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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兒童sushi

    唐代時,全國各地都有不同的野味,西北靠近沙漠一帶,自然有吃駝峰這一野味(駱駝背上那座小山包) 。

    中原吃“髦象之約”,即是大象的鼻子!看圖,你吃得下吧?

    東南吃綠孔雀、竹雞、白鷳、吃猴腦!這美麗的生物怎忍心下口!

    西南有竹,竹中有鼠,名為竹鼠!比家中的耗子可大多了,現在有人工飼養的,經濟效益很不錯!

    鹿是大眾美食,唐朝皇帝和新科進士飲宴時,少不了一道“昇平炙”,鹿舌做的。皇室貴族舉辦大小宴也不了鹿肉。

    熊掌、熊白,就更不用說了,終唐一朝,不知吃了凡幾!

  • 2 # 文史小茶館

    蜈蚣,蟑螂,孔雀,大象,等等~

    唐朝是一個貨真價實吃貨的年代。大家平時吃吃烤羊蒸豬,搭配面片湯麵餅子,算是正常伙食。

    但總有些人不甘於這麼平淡重複,希望搞出一些花樣。於是,野味就順理成章的成了唐人奇特飲食的重要補充部分。

    1. 根據《南越志》記載,唐代嶺南,也就是廣東廣西一帶的人民喜歡吃點零食。這零食的主要材料就是當地產的大蜈蚣。這種花花綠綠的大蟲子也能吃?

    當然,嶺南人民在一千年前就展現了對於飲食獨到的包容情懷。

    人們會把抓到的大蜈蚣斬去毒牙,延背刨開,把雪白的肉給取出,切塊晾曬。如果牛肉乾的口味可以打8分的話,那蜈蚣肉乾在當時就能打10分!

    如果感覺這種吃法比較簡單,還可以用蜈蚣肉做來燒烤和湯水,可因為供貨不穩定,價格並不便宜。到了後來,人們還進化出更兇殘的吃野蜈蚣手法,那就是把加工好的蜈蚣切掉尾巴,割開尾部甲殼,用嘴湊上去——只那麼一吸——對,你猜對了,就是吸果凍那樣!

    當地人大飽口福之時,這蜈蚣就只剩空空如也一張殼了。

    根據記載,紅頭大蜈蚣遵照醫囑適當食用可以增強免疫力,看著現在商店街上燒烤攤裡的蜈蚣烤串,讀者們是不是覺得一種歷史厚重感也油然而生呢。

    參考史料: 唐劉指《嶺表錄異》引《南越志》:取其肉暴為脯,美於牛肉。葛洪《遐觀賦》:南方蜈蚣,大者長百步,頭如車箱可畏惡,越人獵之,屠裂取肉,白如瓠,稱金爭買為羹炙。《清稗類鈔》:食時,自其尾一吸而遺其蛻。

    2. 至於蟑螂,在蜀地的一些唐人來看,不過是個下酒小菜。稍稍清洗,略略清炒。端上桌一小盤,主人客人一齊下筷,你一杯我一杯,你一隻蟑螂我一隻蟑螂,不亦樂乎!

    3. 孔雀在唐人眼裡和一般的雞鴨鵝差別不大。獵人捕到經常做成臘肉,當乾糧餬口吃。原本想象中能上高檔宴會也多大可能了,實在是浪費了一身好形象。

    4. 小動物跑不掉,大的也一樣。嶺南一帶盛產野象,也就是現在可以馴化的亞洲象。

    人們吃象也不是囫圇一整個下鍋,而只選長長的象鼻。當時唐人用陷阱捕捉野象。到手之後,割下鼻子,放在露天明火上燒烤。看到樹幹一般粗細的象鼻於火上翻滾,不知時人作何感想。

    烤成之後,人們爭相取食。據說口感外香脆而內肥美。這也後來流傳的“山八珍”之一。有機會的話,不知各位朋友願不願意嘗試。不過可能會被動物保護組織給全程追殺吧。

    畢竟大象這種有靈性的動物,還是讓它們在野地裡撒歡自由自在才更好啊。

    《嶺表錄異》:“廣之屬郡潮、循州,多野象,潮、循人或捕得象,爭食其鼻,雲肥脆。”《嶺外代答》:“象肉以鼻最美,故人多謀之”。

  • 3 # 方園一里

    哈哈,那時候還有幾種動物是圈養的?即使是圈養的動物,山上也有野生的,那時候獵戶也多,又沒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基本上只要能看到.打到的動物,都是盤中餐啊。甚至老虎,豹子。。。。。。

