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甘肅清水大小事

    子女有病喪失勞動,申請低保,與父母有關係嗎?

    低保的評定是綜合考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收入、財產情況,如果子女和父母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子女因病需要申請低保,和父母是有關係的。

    農村低保的評定,是以戶為單位的,主要滿足兩個基本條件,就能夠申請享受低保。一是戶內人均年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水平標準;二是家裡沒有消費型小轎車、沒有樓房、沒家庭成員開公司、沒有財政供養人員、沒有大額存款等情況,滿足了以上兩個條件,就可以寫申請,等待稽核享受低保了。

    在農村,重病、重殘是造成家庭困難的最主要的原因,而低保也是重點保障這類困難家庭。當然,低保只是對困難家庭的一種生活補貼,透過低保保障,讓這些困難家庭能夠維持一個基本生活水平。並不是我們生病、殘疾必須要撥付的護理補貼,如果我們家庭生活優越,雖然有患病人員、有殘疾人員,也是不能享受低保的。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家庭收入一般,稍高於當地低保收入線,家中沒有以上財產,可以對患病、重殘人員申請單人低保,發放一人的低保保障金。

  • 2 # 之乎者也179109938

    如果子女結婚了,另立門戶,申請低保和父母沒有關係。如果子女未婚或已婚,和父母一起過,申請低保就和父母有關係。

  • 3 # 水波不興3291

    題主的問題是:子女有病喪失勞動,申請低保,與父母有關係嗎?

    看到這個問題,我的第一感覺是:可能題主不懂政策,提供的條件極不充分,缺少好多條件,就會有幾種可能性。這樣的問題不好回答。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由我回答這個問題。

    1.申請低保的兩個關鍵條件

    概括地講:申請低保必須符合兩個關鍵條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確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比如,當地低保標準3900元/人.年,而實際核算的結果為3300元,即應該補足600元/人.年,低保金應為50元/人.月;但這僅僅只是一般要求。因為影響收入的因素很多,如家庭勞動力的狀況,是否患病,尤其是重大疾病;是否有殘疾人,尤其是重度殘疾人;是否為沒有勞動力的未成年人,或者被視為無勞動能力的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是否為夫妻中只有一個的單親家庭等等。同時患病或殘疾的人是老人、兒童還是家中主要勞動力,都對家庭收入有重大影響,相應地家中主要勞動力喪失勞動能力,對家庭收入影響更大。

    2)家庭財產狀況。如家中有轎車、商品房、經營企業(或店鋪)和有領取固定工資或退休金的人。只要有其中一項,即為否定性指標,應該不能納入低保。這兩個指標最關鍵。

    同時,農村低保一般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即以家庭戶口本上的人為基礎。但也有特殊情況,如戶口本上戶口已轉出的在校大學生、碩士生、博士生們,納入低保時應一併納入,原因是他們是學生,正花大錢,但沒有收入。

    2.回答題主的問題

    從題主的問題子女有病喪失勞動力上判斷,首先子女已是成年人了,只是患病喪失了勞動力。在此情況下,有兩種可能性:

    1)子女與父母在一個家庭生活。這時,申請低保,子女與父母的狀況直接相關。如果父母是60歲不到的中年人,有一定困難;是己過60歲的老人,就比較困難;如果兒女已婚且有孩子,困難更大。總之,申請低保,要綜合考慮家庭成員年齡、勞動能力、人口結構、收入狀況、治療支出等多種因素,不能以偏概全。

    2)如兒女與父母分家另過。則只考慮兒女一家的情況,此時,兒女申請低保與父母無關。即:不能僅因兒女患病,把兒女和老人兩家人同時納入低保。

  • 4 # 耳金木

    子女有病喪失勞動力,申請低保時與父母有直接關係。因為低保申請的原則是以戶為單位的,也就是說要保證該戶每個人員的基本生活都有保障。細想一下也有道理,生活困難應該是整戶困難,而不是戶中的某個人員。

    低保評定時,首先考慮的是困難原因,有因病的,有因殘的,還有因災的等等情況,這都要有印證材料。如果是因病的,就得有縣級以上醫院提供的病例或者診斷證明以及各種醫藥單據;如果是因殘的,就要提供殘疾證;因災的,村委相關人員要實地檢視是否屬實,然後村委出具證明。其次是要看贍撫養人有沒有贍撫養能力。這個好理解,如果贍撫養人因年老、因病或者因殘也沒有勞動能力,那麼該戶就可以申請低保;如果贍撫養人有勞動能力或者有穩定收入,那要申請低保肯定是不行的。最後一點是測算家庭年人均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要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水平。不同市縣最低生活標準都不一樣,我所在縣低保戶年人均收入規定在1368——1728元(2016至2017年),如果年人均收入高於1728元,肯定是申請不到低保的。

    有如下這種情況是不能申請低保的,一是家裡有小車、高檔電器、商品樓、大型農用機械;二是家裡有財政人員、經商的、合作社股東、公司股東;三是因賭、因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在申請低保的過程中,村“兩委”要組織相關人員入戶調查,發現有以上三種情況的家庭,就會取消低保申請資格。

  • 5 # 城鄉微視界

    筆者在鄉鎮從事民政工作,低保的管理正是工作內容之,也藉此機會宣傳一下這一民生政策。本答覆的主要內容是:

    低保原則上是以家庭為單位計算收入及核查財產情況和消費支出情況,但對喪失勞動力的殘疾人或身患重特大疾病長期臥床不起的人員,可與共同生活的父母分開計算。

    由於提問中未對子女的戶口是否與其父母在一起作明確說明,有可能存在以下兩種情形:

    一、患病子女已獨立成戶,申請低保與父母無關。

    這種情況在不少地方都存在,特別是低保政策剛執行時,因必須是以戶為單位進行計算,重殘重病人員想要申請納入低保比較困難,不少地方就透過先分戶再納入低保。獨立成戶的,就以子女該戶的人員情況計算收入、核查家庭財產情況和消費支出情況,與不在同一戶口上的父母沒有直接關係,父母的收入與家庭財產情況和消費支出情況不影響子女申請低保。

    二、患病子女仍為父母戶口中的家庭成員,符合條件的可單獨計算申請低保。

    這也是在低保政策執行之中,根據殘疾人家庭及患病人員家庭情況的實際,作出的更加切合實際的修訂。該政策條款的原文是:“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倍以內,已成年且喪失勞動力的殘疾人或者身患重特大疾病長期臥床不起的人員,可以與共同生活的父母、兄弟姐妹分戶計算。”

    在實際執行一條款的過程中,大多地方執行的都是,對的確是長期患病喪失勞動力的人員分開單獨計算收入,降低納入低保的門檻,讓此類群眾享受這一民生政策,以降低家庭的負擔。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提高社交能力,不做透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