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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中考數學當百薈

    一。兩種觀點

    初中,八年級學完開平方,開立方的概念後,常配有下面兩道判斷題:

    觀點1.無理數是開方開不盡的數。

    觀點2.開方開不盡的數是無理數。

    這種類似頂真的車轆話,生活中經常用,一句話,正說對,倒說並不一定對。比如,蘋果是水果;倒過來說,水果是蘋果。很顯然,正說“蘋果是水果”,正確。倒說“水果是蘋果”,錯誤。因為水果是蘋果,梨,香蕉等眾多果品的總稱。蘋果只是其中之一。水果不一定是蘋果,還可以是梨,香蕉等其他果品。正說倒說的兩句話,在數學中稱為互逆命題,其中一個是原命題,另一個就是它的逆命題。同樣的道理,原命題對,其逆命題不一定對。

    回到前面的兩種觀點,無理數是開方開不盡的數,正確。比如,圓周率丌是圓周長與直經之比,雖然與開方運算無關,但它是無理數,更是開不盡方的數。所以可以說無理數是開不盡方的數,但倒過來說,開方開不盡的數是無理數,就不一定成立了。比如5是開不盡方的數,但5不是無理數,根號5也是開不盡方的數,根號5又是無理數。

    也就是說,觀點1,正確。觀點2,錯誤。

    開方開不盡的數,其實是一類數的總稱,就象水果是蘋果,梨,香蕉等果品的總稱一樣。開方開不盡的數除了無理數以外還有眾多的有理數。比如,自然數2,3,5,6,,7,8等都是開方開不盡的數,但它們都是有理數,不是無理數。

    所以題主以能否開盡方為標準來認識無理數,完整的描述應該是:無理數是開不盡方的數,但開不盡方的數不一定是無理數。

    二。什麼叫開方開得盡?

    說實話,初中以能否開得盡方為標準來認識無理數,是迫不得已的,帶有先天的侷限|性(有些無理數,如圓周率的發現,與開方沒有關係),同時帶來另一個問題是什麼叫開方開得盡?教材並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因而好多人對這個說法理解出現了偏差。

    首先開方,本身就是一個總稱,它包含開平方,開立方,開四次方,。。。,開n次方,高中甚至把根指數推廣到任意實數,不止限於初中只能開正整數次方的認知,還是回到初中生的認知吧。

    “開方開得盡”中,開方是指對數進行運算,開得盡是指運算的結果。

    以自然數為例,象0,1,4,9,16,25等,對它們分別施以開平方運算,其結果分別是0,1,2,3,4,5,它們都是開平方能開盡的數。同樣的道理,象8,27,64,125等,它們都是開立方能開盡的數,開方的結果都是有理數。

    象2,3,5,6,7等,對它們分別施以開平方,開立方,開四次方運算。。。,其結果都不是有理數,所以說它們是開方開不盡的數。

    這裡要特別注意,不要把這些數和它們開方的結果混為一談。2是有理數,2開平方的結果有根號2,結果根號2是無理數;4是有理數,4開平方的結果還是有理數。

    三。無理數是沒有道理的數嗎?

    說無理數是沒有道理的數,更多是一種調侃,千萬別當真。從希帕索斯由正方形的對角線長髮現“那個數“,被畢達哥拉斯的鐵粉滅口以後,更多的人也發現了神秘的“那個數“,而“那個數“的命名,也十分傳奇。後來畫家兼科學家達.芬奇稱它為"無理的數",天文學開普勒稱它為“不可名狀的數”,現在我們稱“那個數”為無理數純屬約定俗成。

    無理數的數學含義其實是指所有不能表示為兩個整數之比的數。它是相對有理數的定義的,有理數是指所有能表示為兩個整數之比的數。比如,3/8,1/2,3/1等,就是分數,整數。這也是初中數學中,把整數和分數統稱為有理數的由來。而根號2,圓周率丌,自然常數e等都不能表示為兩個整數之比,所以它們都是無理數,丌和e更另類,它們不僅是無理數,更是無理數中的超越數(與代數數區別)。

    同時,整數之比的結果(整數,有限小數,無限迴圈小數)的反面就無限不迴圈小數,因此在初中也稱無限不迴圈小數為無理數。

    結語

  • 2 # 愛數學做數學

    用數學語言來描述“無理數”與“開方開不盡的數”之間的關係,是這樣的:

    開方開不盡的數∈無理數

    開方開不盡的數,教材中是以範例的形式給出的,例如√2,√5等

    無理數,教材中給出的定義非常規範,即無限不迴圈小數。

    產生理解錯誤的原因,是學生的思維慣勢,無限不迴圈小數叫無理數,剛剛所接觸的√2,√5等開方又開不盡,於是下意識地將它們等同起來。

    而在數學概念教學中,要儘量避免學生形成這種慣勢,實際上,無理數在七年級剛剛引入的時候,大部分數也的確是開方開不盡造成的,但例外也有,比如說π,只是在學生學習過程中,這個少數派被忽略掉了。

    而到了九年級,學生會接觸到更多產生無理數的機會,例如三角函式中,sin10°等,這會進一步擴充無理數陣營,恐怕至此,學生才算完全明白了無理數的構成,與有理數一樣,是一個龐大的體系。

    因此,在七年級無理數概念的教學過程中,儘可能建立無理數是無限不迴圈小數,減少“開方開不盡的數就是無理數”的負面反饋,多從定義本身,正面引導學生,同時在命題過程中,也儘可能注意用詞規範。

  • 3 # 哎今天挺好

    這個好尬……

    你說的確實沒錯

    因為任何一個數都可求它的平方啊…

    這有什麼奇怪的,又有什麼意義呢?

  • 4 # 帖木兒

    題目沒說清,什麼叫“開方開不盡”?是誰開方?開幾次方?什麼不盡?

    我猜,你是說:整數(有理數)開整數次方,用10進製表示不盡且不迴圈。

    恭喜你!猜錯了…

    有理數開(整數次)方得到不迴圈小數時,確實是無理數,但只是很少一部分無理數,少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比如:

    ³√2,是方程x³-2=0的根,

    (√5-1)/2,是方程x²+x+1=0的根。

    它們都是代數數,也都是無理數,後者是著名的黃金分割數:0.618…

    但π=3.14… e=2.718… 都不是任何一個有理係數多項式方程的根,他們都是超越數。

    顯然有理數都是代數數,所以所有超越數都是無理數。進一步,根據集合論我們顯然可知:

    實數無窮>有理數無窮(可數)

    代數數顯然是可數無窮(有理係數多項式是可數的)

    所以超越數無窮>代數數

    同時有理數開方是代數數的子集

    通俗的說,就是“幾乎所有的”無理數,都不能表達為有理數開整數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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