病情發展最重要的措施之一,這是冠心病發生的病理基礎---動脈粥樣硬化的發生機制所決定的。

    冠心病是冠狀動脈粥粥樣硬化性心臟病的簡稱,是由於冠狀動脈的內皮損傷,大量的脂肪堆積引起炎性反應從而改變了血管的結構,使血管的管腔狹窄,阻礙了血流造成心肌缺血缺氧所致。

    造成大量脂肪在血管內皮中聚集的主要原因之一,即是低密度脂蛋白的升高,它是一種將脂肪運送進血管內皮的工具,其含量水平越高,血管越容易發生動脈粥樣硬化,決定著冠心病的發展程序及嚴重程度。

    所以,把低密度脂蛋白降下來是冠心病最重要的措施之一。目前最常採用的治療方法是長期服用他汀類降脂藥,那麼應當把低密度脂蛋白降到多少就合適呢?大量的臨床研究表明,對已經發生了冠心病等心腦血管病的人來說,要想阻止動脈粥樣硬化及斑塊的發展,防止心梗的發生,要將低密度脂蛋白至少控制在1.8mmol/L以下,至於最低降到多少,並沒有明確的數值標準,即使降到1mmol/L以下也並不會對身體帶來不良影響,所以不必為此而過於擔心。

    可以在服用他汀類藥物期間,定期檢測低密度脂蛋白水平,如果過低可適當減少服藥量,但一定要確保不高於1.8mmol/L,更不能隨意停藥,因低密度脂蛋白之所以能降下來是藥物的作用,一旦停藥即會迅速升高。

    要知道,低密度脂蛋白過低並不會帶來明顯的危害,但一旦升高,超過了所應控制標準,即可迅速加快心腦血管病的發展,造成不可挽回的嚴重後果。

  • 2 # 心健康

    一旦罹患冠心病,他汀類藥物的使用幾乎無可避免,因為他汀有明確的循證醫學證據證明,其調脂穩定斑塊的作用可以給冠心病患者帶來大量的獲益,而他汀類藥物的使用產生獲益的原因則在於他汀對低密度脂蛋白的降低。

    低密度脂蛋白是參與冠心病心血管事件的“罪魁禍首”之一,所以,在不管是美國還是歐洲還是亞洲的冠心病治療指南中,均有對低密度脂蛋白的降低標準。

    許多人有疑問,低密度脂蛋白要降低到什麼程度才是最合理的?降低到什麼範圍才是最合適的呢?

    一、低密度脂蛋白降到1.8mmol/L以下

    一旦確診冠心病,那麼需要將低密度脂蛋白的控制目標是1.8 mmol/L,也就是70 mg/dl,不管是歐美指南,還是亞洲包括中國指南,經典的1.8mmol/L就是冠心病患者的達標值。其實這個值已經是比較低了,但指南對這個目標是要求絕對做到的。

    二、低密度脂蛋白降低50%以上

    但事實上,並不是每個人的低密度脂蛋白都可以降低到1.8mmol/L以下的,如果患者的低密度脂蛋白基礎就很高,那麼我們不能降低到1.8以下,就需要降低低密度脂蛋白的絕對值的至少50%以上。

    三、沒有最低只有更低

    其實除外傳統的1850(1.8以下,50%以上)以外,對於極高危的急性冠脈綜合徵患者,或者是把低密度脂蛋白降低到1.8以下仍有心絞痛的患者,指南中還建議將低密度脂蛋白降低到1.4mmol/L以下的更低目標。

    四、越低越好的理念值得關注

    低密度脂蛋白也有其用處,所以,許多人熱衷於講述低密度脂蛋白降的太低以後的各種壞處,但事實上最新的許多研究都有低密度脂蛋白“越低越好”的理念,從嚴格意義的理論上來講,低密度脂蛋白的消失肯定是有壞處的,或者從哲學上講越低越好的理論也是不成立的。但事實卻是,相關的研究均建議低密度脂蛋白“越低越好”,我們可以理解為,雖然我們不知道低密度脂蛋白降到多低的情況下才有危害,但在目前藥物治療的情況下,我們或許還沒有辦法把低密度脂蛋白降低到對我們有害的目標值以下。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越低越好的理念也就可以理解了。

    其實,不管是降低到多少,我們要做的最終目的是減少心血管病的事件,對於降低多少,也是需要因人而異的。比如低危的患者就無需降到太低,但對於極高危的患者,我們一定要把低密度脂蛋白降的更低,才能有更多的獲益。

    單純的強調標準而去除個體化差異,或者就是最大的不科學!

  • 3 # 郭藝芳心前沿

    應該控制在1.8以下。

    血脂化驗包括多項指標,例如總膽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甘油三酯等。在這些指標中,最為重要的是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簡稱為LDL-C。LDL-C與冠心病、心肌梗死和腦梗死的關係非常密切,把LDL-C控制在較低水平可以顯著降低心肌梗死和腦梗死的發病風險,並可降低死亡率。

    很多醫院的血液化驗單上常會標註“正常值”或“正常參考值”,一些患者看到自己的化驗結果“沒有箭頭”,看到自己的LDL-C在“正常範圍”內,就認為膽固醇不高,這是不正確的。不同人理想的膽固醇水平是不一樣的。例如應患有冠心病和腦梗死的患者,應該把LDL-C控制在很低的水平;沒有冠心病、腦梗死,也沒有高血壓、糖尿病、吸菸等危險因素的人,LDL-C的控制可以更寬鬆一些。

    如何判斷LDL-C是否在理想範圍內? 首先,要評估自己的心血管病危險水平,根據未來10年內發生冠心病或腦梗死等疾病的可能性分為低危、中危、高危、極高危共4個等級。然後根據這個危險分層確定自己的LDL-C應該控制在什麼水平以下:屬於低危與中危的人,應將LDL-C控制在3.4 mmol/L以下;屬於高危者,應將LDL-C控制在2.6mmol/L以下;屬於極高危者,應控制在1.8mmol/L以下。若自己的LDL-C沒有達到上述標準,請及時找醫生諮詢並調整治療方案。

    未來發生心血管病的風險評估較為複雜,需要由醫生完成。以下簡單方法可供參考:

    1. 已經確診冠心病(包括心肌梗死)、腦梗死、頸動脈或下肢動脈狹窄超過50%的患者,應將LDL-C控制在1.8 mmol/L以下;

    2. LDL-C≥4.9 mmol/L者,或者是年齡≥40歲且患有糖尿病的患者,應將LDL-C控制在2.6 mmol/L以下;

    3. 高血壓患者若同時存在以下2種或3種其他危險因素,也應將LDL-C控制在2.6 mmol/L以下(其他危險因素包括:吸菸、男性≥45歲、女性≥55歲、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1.0 mmol/L);

    4. 無論任何人,LDL-C均不應超過3.4 m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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