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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平凡的世界49645286

    買房不住空著幹麻?買者及擁有者,擁有者就應當履行業主權力及義務。小區是所有業主的家,即然是家就應當共同維護。

  • 2 # 酒罐子4

    國家對物業管理行業應近快制定法規。物業管理部門巧立名目.隨意變更收費數額比較普遍,導致社會出現不同程度不穩定現象。倒如:昨天每平米收三角,今天就變更為四角五分,這都是不穩定因素。所以近快立法規範為笫一要務。

  • 3 # 淡然146873883

    本來這個物業公司的出現就不合理,收費就更不合理了,誰受益誰交費,誰同意誰交費,再者 公攤面積為什麼也收費?室內面積也收費?你來室內幹了點什麼?

  • 4 # 開啟車窗看景色

    房子空置不住,除了衛生費不收取外,其它物業費用一分不少,合不合理?聽我做一下解釋,您看合理不合理?

    小區的物業服務費主要是公共性服務收費,包括: 公共設施、公共裝置的維修與保養; 小區綠化管理; 保安與保潔;房屋主體維修等。垃圾費不收是合理的。

    至於合理不合理要看地方政府制定的物業管理收費是如何規定的,如果是全市統一的規定就是合理的,你就得全額上繳,如果是物業公司自己規定的,就不算合理。雖然國家對此沒有具體規定,但對一年以上長期不居住的業主,物業費包括衛生費在內應收取70%的物業管理費才算合理己成為不成文的規定了。

    你可以與物業再進一步協商,協商不成,找出地方政府出臺的相關收費標準做為依據,再打聽一下週圍小區此類情況是如何收費的,你認為確實不合理,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

  • 5 # 李連會7

    首先弄清楚物業費包括哪些?簡單的說物業費就是物業公司管理費用。

    工作人員的薪資,設施裝置維修的材料費用,不收你衛生費證明物業公司還算人性化,你房屋雖然空置,但公用設施裝置仍然需要維修保養,所以說收繳管理費用是合理的。但可以按50%最高60%收取。

  • 6 # 炫美宇宙

    房子空置不住,現在這種情況在全國普遍存在,尤其是沿海城市如海南和山東等地,出現了大批外地人在海邊買了房,但長期空置不住,還收了物業費、垃圾費和電梯費,有的物業免收了垃圾費,但垃圾費用很少,像這樣的情況目前全國或各省份只是在討論或民眾期盼,物業費減半和免去不合理收費的有關問題,但都沒有正式下發文無法落實,所以空置房子所在的物業照常收費,沒有正式檔案,相關部門無法干預,能干預的只是物業費的高低,所以業主也無法制止目前這種物業收費情況,那到底該不該收取物業費、垃圾費、電梯費,以我個人的觀點:

    1、物業費應該減半、垃圾費和電梯費減免。

    2、有關部門應儘快出臺有關檔案,否則業主和物業矛盾越來越多,打官司的,發生矛盾的越來越多,雙方都很無奈。

    3、物業管理質量和服務意識要提高,不能因為空置房不住。

    4、房子空置不住確實是個事,佔用資源,影響城市美觀,房子質量也越來越差了。

    5、海邊有大量的空置房,有實力的團體辦養老院還是不錯的,和業主填約租房合同,家庭式養老,三方都有利。

    6、退休人員旅居和旅遊公司看看能不能解決這個問題。

    7、主要是把資源利用起來,不浪費最好。

    僅個人觀點。

  • 7 # 東方正義之箭

    2018年已經出臺關於空置房收取物業的專項規定——以水、電、氣(天然氣)費用明細,到物業確認無人居住的房子可以最高免除40%的物業費規定!

  • 8 # 李輝

    現在的社會出了錢啥都不行啊!就連他爹他都不知道是誰了,張嘴錢,閉嘴錢的,還說什麼人性化,狗屁呀!就是錢性花

  • 9 # 紫藥水417

    我認為開發商應該交房後免費物業服務一年,一年後停止物業服務,由業主自我決定是自治還是聘用物業公司,業主無法確定就爛著,大亂也許能大治,政府也要學會拒絕巨嬰業主和噴子業主。

  • 10 # 薔薇2號

    太合理了,應該交,諸如,物業,水暖電,垃圾費等應該交公共設施基本費,房子交空置費,因他佔用了應該屬於別人的房子,導致房價上漲過快,他獲利了,應出臺政策,三年不住,歸公,例如,獲國外綠卡,你每年必須住夠一定日期,即消費。否則取消綠卡,道理是一樣的,國家政策不完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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