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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梅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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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朝夕聞天下道
在美國實現控槍真的很難,哪怕惡性槍擊事件層出不窮,到了總統那裡,也只是一兩句譴責就完事了。對民間控槍的呼聲是充耳不聞。那麼,為什麼在美國控槍這麼難呢?
(美國德州槍擊事件中,兇手手持AK)
美國就是在槍聲中建立起來的,擁有槍支在人們心中是理所當然的萊剋星頓的槍聲打響了美國獨立的第一槍,從這時起,槍支在美國成立發展過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西部擴張時期,那些牛仔也是人手一槍,如今,在美國的普通家庭,幾乎都有槍支,這是歷史的傳承。就算現在舉行投票,支援擁槍的人還是佔有大多數。
現在有一個有趣的現象,槍擊案越是頻發,槍支銷售量越是火爆,人們認為,只有擁有槍支,自己才有安全感,才能守護自己的家人,這就形成了悖論。如果禁槍的話,沒有槍支犯罪,那豈不是根本不需要槍支來保衛家園了。按道理來說,控槍才是合理的,可是在美國,由於歷史因素以及先入為主觀念,造成有槍才是合理的,而且是暴徒的槍好,我要買比他更好的槍支,這才有安全感,形成了惡性迴圈。
(2017年,美國發生槍擊案的地方)
美國憲法規定,私有財產不可侵犯,人們可以使用必要的武力來保衛財產就如我們在影視作品中看到的,冒然闖入美國庭院中,主人是可以開槍的,而且不負任何法律責任。這是法律規定的。在美國這種文化自由,社會開放的國家,這條規定確實對社會治安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這也是難以控槍的一個重要原因。任何事情都有其正反面。
(槍擊案現場)
美國步槍協會力量龐大,總統都拿其沒辦法美國是世界頭號軍火大國,尤其是槍支的產量,更是龐大到不計其數。生產出來就要賣出去,因此,步槍協會就遊說政府,只要民間一有控槍呼聲,這邊立馬就行動,向政府遊說,包括特朗普競選期間,其有一部分競選經費都是由這些協會出的,其上臺後,自然向著步槍協會說話。
所以說,根本沒有歲月靜好,槍支氾濫的背後都是利益集團的糾葛,特朗普在這個問題上,只是一個傀儡,做不了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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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瘋狗的輕武
就先看上面兩張圖,第一張是持槍率, 第二張是人口密度。有沒有發現一個情況,人口越少的地方,持槍率就越高。這是為啥?因為持槍率高才把人給打少的?當然不是。主因是
警力覆蓋不足
美國面積和咱們差不多,但宜居的平原很多。而且人口就三億多,因此相比我們。那邊的人口散而稀,但這就有個問題了,比方說鳥不拉屎州(內布拉斯加州)
一個破村子就幾十號人,配個警察?門都沒有,最近的條子館可能都隔著幾十英里外的鎮上。家裡要是被強盜入室搶劫啥的,報警等條子到了也是給你套袋子了。
所以說在這種人煙稀少的地方,配槍是對警力不足的一種自衛補充。(其實我們也一樣,一些荒郊野嶺的人可以准許持有獵槍)
而大城市因為人口較為密集,警力覆蓋還行,因此持槍率就不高(比如東西海岸城市)
再者,美國獨立時就是靠民兵(其實就是持槍的人民)打下來的,相當於立國傳統。要禁槍的話,在民意上就要翻天了。加上長期以來的槍械產業鏈,那屆政府敢真的去禁?怕不是立馬就被民意彈劾了。而且美華人要買槍也不像一些沙雕媒體說的一樣像買菜似的。
而是要先填寫一張4473表,上邊有諸如你是幹嘛的,你之前買過啥槍,你有沒有犯罪記錄,有沒有法令在身之類的。而且不同的州也有不同的特殊限制(比方說得在這個州住滿多久,或者負債情況調查什麼的)。
然後槍店老闆還得call給FBI問問這孩子說的是不是真的,全部核對完之後才能購買。而且不同州也有不同的限制,比如手槍,裝填容量,攻擊性強不強之類的。
所以說,美國能合法持槍的人一般都是良民。但畢竟槍支擁有量那麼大的國家,非法流出或者是失竊的槍也很多,這批是導致治安問題罪魁禍首。而如果美國繳槍是繳不掉這些黑槍的,反而還讓普通人和罪犯不對等。我敢說如果美國一旦全面禁槍,犯罪率會瞬間飆升。
再說了,雖然我們整天看到美國有拿槍亂突的案子,也時不時看到美國每年死在槍下三四萬的,但實際上比率是這樣的。(圖為2014年資料)
絕大多數都是自殺,而第二的涉黑謀殺都是黑幫火拼那種。只有其他那一欄才是非涉黑謀殺,大規模槍擊的死亡人數。2108人,你覺得多嗎?
回覆列表
擁槍,那是美國的“普國價值”,堅決不能動搖的。只要美國不想著向全世界推廣,把它變成又一個普世價值就謝天謝地了!控不控槍,那是美國的內政,我們就別去干涉了。
按照美華人的普世觀念,政府領導人一定要透過選舉產生;但是這還不夠,美華人想著萬一某一天選舉也不能解決問題的時候,自己就要去推翻政府,那手裡一定要有傢伙。因此,為了保障國民的絕對“話語權”,美國的開國元勳們決定把擁槍這個“普國價值”寫進了美國憲法。
美華人堅持說愛槍,是美華人的文化。其實有幾個孩子不愛槍?那愛槍算不算幼兒園文化呢?美華人愛槍,就和女人出門一定手裡提一個小包包一樣。包是現代女人的文化,幾千年了,不提包女人也照樣過日子,但是某年某月某日,有“文化人”躲在暗處不斷興風作浪、推波助瀾,終於造就了女人沒包不出門的潮流。
美華人擁槍也一樣。最早槍是作為武器,保命的工具,每個美國男人都需要備一支。白人和印第安人在美洲大陸殊死搏鬥的日子裡,每個白人腰裡都要別一把槍,既用來殺人,也用來自救;後來印第安人殺光了,又和英華人打,然後南方和北方也要打。那些野蠻的日子裡,槍確實是美華人類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該殺的人都被殺光了,除了農村山區的農民可能還需要用槍去打獵,按理說美國已經走進了人類“最先進”的階段,“美國文明”成為地球的榜樣,眼看著普通人已經沒有必要再備槍了,這時候有人不斷鼓吹“槍是美國文化的一部分”。其實,在2005年,只有18%的美華人真的擁有一支槍;但是到了2011年,隨著“文化論”的不斷鼓吹,這個數字上升到34%。
到底是誰這麼希望美華人擁有一支槍?要知道美華人不生產手機,不生產電腦,但是每年武器工業的產值高達510億美元,僱傭30萬工人,發放150億美元的工資。對於這些實際控制著美國政府的軍火巨頭來說,當然希望槍能夠和白菜一起放在沃爾瑪的貨架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