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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812528539520

    本人曾經經手的一件案子患者家屬也是不同意屍檢,患者腹膜炎發燒,雙下肢動脈硬化血栓,在醫院治療期間死亡。後應家屬要求對被告的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以及患者的死亡與被告的醫療行為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及責任程度進行司法鑑定,患者死亡後未行屍檢,病理死亡原因不明,因果關係無法確定,鑑定機構不予受理。後患方要求鑑定機構對醫院的護理行為有無過錯,其過錯行為與患者的死亡是否有因果關係及護理過錯行為在損害結果中的責任程度進行鑑定。司法鑑定中心認為患方要求鑑定的患者損害後果為抽搐和昏迷。經審閱送檢的全部鑑定材料,被鑑定人為高齡患者,因發熱6日就診,懷疑腹膜炎,既往患有糖尿病、糖尿病腎病、慢性腎功能不全5期、腹膜透析、且近半年禁食水為全腸外營養、顱腦外傷術後、陳舊腦梗、陳舊心梗等多種疾病,病情複雜、危重。引起抽搐昏迷的原因有多種,根據提供的鑑定材料,鑑定中心無法推斷患者抽搐昏迷的具體原因,故不予受理。2016年2月26日,法院指定某司法鑑定所對原告的申請事項進行鑑定。某司法鑑定所認為目前提交的病歷材料不完全,根據現有材料無法明確被鑑定人的死亡原因,據此決定不予受理該鑑定委託。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太少,不清楚您的具體情況,但相信您已經明白了為什麼對死因無異議也要做屍檢,為什麼沒有屍檢報告鑑定機構無法鑑定:

    屍檢應在死後48小時以內,由指定的醫院病理解剖技術人員進行,有條件的應當請當地法醫參加。“患者死亡,醫患雙方當事人不能確定死因或者對死因有異議的,應當在患者死亡後48小時內進行屍檢;具備屍體凍存條件的,可以延長至7日。屍檢應當經死者近親屬同意並簽字。

    如果您還符合屍檢的要求請儘快做屍檢,與此同時注意封存影印病歷!!!若想明確診療行為是否有錯除了要有屍檢報告之外還需將所有病歷材料交由醫療專家進行評估分析,您可將材料寄往王挺律師處,幫助您做出準確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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