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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真心實意142576169

    土地流轉與徵地拆遷最大的區別是什麼?土地流轉是由每家每戶分散經營,以流轉的方式由種植大戶或種田能手集中管理,集中經營,但不會改變土地性質。徵地是由省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審批,審批以後就變成了建設用地,也就是國有土地。

  • 2 # 村姑說村事

    土地流轉與徵地拆遷最大的區別是什麼?

    土地流轉與徵地拆遷的區別大了去了!

    我們知道,農村土地集體所有,農戶擁有土地承包權和經營權(使用權)。

    第一,土地流轉是個人行為,就是農戶自己只將土地的經營權轉讓給其他人,而自己的承包權還在,所有權也還在村集體。而徵地拆遷就不一樣了,是國家行為,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比如修路建廠等,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徵收或者徵用,之後,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全部與村集體以及農戶完全沒關係了。

    第二,土地流轉所得的流轉費用,實際上就是租賃費用。別人租了你的承包地,別人去種了。這個租賃費是很低的,在我們這裡,每年每方:也就是600塊錢左右吧。而土地被徵收後,你是會得到一大筆的徵地拆遷補償的。如果是房子被徵收的話,還要補有關住房的費用,如果是你種的地的話,地上附著物也要得到補償。現在,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出臺了,無論徵地還是徵房,都叫做徵收了。並明確了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按照我們這裡的價格,今年城中村改造每平方米補償4200多元。

    第三,土地流轉以後,用途是不能改變的,無論誰租了地也只能是種莊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任何人改變土地用途都是違法的!而徵地拆遷後,土地用途就可能徹底改變了!主要用於城市建設或者道路建設,以及廠房建設等公益性建設了!

    現在不少的農民都在盼星星盼月亮地等著徵地拆遷呢!如果自家的地被徵收了,那就能得到一筆不菲的補償款,別人家的地不徵收,就得不到補償款。如果有朝一日,農村土地到實際人口重新分配的時候,那自己就要討便宜了。之前的土地得了補償,今後呢,又一樣能得到一份新的土地承包權,這可是天上掉餡餅的事!

  • 3 # 陰雨連綿5

    土地流轉就是把自己承包集體的土地租賃給別人耕種,以合同的方式,自己想租給別人幾年就幾年;徵地拆遷就是把承包集體的土地永久的賣給開發商,要想再擁有土地就要等30年後集體再分地。

  • 4 # 神農35

    土地流轉與徵地撤遷的最大區別是什麼?

    土地流轉是我們透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以有償的方式對外流轉土地的生產經營權。

    徵地拆遷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強制,有償地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徵收為國家所有。

    那麼其最大區別是什麼呢?

    前者是土地流轉後我們依然持有穩定的土地承包權,在土地承包期內,在保護好土地不受破壞的情況下,我們有權利以有償的形式對外流轉該土地的生產經營權。

    後者是土地被徵收後,雖然我們獲得了相應的補償,但是同時我們也失去了該土地承包經營權。

    根據以上總總分析,兩者之間的區別可以說是南轅北轍,差距甚遠。農村是農民的根,土地是農民生存之本。農業強,農民富,農民富,農村美。

    以上觀點不之處敬請諒解

  • 5 # 田園幫

    現在的土地流轉是流轉經營權,而不是以前流轉承包權,所以流轉後承包權還在你手中,若遇徵地,徵地收益歸你,徵地撤遷你就再沒有承包權了。

  • 6 #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土地流轉與徵地撤遷有什麼區別?

    土地流轉,是民間承包土地進行耕做的一種土地租賃方式,期限可以是一年也可以是幾年。而且,土地的用途未發生改變,自然是以種植業為主為來經營耕地。並且,土地的所有權並未發生改變,流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權。

    而徵地撤遷和流轉有著本質的區別,徵地撤遷是地方政府的行為,徵用農民的土地或者將農民從一個區域遷移到另一個區域的過程。徵地的用途可以是工業用地也可以是建築用地,並且徵用後可以獲得補償。但是徵地後農民的土地所有權就放棄了;撤遷,也是如此。放棄土地所有權,帶著補償從一個區域遷移到另一個區域的過程。

    也就說土地流轉和徵用撤遷,前者是私人行為,後者是政府行為;前者仍保留土地所有權,後者完全的放棄土地所有權;前者是以年為單位來收取土地租賃費用,而後者是一次性的補償。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 7 # 法客2021

    一、農村土地流轉:

    (一)農村土地流轉(全稱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就是指農民可以將自己承包的村(組)集體土地部分或全部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方式轉移給第三方經營,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組)集體履行原承包合同的行為。

    通俗點講,就是承包農戶對自己家庭所承包的土地,如果自己不願意直接經營,可以按自己的意願與他人協商答成協議,將所承包的土地部分或全部再次轉交給其他人耕種,自己可以從中取得一定的利益。

    (二)農村土地流轉的形式: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

    轉包:

    轉包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接包方按轉包時約定的條件對轉包方負責。承包方將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出租:

    出租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出租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方按出租時約定的條件對承包方負責。

    轉讓:

    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互換:

    互換是指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入股:

    入股是指實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自願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

    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權,入股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二、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將集體所有的土地變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補償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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