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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瀧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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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舒暢的果樹
生活中你總會遇到有緣無份的人,能擁有一段時間的美好已經很珍貴了,再奢求更久也許會不太現實。
越是深愛,越會放手。當你知道同對方一生相依是不可能的事情時,不如及時止損,畢竟感情這東西,投入越多,被傷得也會越深。
既然心中明白最終的結果,不如放手,也給彼此更多的選擇,讓大家去各自過自己的生活,去找尋自己的追求。
這自然會令人難過,你也許會好多年走不出來,甚至很多年不想再愛上一個人了,因為你心裡始終有一個人,怎麼都忘不掉。
真令人折磨,也真是美好。不過隨著年歲漸長,你會越來越渴求擁有婚姻,畢竟誰也不想忍受孤獨,人生路上,找到一個能相伴一程的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最愛的人,不一定是最適合結婚的人,又或者說是不一定是那個能同你結婚的人。
組建家庭是為了下班後不再面臨空無一人的房子,也是為了在週末想出行時有個一同看風景的人,也是為了在歸家時能有人一同陪你吃上一頓熱騰騰的晚餐。開啟家門,有亮著的燈光和愛你的人在等你,這感覺,挺幸福。
當你結婚後,也許就能明白,這世界上大多數婚姻都不是兩情相悅到極致的,只是想找一個還算差不多的人,過一個還算湊合的生活罷了。
留在記憶裡吧,有些東西,相見不如懷念,不如讓他在記憶裡生動,越得不到,你頭腦中想象的他越美好,挺令人陶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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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蒲檢視
很多人沒有結婚之前都會想象著能夠能最愛的人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但是到了最後結婚時候,結婚的物件往往不是最愛的人,但是親愛的們這個才是真實的愛情。跟你結婚的人往往不是你最愛的人
人的一生通常都會遇到四種人,第一種是自己,第二種是你最愛的人,第三種是最愛你的人,第四種是跟你共度一生的人。最開始你會遇到最愛的人,能感受到愛是什麼感覺。因為感受到被愛的滋味,這樣才會知道誰是最愛你的人。當你承受了愛人跟被愛之後,學會了什麼是愛,才能知道最後什麼是你需要的,也才能找到你最合適的,可以跟你共度一生的那個他。但是現實往往很殘酷,在生活中,這三種人都不是同一個。你最愛的那一個,最後往往沒有選擇與你牽手。
人們往往到最後都不是跟最愛的他結婚
以前有一個特別好的朋友,屬於傳媒型別的女孩子,喜歡一切有意思的事物。讀大學的時候因為英語特別好,所以當初考研究生的時候高分數,但是讀了一年不到,就退學了,她的理由是很無聊。然後就去外交部做了翻譯,工作一個月不到就跟領導鬧翻了,理由是覺得領導太官腔無法忍受。她到過很多地方,結識了很多人,也讀過很多書。她總是說,還女孩才上廳堂下廚房,壞女孩走四面八方。在我的眼裡,她無疑是屬於壞女孩,壞的不行的女孩。這種性格,造成了她談了很多次戀愛,每段都是很認真很刻骨銘心。她愛過的人,有搖滾歌手,演員,賽車手,小混混.....有一個還是一個慣犯。每一次她跟我聊天,聽她敘述的故事,在我的腦子裡面馬上變成鮮活的畫面,她經歷的那些愛情故事,都可以寫成一部小說,甚至可以去拍電影了。
我有時候像到,就這種人,能找到跟她過好一輩子的人?後來有一天,我跟她聊天,她跟我說,明年,我就要結婚了。 我說,又是哪個賽車手?她說,不是是一個比我大六歲的老師。當時我腦子有點懵,過了很久都沒說話。然後我問為什麼?她說,這麼多年的作死,這次終於知道是真愛。我說,比之前的所有都還愛嗎?她說都不是,這次是因為兩個人在一起最舒服,從來沒有過的舒服。還有,不能跟最愛的人結婚,那樣太虐心了,受不了。突然想起了《再別康橋》,以前讀的時候很好奇,為什麼林徽因沒有跟當時的大才子徐志摩在一起。而是選擇了清華大學建築系踏實的梁思成。當時一直想不通,兩個人既然相愛,那怎麼不結婚。現在我明白了,如果我也是林徽因,應該也會選梁思成。因為她太愛徐志摩了,愛的太深,當兩人結婚天天在一起後,愛就是一種虐心。每次激情過後的平淡,會是真正打敗雙方,因為愛的深,不能趨於平淡,會想著不停的找事情,互相愛著對方,虐待對方。
後來從徐志摩跟陸小曼的婚姻就能看到,因為深愛,他遷就著陸小曼的所有缺點,不論她是對還是錯,他就是繼續努力的愛著。為了她買漂亮的衣服,參加各種活動,徐志摩不停地兼職去賺錢,到最後身體都勞累出毛病,在最後一次講座途中,意思死在飛機墜落。誰敢言,這跟那海誓山盟的愛沒有一絲一毫的關係。這個社會上有多少戀人,度過熱戀期後,自己不停的找不同的花樣,想要保持這種高溫的戀愛,但是不知道,這種持久高溫的戀愛,如果沒注意就會燙傷對方。以前見過一個女孩子為了證明對方還愛他,讓對方去為自己去打架。最後對方意外不幸造成了悲劇。所以說婚姻這東西,跟談戀愛是不一樣的。以前總認為這個世界最美好的東西是愛情,結果發現所謂的愛情在結婚之後都變成了最舒適的親情。現在都能想象出兩個人結婚之後還是為了找同一個話題,吃飯的時候不停的找東西聊,那種感情,想一想就不舒服。而且你的另外一半,一定是要跟你舒服的在一起,就像是自己的左手牽著右手一樣,舒服就行,不是要想戀愛時候一樣,碰到了對方的手,馬上就分泌各種荷爾蒙。那種的愛情,是隻有在戀愛才需要的,到婚姻裡,就只能是多餘的了。
所以,我的觀點就是,結婚就是結婚,不是談戀愛,談戀愛是可以與自己深愛的人,但是結婚,一定要找一個相處最舒服的一個。經常會思考,一個認識不久剛談戀愛的人說說要跟你結婚,是不是屬於以下三種。1.毛都沒長齊的小孩,看到誰都想結婚。2.感情騙子,到處承若,從不兌現。3.老油條,經歷的太多玩累了,所以想找一個人安定下來。 但是,那種才是你想要的?戀愛跟結婚,壓根就不是一個事情。旁邊有一個長相帥氣的男性朋友,最後結婚的物件,是一個長相很一邊的女性。當朋友問他為什麼,他說,因為她廚藝好,在一起每天都能吃好很舒服。然後我就知道了,往往走到最後的人,不是那個最愛的,一定是能夠最舒服相處的人。
如果你還沒有結婚,還在戀愛中,而且愛的是你最愛的人,看到這篇文章,不要急,別絕望,努力用自己覺得最舒服的方式和深愛的人相處。當你們還是繼續愛的死去活來,在慢慢平淡之後,不甘心的相互虐待而沒有走到一起。沒關係,因為不管怎麼說,在最年輕的階段。付出過,不後悔就行。那份還沒有結局的愛情或許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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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你愛他,他愛你嗎?如果和不愛你的人結婚會悲傷一輩子,你願意過那樣的生活嗎?優秀的人有的是,何必單戀這一個呢?感情是慢慢來培養的,總有一個人會適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