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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閒言碎語不逾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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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每日日常娛樂分享
沒有人會比你自己更能接受自己。
范冰冰和李晨相愛過,這是必然。
作為公眾人物,范冰冰事件出來,作為男朋友的李晨肯定會受到影響,他倆分手應該是個必然,只是受到了輿論影響,讓這個分手不快也不能慢。
朋友究竟該如何定義,純男女友誼,究竟存在不存在,這並不沒有必然答案,我相信有這樣的友誼,我就會給予肯定的回答,如果我不相信,就沒有,而我相信存在這樣的友誼。
最後,我們都是網友,我們不瞭解他們的生活,我們還是專注於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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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陳先生娛樂搞笑作品
天底下“分手”的情侶或夫妻多如牛毛,也輕如鴻毛。為何范冰冰“發文宣佈”與李晨“分手”,就能頃刻成為中國社會里所有媒體驚天動地、鋪天蓋地、如喪考妣、惶恐不安爭相報道、“哀悼”的“新聞”?網友們不會因此覺得中國媒體集體“娛樂”的恐怖和無聊嗎?現在中國社會的“娛樂”彷彿早已壓倒、摧毀了一切!“明星”的屁眼長痔瘡或腳板有雞眼都是媒體努力不懈“獨家”追逐挖掘並視若拱璧的“重大”“新聞”!媒體不遺餘力在“明星”身上追羶逐臭,不怕畸形和卑賤,確乎令人瞠目結舌慄慄危懼!
其實,范冰冰所謂的“分手”,本質上依然是步人後塵玩耍男女性交厭倦後“各回各家,各找各媽”的舊把戲,即從此男可以再婚,女可以再嫁,各自重尋枕邊人,換個姿勢“再迎春”而已。也就是說:范冰冰與其男友或丈夫“分手”不卑鄙也不高尚,不新鮮也似乎不陳舊。她與他無疑都可以“重新開始”,再無“瓜葛”,互不吃醋。從范冰冰和李晨“這段戀情”裡,或從范冰冰及李晨彼此“綿遠悠長”的個人“情史”裡,再偉大的“愛情專家”,即使苦心孤詣殫精竭慮絞盡腦汁可能永遠都沒法研究“探索”出任何新的“愛情奧秘”,更不會因此歸納總結出新鮮萬用“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愛情指南”。
男歡女愛彼此吸引純粹源自動物本能,“明星”也絕不會例外。“明星”因其社會地位“高尚”,或許可能在其相互歡愛裡夾雜了一點“高階動物”的美學趣味及經濟地位的考量。但“明星”戀愛失敗或婚姻破裂,彼此不能繼續廝守“從一而終”“白頭偕老”的理由,則與“普羅大眾”沒有多少“鴻溝”和“代溝”。“公眾人物”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絕對不是普羅大眾的榜樣,他(她)們身處“娛樂圈”,自有其“旁門左道”,非層出不窮的“吃瓜群眾”能悉知、窺探的“絕密”。他(她)們雖然也是肉身凡胎,但卻高高在上,不能親近。所以“分手”也就能引起社會巨大“轟動”。
范冰冰“發文”自爆與李晨“分手”,是其自“陰陽合同”沉寂數月後陡然釋放出來的一個熱氣騰騰威力無窮的“娛樂”及“再次出山”的話題和氣球。范冰冰因此能再次“重磅”進入、停留、駐紮在公眾視野裡,也證明她畢竟不愧是娛樂圈裡久經沙場的“風流人物”與“風雲人物”,她始終“魅力不倒”,靠“分手”輕而易舉能“再贏今朝”!
