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李阿冰
-
2 # 靜夜史
其實這是對清朝的一個極大誤解。
清朝有18個省不假,但是絕不僅僅只有18個省。
事實上清朝極盛時期疆域面積達到1316萬平方公里,當時的清朝北接西伯利亞,南至曾母暗沙,西抵中亞巴爾喀什湖,東到庫頁島,東北抵外興安嶺,東南包括臺灣、澎湖群島等。如此廣大的面積用18個省肯定是管轄不過來的,而且在長城外的廣大地區也不適合用“省”來統治。
所以說,清朝的18個省,要正確理解,“靜Yes”的理解是:
1、18個省是內地的管理模式
清朝的18個省,是延續明朝的“兩京一十三省”模式。
明朝中期以後,實際控制的領土就只剩下長城以內的15個承宣布政使司,相當於15個省。
明朝實行“二京制”,所以又南直隸和北直隸,剩餘13個承宣布政使司。分別為陝西、山西、山東、河南、浙江、江西、湖廣、四川、廣東、福建、廣西、貴州、雲南。如圖:
到了清朝,為了便於管理,將南直隸分為安徽省和江蘇省,將湖廣省分為湖北和湖南省,將陝西省分為陝西省和甘肅省,形成:
直隸省、江蘇省、安徽省、山西省、山東省、河南省、陝西省、甘肅省、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福建省、廣東省、廣西省、雲南省、貴州省。
由此形成18省的格局,俗稱“漢地十八省”。
漢地十八省隨著社會發展不斷變化,1884年置新疆省,1887年置福建臺灣省。
2、將軍轄區是關外的治理模式
既然有漢地十八省,那麼在非漢地清朝是如何管理呢?
答案是將軍轄區。
隨著清朝對關外蒙古地區的征服,清朝陸續在蒙古地區設定將軍轄區進行管理。將軍之下設專城副都統分駐各城,並管理各城的臨近地區。副都統下有總管統領各旗。在漢民聚居之處,置府、州、縣、廳,如同內地。
清朝先後設定盛京、吉林、黑龍江、烏里雅蘇臺、伊犁將軍。
3、青藏地區的治理模式
除了蒙古和東北等關外地區,清朝同樣對青藏高原進行了有效統治,而由於青藏地區牽扯宗教因素,因此這裡形勢更為複雜,和內地及關外的統治形式都不一樣。
清朝在西藏、青海兩個地區設立了2個辦事大臣轄區。
所以,清朝的統治形式是多樣的,而不僅僅是18個省那麼簡單!
多有疏漏,煩請斧正。
我是“靜Yes”,一枚酷愛歷史的妹紙,期待關注!
-
3 # 鴻鵠高飛一舉萬里
清朝入關後對得之於明朝的中原漢地和滿、蒙、回、藏等族聚居的邊疆地區執行的是不同的統治政策:對中原漢地設定和中原王朝一樣的行省管轄制度,而對少數民族聚居的邊疆地區則分別設立將軍轄區和辦事大臣轄區等和省平級的行政機構進行管轄。
清朝在中原漢地所設行省大多沿襲自明代:明代共有北直隸、河南、山東、山西、陝西、四川、貴州、雲南、廣西、廣東、湖廣、江西、福建、浙江、南直隸15個行省,當然明代在少數民族地區也設定有和省平級的都司。明代的南北兩直隸行省是因為明太祖朱元璋定都南京而明成祖朱棣遷都北京而形成的,清朝入關後將北直隸行省改稱直隸行省,而南直隸行省則改稱江南行省。順治十八年(1661年)將江南省一分為二——東部稱“江南右布政使司”,西部稱“江南左布政使司”。康熙三年(1664年)將湖廣行省拆分為湖北行省和湖南行省。公元1667年(康熙六年)改江南右布政使為江蘇布政使司,江南左布政使為安徽布政使司,至此江蘇和安徽兩行省正式形成。而西北的陝西省也被拆分為陝西、甘肅兩省,至此清朝一共有直隸、河南、山東、山西、陝西、甘肅、四川、貴州、雲南、廣西、廣東、福建、浙江、江蘇、安徽、江西、湖南、湖北18個行省。
除中原漢地的18行省外,清朝在自己起家的東北地區設有盛京、吉林、黑龍江三個將軍轄區;在外蒙古設有烏里雅蘇臺將軍轄區;在新疆設有伊犁將軍轄區;在西藏和青海各自設有辦事大臣轄區;而這一時期的內蒙古卻並未正式設定官方層面的行政管轄機構,而是直接沿襲遊牧民族傳統的冊封盟旗制度。這些地區連同中原漢地的18行省一共構成了清朝的26個省級行政區。1884年(光緒十年)左宗棠在收復新疆後建議朝廷設定新疆省,1887年(光緒十三年)中法戰爭後時任福建巡撫劉銘傳建議朝廷設定臺灣省並出任臺灣首任巡撫,至此清朝的行省數量達到20個。1895年《馬關條約》將臺灣割讓給日本,因此清朝的行省數量又減少到19個。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置江淮省,但旋即廢除。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改奉天(盛京改名而來)、吉林、黑龍江三個將軍轄區為省,此後直到清朝滅亡為止共有黑龍江、吉林、奉天、直隸、河南、山東、山西、陝西、甘肅、新疆、四川、雲南、貴州、廣西、廣東、福建、浙江、江蘇、安徽、江西、湖南、湖北二十二處行省,另外一處臺灣行省為日本佔據,直至1945年光復。
回覆列表
清朝18省是相對於內地來說的,此外還在東北、外蒙、新疆設立了5個將軍轄區,西藏、青海地區設立了2個辦事大臣轄區。
而5個將軍轄區,採用的是因俗而治,就相當於現在香港、澳門的一國兩制一樣。
一直到晚清,才把新疆和臺灣單獨設立行省,而到了光緒年間,也不過只有22個行省。
1、內地18省,主要以長城為界,也是清朝時漢族人主要居住區,包括:
直隸、河南、山東、山西、陝西、甘肅、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
2、5大將軍轄區,主要包括:
盛京將軍、吉林將軍、黑龍江將軍、伊犁將軍、烏里雅蘇臺將軍。
其中盛京、黑龍江、吉林為3個特區。
清代蒙古、西藏、青海、新疆、黑龍江布特哈(達呼爾、索倫、鄂倫春等族)為5個藩部。
3、另外內地18省還詳細的劃分了8總督15巡撫:
直隸總督署、兩廣、閩浙、兩江(江蘇、安徽、江西)、湖廣(湖北、湖南)、雲貴、四川、陝甘(陝西、山西、山東、河南)
4、清朝時,在東亞、東南亞、南亞、中亞等地還有相當多的屬國,這些國家往往要向中國“稱藩納貢”,受中國的冊封,並由中國賜予印璽。不過當時這種關係只是維繫中國和周邊各國友好關係的一種形式,並不具有統治和被統治的性質。
北韓、琉球;安南(越南)、南掌(寮國)、暹羅(泰國)、緬甸、蘇祿、蘭芳共和國;浩罕、哈薩克、安集延、瑪爾噶朗、那木幹、塔什干、巴達克山、博羅爾、阿富汗、坎巨提;廓爾喀(尼泊爾)、哲孟雄(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