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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727995679005

    儒林外史》李遐年無家無以業,寺廟安身,以寫字為生。

    季遐年,自小兒天家無業,總在寺院裡安身。每天跟著和尚在寺院裡吃齋,和尚倒也不厭他。一個會寫字的人到底奇在何處?奇就奇在他字寫的好卻有很多的怪癖和舉動:“他的字寫的最好,卻又不肯學古人的法帖,只是自己創出來的格調,由著筆性寫了去,但凡人要請他寫字時,他三日前,就要齋戒一日,第二日磨一天的墨,卻又不許別人替磨。就是寫個十四字的對聯,也要用墨半碗。用的筆,都是那人家用壞了不要的,他才用。到寫字的時候,要三四個人替他拂著紙,他才寫。一些拂的不好,他就要罵、要打。卻是要等他情願,他才高興。他若不情願時,任你王侯將相,大捧的銀子送他,他正眼兒也不看。他又不修邊幅,穿著一件稀爛的直裰,靶著一雙破不過的蒲鞋。每日寫了字,得了人家的筆資,自家吃了飯,剩下的錢就不要了,隨便不相識的窮人,就送了他。”他到一個朋友家去,一雙蒲鞋沾了好多泥,拿人家想辦法讓他換鞋,他來氣了,沒有進門而且一頓挖苦:“你家甚麼要緊的地方!我這雙鞋就不可以坐在你家?我坐在你家,還要算抬舉你。”施御史的孫子來請他去寫字,他對他們的怠慢不高興,不高興不去也就罷了,可是他去了,去了之後卻不寫字,而是一頓教訓:“你是何等之人,敢來叫我寫字!我又不貪你的錢,又不慕你的勢,又不借你的光,你敢叫我寫起字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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