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大兵叔叔

    可以的,親屬簽完字你按手印行了。

    在刑事案件中,需要錄筆錄的是以下幾種人:(1)被害人的詢問筆錄;(2)證人的詢問筆錄;(3)犯罪嫌疑人的訊問筆錄。

    三種筆錄其中兩種是詢問筆錄,那麼被害人有可能是兒童,也有可能是老人,同樣證人的身份也是如此,作為老年人和孩子,可能不會寫自己的名字,那麼親屬可以幫忙填寫,寫完後,在後面註明某某代寫,之後由本人按手印確認就行了。

    但是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的訊問筆錄呢,如果是未成年人不會寫字,當然,法律規定在訊問未成年人時需要法定代理人到場,如果也不會寫自己的名字,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幫助。

    但是如果是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呢,民警同志會找一張空白的紙張,寫上你的名字,讓你在這張紙上練習好,待筆錄生成後,就會讓你寫上自己的名字,沒有機會讓你見到親屬讓你的親屬幫你寫的。

  • 2 # 無愧於心追責到底

    你是以什麼身份被詢問筆錄的?疑犯?證人?還是自告奮勇見義勇為主動要求作證?詢問筆錄被詢問人是你,憑什麼讓別人簽字?你敢人家還不讓!別想那些歪心思,該你負責你跑不了,不該你負責也不會賴到你頭上去,這一天天的!

  • 3 # 曙光128500152

    既然是詢問筆錄,就不可能讓別人代簽。因為詢問筆錄是偵查機關偵查人員對當事人或者證人做的,偵查人員會讓別人代替簽名嗎?這是不可能的。

    如果你是不會寫字的孩子,那麼只能讓你父母代簽,這是合法的,但你還得摁個手印。嘿嘿

  • 4 # 雨軒品茗2

    謝謝邀請。詢問筆錄是證人證言的載體,屬於八大證據之一。筆錄簽名有嚴格規定,必須由受詢問人本人簽字確認。如果本人不識字或者因傷殘病等原因無法簽字的,應當由詢問人向被詢問人宣讀筆錄,並將該情形在筆錄中註明,被詢問人摁指紋確認。如果被詢問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簽字,詢問人將該情形在筆錄中記載清楚。他人不能代簽,因為詢問證人除未成年人家長或者老師在場外,應當單獨詢問,其他人不能在場,無法確認筆錄記錄準確。如果證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簽字,開庭時法庭可以傳喚證人到庭作證,拒絕的,法庭可以司法拘留。他人冒名簽字的,可以認定為偽證,造成後果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 5 # 有職業操守的小太陽

    詢問筆錄是偵查人員或者司法人員為了瞭解案情向當事人所作的詢問。

    為了保證詢問的合法性、真實性,必須經由被詢問人簽字確認。一經確認,就會發生法律效力,進而影響判決。

    若是你在刑事案件中的詢問筆錄自己不籤,卻要親屬簽字,那麼這個詢問筆錄在形式上不合法,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雖然上述筆錄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但是,也會產生一定的法律後果:

    1、如果你是犯罪嫌疑人,那麼這樣做會影響坦白、自首情節的認定,將對判決結果不利;2、如果你是受害人或是證人,且幫你簽名的親屬屬於知情的近親屬,那麼該份就會加強法官的內心確信,進而影響判決;3、如實作證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如果你拒絕作證,那麼還可能被訓誡,甚至拘留。

    綜上,在偵查機關或司法機關詢問時,一定要如實作答,否則將承擔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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