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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有一隻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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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楊朱學派
法家與儒家思想截然不同,可以說是水火不容:
一、法家是把人民關進牢籠。儒家是用禮法把君主和權力關進牢籠。人民卻擁有廣泛的自由——禮不下庶人。
二、法家是提倡法律體現君主的意志——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民也。儒家提倡法律體現人民的利益——奉法以利民。
三、法家主張君主必須牢牢鉗制刑罰。韓非謂之:主臥度量,所以操生殺之柄。而儒家則反對君主幹涉刑獄。孔子明確反對君主‘’折獄無論,以意為限。‘’
四、法家主張夷租連坐,寧枉勿縱。儒家主張不罪無辜,疑罪從無,利於被告的無罪推定論。孔子謂之: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又曰:大辟,疑,赦。
總之,儒家提倡法治,而法家則是法治的頭號死敵。
五、儒家提倡富民,法家提倡貧民;儒家提倡強民,法家提倡弱民。儒家提倡智民,法家提倡愚民。法家不允許人民擁有武器。不允許人民有獨立的思想——人類一思考,法家就煩惱。梁啟超批判其為‘防民之術。’
六、儒家提倡言論自由,批評政治,罵天子者無罪。所以防民之口,甚於防川。法家扼殺思想,扼殺言論,定誹謗罪——罵天子者死,議政治者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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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玄谷真人
儒家從來沒有單純以德治國,孔子從周,周講明德慎罰,明德是道德教化的一面,慎罰是以法治理的一面。孔子也沒說過單純用道德禮儀,只是把道德禮儀放在根本地位。 孔子說: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又說: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這根本沒有隻講德治的意思,只是德更有根本意義,刑法應該在道德禮樂文化基礎上建立和使用,才能刑罰得中。而荀子明確提出隆禮重法。怎麼把法治說成法家的,德治就分配給儒家呢?現代人這種給古人的分科思維太可笑了。
實際上春秋戰國各國的變法也不都是秦國式的。齊國管仲的變法就重視禮的作用,這是延續了周制。戰國初魏國的李悝變法就也講徳治和尊賢,是德法並用的變法。所以,法家在商鞅那裡單純使用法是片面發揚了法治的一面,而丟掉了德治的一面。現在一講變法好像就是法家的變法一樣,這是錯誤歷史認知。春秋戰國就有儒家式變法,齊國、魏國是也。誰說諸候都不用儒家?魏國明明尊子夏及其弟子還有子貢的學生為師嘛,而把法家弟子當做臣啊。
到漢代尊儒,徳治與法治結合,是否定之否定恢復了周道的明德慎罰。這就是漢朝文明範式成熟的表現,也是漢朝能國祚長久得民心的重要原因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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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夜小紫
這兩個“學派”,實際上是不對等的。
其中,儒家是一個學派,有著明確的師承關係。而法家這個名目,一直到漢朝才有,是對搞“富國強兵”之術的政治家、思想家的統一概述,一直就不是一個完整的學派。
法家強調“術”,目的性很強,所以思想上最少條條框框,能滿足“富國強兵”這個目的的,統統拿來主義。
比如說,法家有濃厚的儒家底色,孔子死而儒分為八,其中影響力最大的兩支,一是洙泗一帶以曾子為主的儒,一是進入魏國的子夏在西河一帶興起的儒。
這兩支中,第一支後世被人們認為是純粹的儒,而西河則顯得不是那麼像儒,這一支中,誕生了很多明顯後世被認為是法家的人物,如李悝等,在李悝思想影響下成長起來的商鞅,實際上也能追溯到儒。
除了儒家之外,我們還能從法家找到很多道家的因素,如所謂的帝王心術等等。
所以,法家的明顯特質只有“富國強兵”這一個點,儒家中何嘗沒有搞這一套的人呢,不必割裂來看。實際上問曾子、子思、孟子這一批儒,和子夏、公羊、穀梁這一批儒的思想差異意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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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歷史咖啡
這個問題存在一定難度,需要從源流上梳理,看到兩家在源頭上涇渭分明,又要看到兩家在後世的合流。試著解答如下:
一,源流涇渭分明
按照具有廣泛共識的《漢書·藝文志》,諸子百家皆出自西周王官,其中儒家出自司徒之官,法家出自理官。
眾所周知,司徒之官是分管教化、禮儀和人才的。理官是個什麼梗,就不太明白了。按照章太炎的考證,理官相當於近代的「監察官」。當然他可能也有一部分司法權(另一部分司法權由司寇掌管)。這與近代以來的觀念不同。
按照西周的封建主義背景,理官的主要職責可能是維護「禮制」。它的執法物件一般是貴族(公卿到士)。它的手段「法」,最初指「刑罰」,見《管子》「殺戮禁誅謂之法」。理官是周王室的高階大臣,有相當大的權力,對整個王政體系有全面的瞭解。因此,法家就有很好的視野,對軍國大政的理解水準就要超出其他百家。章太炎因此說「法家者,近世所謂政治家也」。
這一派法家的繼承人主要是吳起、李悝、公叔痤、衛鞅等。多處史料記載,衛鞅在公叔痤門下得到李悝《法經》的部分內容,才掌握了這種屬於高階官員才瞭解的統治技術。但衛鞅在秦國所實施的,卻比李悝要寬廣的多,相差不可謂不大。
二,法家與儒家的交叉
這是因為儒家子夏學派對魏國政界的影響,導致商鞅發生了轉變。子夏是孔子的弟子,這個人不太顯眼,但似乎有著危險的傾向,孔子平生溫和,卻兩次嚴厲批評子夏,告誡他不要專注「章句」(過度解讀),又說「勿為小人儒」。孔子之後,「儒分為八」(韓非),其中也並無子夏。但子夏實際上去了魏國,創立了「西河學派」。他的過度解讀孔子言論的弊端發揮出來,極大影響了魏國的法家士人:
【法家本來是維護封建禮制的,到了西河學派,卻成了改革禮制的人物。按現代語言說,就是從保守主義變成了激進主義】。
正是儒家的子夏學派,給了他們全新的【王政】觀念。所以說,早在先秦時代,法家與儒家就有過交叉。當然了,我們也可以說子夏不是正宗儒家,因為《韓非子·顯學》篇的儒家八宗裡沒有子夏,可以認為戰華人不承認子夏是儒家。衛鞅用這種觀念在秦國掀起了波瀾壯闊的改革,幾乎把封建禮制摧毀殆盡,建立起全新的王政體系。
至於申不害、慎到、韓非,他們總體上屬於【黃老學派】,漢代人並不認為他們是法家。所以李斯、韓非授業於荀子,這並無不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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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百度就好了嘛~~不過我認為,儒家和法家最根本的區別,還是對人性認識的觀點。法家是認為“人性本惡”的,只有嚴刑厲法才能震懾人民,震懾人心中的“惡”!但也正因為嚴酷的統治,導致秦朝二世而亡,所以治國一味的壓制不可取。儒家是相信“人性本善”,或者不能說是“善”,他是相信人心中自有一種力量,這種力量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只要多教誨,就可以激發這種力量向善,進而誠心正意修身,得浩然之氣,後面就近乎於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