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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腎判官

    這個問題我覺得這個誤診帶來的損失是醫生和醫院共同承擔的,因為醫生是在醫院工作的一份子,出現誤診造成的危害也十分大的,我有個朋友他老婆懷孕了,快到懷孕週期的時候吧,一次肚子痛在鄉下的醫院看病醫生就出現誤診,嚴重的病醫生說成簡單的,具體是什麼原因我不知道了,最後老婆和孩子都死了,朋友悲痛欲絕,明明是好事成了壞事而且要了兩條人命,絕對是真實事例,是醫生誤診了,既然醫生說了朋友所以一直覺得沒有什麼,到最後嚴重的時候送去市醫院就晚了,在icu搶救了好長時間還是沒有能活過來。

    後來一直和醫院醫生調解事情發展到打官司了,但是這種官司肯定是醫院輸的,只是說賠多賠少的問題了,所以說發生誤診的事醫生和醫院共同都有責任的。不是說醫生自己對整個事件負責醫院同樣有責任。最後我覺得醫生要對每個病人看好病,好像類似的案例就壞了一個家庭,老婆孩子都沒有了見到我朋友近幾個月來暴瘦了,人也憔悴了很多很多,真的是一夜之間白了頭。

  • 2 # 一柄柳葉刀

    醫療實踐中臨床誤診難以完全避免。到目前為止,據粗略的統計,患者生前誤診率迄今仍在30%左右,複雜疑難病症則更高,誤診的原因十分複雜。診斷的正誤受制於患者的病情表述、個體差異、醫務人員的學術水平、臨床經驗、病因的複雜性、症狀的典型與否、醫療裝置、地域性醫療水平的差異等。因此可以這樣認為,有些誤診是必然的,也是合理的。

    醫生誤診造成的損失誰來承擔?,這個需要辯證來看待!需要界定誤診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要件是否充分必要!

    誤診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要件

    必須為有過失的誤診:醫療行為具有過失是醫療民事責任不可或缺的構成要件之一。無過失的誤診不需承擔法律責任。醫療過失指醫師在實施診療行為時沒有履行醫師應盡的注意義務。醫師的注意義務通常表現為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行業規章、行業技術標準所規定的醫療行為的操作規程和醫界慣例。

    誤診造成患者損害後果:誤診會產生兩種後果,一是誤診導致誤治;二是誤診未導致誤治。誤診後通常會對患者進行無意義的治療或漏診後放棄治療、重複診斷,從而導致誤治。但臨床統計顯示近一半的誤診並未造成患者損害,甚至取得良好的治療效果,使疾病痊癒。誤診後未導致誤治,未給患者造成損害的,不須承擔民事責任。只有當誤診導致誤治且造成了患者實際的損害後果,才應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

    有過失的誤診和患者的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患者損害產生的原因很複雜,可能由於患者、第三人或疾病自身的因素導致的。只有當患者的損害後果與醫師的誤診行為有因果關係時,才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

  • 3 # 六維魔咒

    給醫生一個冒險的理由,才能救更多的命。大家最喜歡醫生不要誤診,這是不現實的,因為誤診本來有好多好多因素造成。如果一味責難醫生,估計醫生們都規避風險,給個大家滿意的診斷。

    比如說【發熱待查】、【頭痛查因】甚至有些更搞笑的【咳嗽查因】。

    曾經一例少女肚子疼,醫生判斷是“腹痛待查:宮外孕”。病人家屬氣勢洶洶,還沒有發育來月經沒有男朋友哪裡來的懷孕?!

    最後在醫生確診下,不得不面對現實。追問男朋友野男人是哪一個。病屬很納悶,孩子很乖巧懂事宅女,怎麼……其實運氣好蜻蜓點水就碰巧懷上了。問題是宮外孕,有些難以想象難以接受。

    疾病本身也千奇百怪,明明是胃疼的,接下來竟然確診急性闌尾炎!明明是牙疼的,竟然是急性心肌梗死!剛剛去看牙科醫生,經驗豐富的臨床醫生會及時查心電圖。

    有一例全國最大型跨地區集團化醫鬧,病人長年吸毒,入院時只叫肚子疼,然後就休克,意識不清。急診擬“腹痛待查:急性化膿性梗阻性膽管炎”緊急搶救,在特別短的時間內死亡。最後經省法醫解剖確診死於心肌炎。

    有些急性心肌梗死以胃痛為唯一症狀,沒有經過心電圖反覆檢查比對還真的很難判斷。就是因為病家一知半解,似懂非懂,拿生命開玩笑。把醫生的忠告當成斂財手段,強行帶離高度懷疑急性心肌梗死的病人回去,這是很可怕的事情,畢竟好多急性心肌梗死來不及送院就死翹翹了。

    說到醫生要承擔誤診的責任,沒有病家強勢干預拒絕診治阻礙救治,也沒有太多的事情了。為了避免誤診,醫生們都會把診斷放在心上,書寫則是“胸痛待查”之類的不溫不火印象。對誰都沒有好處,對誰都不利。畢竟疾病是一個演變過程。

  • 4 # 鶴林雨露3

    醫生為不可告人的目的殺人兇手也不少,浙江嘉興第二醫院金成勝這個禽獸就以偽造病歷,剪CT片,拒絕搶救顱腦外傷,顱內大出血病人。病人胸片(示:6-8肋骨三處骨折)金醫生還說胸片正常,沒有骨折,並企圖丟片子。在沒有腦CT報告長達4天之久,腦外科醫生的治療根據是什麼?他是怎樣確定病情?對症下藥從何而言?為什麼不追查神秘的CT片及診斷書的下落?

    第二次做的腦CT報告,情況再令人目瞪口呆,不可思議。二大張共計18幅的CT片被人為的剪掉三幅圖片,在我們的追問下,CT部醫生推說:“剪掉三幅很正常,是別人的錯做在你們的片子上。”我們力爭,才在27日得到所謂“別人錯做在我底片上”的3幅CT片。但片子上的日期、時間、拼音字母卻明明白白寫著我的名字。其二還我的三幅CT圖片⊥的頭顱剖面形態上根本不是我的,編號也對不上。其三:底片與原本所謂同一張的CT片曝光,色差太大經緯線也對不上號。稍有點攝形常識的人一眼能看得出來。很明顯此片是偽造的。其四: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我第二次做的腦CT片上顴骨、眉骨二處骨折被人為地避開了,診斷書上然寫上“未見異常”,換句話說我頭腦部未任何損傷。而同一時期的“電腦圖”診斷明明白白寫著:“中度異常”,這第一次CT片上診斷也寫明“顴骨、眉骨骨折”。這是當醫生最起碼的常識。CT醫生是確認該病情的專業人員:“肯定”從何而言?

    我家屬就此事找院領導金副院長(兼我的腦外科主任醫生)竟說:“剪CT片醫院有先例,可以這樣做”。在急診室搶救期間,面對一個顱腦外傷。胸總多處骨折的危重病人,金醫生竟然把主治醫生換成泌尿科的醫生主治搶救。這種陰毒的招數明顯企圖要置病人於死地。

    醫生缺乏最起碼做人的良知是當今社會客觀事實,醫生沒醫德,是這種矛盾的主要原因,失信於社會的人,早晚會為自己的錯與罪過承擔責任!

  • 5 # 超越HH

    那要看什麼原因造成的誤診了,如果是科學技術侷限性造成的誤診,醫院不負責任。如果是醫生翫忽職守造成的,醫院應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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