“明星”的“可貴”之處恰恰在於企圖瞭解她們隱私的“芸芸眾生”不可計數,前赴後繼。她親吻誰了、和誰到夜店尋歡作樂了、與誰爭風吃醋了、與誰喝醉了、與誰又曖昧似乎劈腿了、和誰又不清不楚糾纏起來了、與誰又同居了、是不是孕肚凸顯了、是否又流產了、她與誰交歡才算正宗的“金童玉女”“男才女貌”“天設地造”“交頸鴛鴦”“童話故事”等等,有其中一個突發“新聞”,就能陡然振奮全民“民氣”,讓大眾無聊的生活立刻豐富多彩有滋有味!沒有了“明星”,沒有了“娛樂”,社會可能就立刻死氣沉沉難以為繼了。
“明星”分手,不算惡臭,言之無聊,最好緘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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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嗨翻天娛樂秀
笑看“風雲變化”,暢談人生百事。他們兩分手我們只能說正常現象吧,兩個人和平分手,沒必要搞得風起雲湧。時間長了也就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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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底下“分手”的情侶或夫妻多如牛毛,也輕如鴻毛。為何范冰冰“發文宣佈”與李晨“分手”,就能頃刻成為中國社會里所有媒體驚天動地、鋪天蓋地、如喪考妣、惶恐不安爭相報道、“哀悼”的“新聞”?網友們不會因此覺得中國媒體集體“娛樂”的恐怖和無聊嗎?現在中國社會的“娛樂”彷彿早已壓倒、摧毀了一切!“明星”的屁眼長痔瘡或腳板有雞眼都是媒體努力不懈“獨家”追逐挖掘並視若拱璧的“重大”“新聞”!媒體不遺餘力在“明星”身上追羶逐臭,不怕畸形和卑賤,確乎令人瞠目結舌慄慄危懼!
其實,范冰冰所謂的“分手”,本質上依然是步人後塵玩耍男女性交厭倦後“各回各家,各找各媽”的舊把戲,即從此男可以再婚,女可以再嫁,各自重尋枕邊人,換個姿勢“再迎春”而已。也就是說:范冰冰與其男友或丈夫“分手”不卑鄙也不高尚,不新鮮也似乎不陳舊。她與他無疑都可以“重新開始”,再無“瓜葛”,互不吃醋。從范冰冰和李晨“這段戀情”裡,或從范冰冰及李晨彼此“綿遠悠長”的個人“情史”裡,再偉大的“愛情專家”,即使苦心孤詣殫精竭慮絞盡腦汁可能永遠都沒法研究“探索”出任何新的“愛情奧秘”,更不會因此歸納總結出新鮮萬用“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愛情指南”。
男歡女愛彼此吸引純粹源自動物本能,“明星”也絕不會例外。“明星”因其社會地位“高尚”,或許可能在其相互歡愛裡夾雜了一點“高階動物”的美學趣味及經濟地位的考量。但“明星”戀愛失敗或婚姻破裂,彼此不能繼續廝守“從一而終”“白頭偕老”的理由,則與“普羅大眾”沒有多少“鴻溝”和“代溝”。“公眾人物”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絕對不是普羅大眾的榜樣,他(她)們身處“娛樂圈”,自有其“旁門左道”,非層出不窮的“吃瓜群眾”能悉知、窺探的“絕密”。他(她)們雖然也是肉身凡胎,但卻高高在上,不能親近。所以“分手”也就能引起社會巨大“轟動”。
范冰冰“發文”自爆與李晨“分手”,是其自“陰陽合同”沉寂數月後陡然釋放出來的一個熱氣騰騰威力無窮的“娛樂”及“再次出山”的話題和氣球。范冰冰因此能再次“重磅”進入、停留、駐紮在公眾視野裡,也證明她畢竟不愧是娛樂圈裡久經沙場的“風流人物”與“風雲人物”,她始終“魅力不倒”,靠“分手”輕而易舉能“再贏今朝”!
“明星”的“可貴”之處恰恰在於企圖瞭解她們隱私的“芸芸眾生”不可計數,前赴後繼。她親吻誰了、和誰到夜店尋歡作樂了、與誰爭風吃醋了、與誰喝醉了、與誰又曖昧似乎劈腿了、和誰又不清不楚糾纏起來了、與誰又同居了、是不是孕肚凸顯了、是否又流產了、她與誰交歡才算正宗的“金童玉女”“男才女貌”“天設地造”“交頸鴛鴦”“童話故事”等等,有其中一個突發“新聞”,就能陡然振奮全民“民氣”,讓大眾無聊的生活立刻豐富多彩有滋有味!沒有了“明星”,沒有了“娛樂”,社會可能就立刻死氣沉沉難以為繼了。
“明星”分手,不算惡臭,言之無聊,最好緘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