  • 4 # 亞洲食學論壇

    唐代黃河流域的自然生態環境與如今相比要好很多,尚有許多森林、湖泊分佈,野生動物資源比較豐富,這便於當時的人們獲取各種各樣的野味。

    野味需要打獵的方式獲得,通常是貴族之家吃膩了家禽、家畜,想換換口味,從而使野味經常登上餐桌。不過有唐一代,野生動物資源豐富,很多野味平民之家也可以輕易獲得。

    唐代最常見的野味是鹿肉。鹿是唐代分佈很廣泛的一種野生動物,在森林、山區,鹿往往成群出現。在當時的河南西部地區,許多普通百姓依賴豐富的野生動物資源,尤其是鹿,以獵鹿售賣為生。《新唐書》裡記載:“東畿西南通鄧、虢,川穀曠深,多麋鹿,人業射獵不事農。”唐朝著名宰相姚崇年少時也曾經參與過獵鹿,當時他居住在汝州廣成澤畔,“不知書,唯以射獵為事。”

    鹿肉在當時雖為野味,但是出現頻率已經和許多家禽、家畜無異。《安成記》裡曾記載了一則唐人的趣事:“黃升日烹鹿肉三斤,自晨煮至日影下門西,則喜曰火候足矣。如是四十年。”此人能夠每天烹食三斤鹿肉,一直持續四十年,這充分說明了當時的鹿肉是比較普遍的,供應十分充足。

    鹿肉作為野味,也是唐代宴席上的常客,地位崇高。在許多宴席中,鹿肉常被作為最後一道壓軸大菜上席。唐代詩人陳子昂在《鹿尾賦》中對鹿尾肉讚不絕口:“以斯尾之有用,而殺身於此堂。為君雕俎之羞,廁君金盤之實。”

  • 5 # 憶塵瀾

    看過古裝片的都知道,每年秋季,皇家都會出去守獵。打到的獵物有多種多樣,(飛禽走獸)有鹿,有野兔,野豬,野雞,還有各種鳥類。

  • 6 # 人生有太多的無奈

    唐代的人能吃到的野味應該超多吧。首先那時的野先物種比現代較多,並且不限制捕獵;只要有合手的獵具或武器,採取有效方法的話收穫應該頗豐。

    天上飛的大鳥,水裡遊的鮮魚,森林裡的虎豹豺熊,都是可以捕獲的餐中物。並且無論多大體型的獸類,在人多勢眾的圍獵與強弓硬弩的招呼下,最終也只能化做一盤或煮或烹的菜。

    近代中國東北,都有“棒打獐狍瓢舀魚”之說,那麼唐代呢?真令今人神往!

  • 7 # 時拾史事

    《唐律卷十五》:“主自殺馬牛者,徒一年”,殺自己養的牛馬要服一年苦役。所以唐朝較為普遍的肉類是羊肉和豬肉,其次人們會吃驢肉和狗肉,而野味也有很多,唐朝時自然環境好,森林還沒被破壞,有大量的物種,且唐朝人喜歡打獵,兔肉,野豬肉,熊肉,甚至蛇肉,果子狸肉也都是唐朝人菜譜常見之物,而最常見的野味要屬鹿肉。

    如何烹製野味呢,一般就是剝皮切肉,原始燒烤,剩下多餘的肉一般會用鹽,醋,酒,花椒等調料,製作出一些脯,臘等能儲存很久的食物。

    有個關於吃肉的事兒:貞觀年間,李世民有一陣子搞廉政,下令御史外出巡查不許吃肉,防止擾民,結果有人打小報告給李世民說,您的小心肝兒馬周天天叫州縣給他殺雞!

    李世民說:我下令不許吃肉,我說不讓吃雞了嗎?

    原來在唐朝人的概念裡,肉指的是獸畜,雞鴨鵝都是禽。在唐朝家家戶戶都是養雞大戶,吃雞是最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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