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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真理的追隨者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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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醫護成長
急診醫學中包括院前急救部分,急救是指傷病員進入醫院以前的醫療急救,是急診體系的首要環節和重要的基礎是急救醫學發展的先決條件。
院前急救也是急診醫學的主要步驟,其主要是對急、重、危症患者實施急救護理,也是在患者位置到醫院之間實施的緊急救治處理及轉運監護的過程。最主要的目的是將患者的生命挽救回來,將患者的致殘率和致死率降到最低值。
因急診工作相對特殊,隨機性較強,時間緊迫,車上配備的裝置有限,這就需要急救人員具備專業熟練地急救知識,提高急救技能,增強相關的知識學習,認真實行交接班,檢查出診的器械和物品,因此加強院前急救知識、技術的學習與培訓,做好院前急救醫療定位很重要。
組織實施急救技能的演練,做好院前急救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杜絕醫療糾紛與事故的,同時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1 、急診護理工作中常見的隱患(1)急診病人往往起病急、來勢迅猛、病情發展快,患者對疾病的預見性不強 ,致使患者及 其家屬沒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往往出現焦急、煩躁、驚慌等心理反應,就診時,對醫院的期望值很高。而醫護人員沒有和他們同樣的焦急反應,引起他們惱火,引發矛盾,對醫護人員產生攻擊心理,以發洩不滿、擾亂醫療秩序,嚴重影響了救治工作。
(2) 因急救現象具有複雜性和緊迫性,如救護車上的物品準備不充分,或者上個患者使用後沒有及時的檢查和補充,就容易引起物品失效,搶救儀器無法正常應用,使患者錯過最佳的治療時間,可能造成嚴重的後果。
(3)急診是醫療護理工作的前沿陣地,是接受患者就診及搶救危重患者的場所。急、危、重症患者多,工作節奏快,患者及其家屬心情急躁。如果護士在患者就診、搶救過程中處理不當,不僅使患者人身受到損害,醫務人員人身也會遇到風險[1]。醫護人員不僅要擔負急診救治工作,面對危重病人多,搶救必須分秒必爭,工作十分繁重、工作任務負荷大、持續時間長、缺少規律性, 醫務人員在每次搶救過程中都要付出很大的體力勞動,久而久之,醫護人員就會產生厭煩心理, 工作不夠積極主動。
(4)醫患溝通訊息缺乏,在急診搶救工作過程中,醫護人員往往忙於搶救生命,而忽視了患者家屬對資訊的需求,對患者及其家屬的知情同意權忽略,缺少與家屬溝通,致使家屬對患者的狀況瞭解和掌握不夠,無法解除和減少他們焦慮、恐懼的心理狀態,稍有不如意,則易情緒憤怒,充滿敵意,向醫護人員發洩,一旦搶救無效,家屬不可避免產生懷疑態度,容易導致醫患糾紛。
(5)不具有相關的法律知識,風險意識淡薄,社會逐漸的進步,人們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法律觀念逐漸的提高,患者逐漸增強了就醫過程中的權利和自我保護,急診護理需要承擔更大的風險,如果護理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不熟悉,不瞭解自身在護理工作中應該具有的責任和義務,沒有及時告知患者可能出現的風險,都有可能導致醫患糾紛。
2 、防範措施(1)加強急診護理人員的急救意識,使其瞭解到急診工作的重要性。能夠真正的為患者著想,不斷的提升急診技術水平,定期對急診護理人員實施素質培養,加強急診護士必備的應急能力和防範措施、搶救技術熟練、處事敏捷、工作效率高、善於溝通的良好素質。
(2)制定轉運風險預案,重視患者病情觀察。在實施轉運的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及規章制度,對患者的病情進行密切觀察。醫護人員應陪在患者身邊,隨時觀察患者的各項變化及心理需求,如出現問題,及時給予有效的處理,確保患者能夠得到不間斷的護理和治療。
(3)增強醫患資訊溝通。建立和諧護患關係護理服務的物件是人,以及人的健康和生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要求護理人員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法律意識,一切工作行為都應體現“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質量第一”和“依法施護、依法行醫”的觀念[2]。溝通也是一個化解矛盾的過程,近年來許多患者家屬對醫學存在著認識上的偏差,認為進了醫院就是進了保險箱,對醫院的期望值過高。所以,我們在做搶救工作的同時, 要做好患者家屬的心理護理。在工作中應增強對家屬需求的敏感性,引導和鼓勵他們傾訴其真實感受,多與家屬溝通,注重家屬對資訊的需求,透過多種方式及時告知患者的各種變化,並考慮倫理和文化背景,依據法律和倫理來維護醫患關係,推定病人瞭解將接受何種治療措施,並作出認可或拒絕的決定。讓病人接受和理解有關他們的病情、可能採取的干預措施的性質、選擇權、 風險和好處,避免某種醫療措施無法延長生命或改善生活質量時,病人或家屬向醫生提出某種不合理的醫療要求。做好全程優質服務工作,最大限度地滿足患者的需求,達到醫患雙方相互理解。透過多方面的防範措施,使我科在日後的護理工作中獲得滿意的效果,降低差錯、糾紛的發生率,同時培養護士的觀察能力、應急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構建和諧的護患關係, 有效減少護患糾紛,大大提高急診護 理工作的質量。
(4)加強急診物品和藥品的管理,認真執行搶救儀器交接班制度,急診人員必須檢查所有的搶救儀器和藥品,確保急救儀器完好無損。儀器由專人負責,班班清點,每週大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急診儀器突發故障時,立即用人工方法代替,迅速排除故障或更換儀器。同時規定所有的儀器一律不得外借。要求每個出診的人員必須檢查好自己的急救箱,保證出診所帶出的急救器材及急救藥品完好,認真完成每個搶救細節,這樣才能夠有效的提升搶救的成功率。
(5)提高法律意識,加強風險管理。透過對法律知識進行培訓,有效的提升護理人員的防範意識和法律意識,讓護理人員真正瞭解到法律知識的重要性,使管理者在不斷實踐的基礎上同時結合相關法律制定有關的規章制度。讓醫護人員瞭解工作中需要運用法律來進行自我保護,規定醫護人員必須按照相關的法律急性急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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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醫生,不懂這方面的業務。
只淡個人認識,不一定正確。我個人的思想觀點是,
如一個醫生同時進來五位病人,病人中有男女老中青,老人年歲大了是家人帶扶進來的,青年人是走進來的。作為醫生,救人先救急,救重,然後救老,再救弱。情況相等,
先救老弱。什麼為急重症為急,什麼為重,病危的人,怎樣判斷,先不論抬,扶,走進來的,首先是,看,聽也就是不用醫療器材的情況下進行看瞳孔,形色瞳孔無神又無光,形如死疢色,語氣無力,站立不穩,呼吸急促而微弱,為大病初臨,頻近死亡為急症,比抬進來的老急一倍都不止。然後再透過器材檢測施救。醫生在未看病前只能靠自己的判斷。再如瞳孔散大,連問話都無力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