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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柔城居士

    這個問題提的很好,但“東南互保”並不是不管慈禧,而是為了更好的穩定那個時候的中國。

    最早提出這個的,是當時的兩江總督劉坤一,還有湖廣總督張之洞,歷史書提到的還有李鴻章和袁世凱。

    劉坤一,字峴莊,湖廣寶慶府新寧縣人。清末重臣,原任直隸總督、雲貴總督劉長佑的族叔。歷任江西巡撫、兩廣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兩江總督,洋務運動後期的領導者。曾參與過太平天國平叛、甲午中日海戰。

    張之洞和李鴻章、袁世凱在近代史上赫赫有名,這裡就不再提了。

    東南互保,是在義和團大肆氾濫時,外國列強意欲侵華的背景下由當時一些地方上有影響力的督撫提出的一個策略,即東南各省不接受所謂義和團代表清廷的號令。這個問題的提出,在是清末政治力量轉移,漢族大臣已經有了充分的地位,清政府已經走向覆亡。

    東南互保,客觀上使除河北山東之外的中國免受戰火蹂躪,也對之後的軍閥割據埋下了伏筆。

  • 2 # 致守仁

    這裡是不請自來的守仁君

    東南互保一事,守仁君認為這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大變局。在此之前,還從來沒有一個朝代在處於穩定環境下時中央命令地方拒不接受的。

    東南互保條約早在慈禧向十一國宣戰之前就在準備。此條約於外華人說能保長江流域外國商民性命和利益,對於中國來說可保義和團之禍不向南波及,同時可打消列強向中國開戰的藉口,就算開戰,保證東南半壁江山無虞,不至於整個國家淪陷,再無崛起之希望。

    因此,守仁君認為,東南互保對於清政府來說是一種背叛,但是對於當時的中國來說卻是最明智的一件事情。

    當時義和團在山東河北京城等地鬧的很兇,打出“扶清滅洋”的口號以滅洋為藉口進行一系列破壞行為,當時清政府和洋人也有很嚴重的矛盾,主要就是慈禧試圖罷黜光緒帝,令立新君。此舉被帝國主義列強一致強烈反對,並且列強還要求慈禧還政光緒帝。面對列強一而再再而三的壓迫,慈禧越來越不滿,局勢堪憂。

    此時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等人敏銳的察覺到局勢的變化,他們深知一但開戰,孱弱的大清是經不起如此多的列強的打擊,便想辦法保一方安定。

    恰巧當時英華人也怕義和團之亂波及到自己的勢力範圍。於是便透過盛宣懷搭橋,與劉坤一張之洞商定了《東南互保條約》此約雖未正式簽字,但是無論是各列強還是東南各地總督巡撫基本上都是按照這個條約辦的。

    條約表達了一個保證列強在華的既得利益不受侵犯,同時各國列強也不得進一步擴大在東南各地的利益的意思。

    不僅如此,張之洞等人還規劃如果戰端開啟,太后皇帝若有不慎,則立李鴻章為臨時總統,擺脫列強掣肘,處理亂局。

    果然,沒多久慈禧下發對英、法、俄、美、日、德、意、奧、西、比、荷十一國宣戰的詔書。

    不過這份詔書並沒有傳到各列強使館,只給了自己的大臣,嚴格意義上來說並不能算正式的宣戰詔書,但是列強哪裡管那麼多,正愁沒借口打你,你自己倒是主動送上門來了。而且這份詔書在往下發的時候被盛宣懷給攔住了,盛宣懷只給各省總督巡撫發電報並且說不要服從此命令。

    張之洞得知此訊息後大怒:“這老寡婦,必須要駭他一下。”遂回電:“臣坐擁東南,死不奉詔。”

    李鴻章也說:“此乃亂命也,粵不奉詔。”並向外宣揚說此亂命是皇帝太后在義和團亂民之下發的,不可奉詔。

    清朝其他幾位總督劉坤一、張之洞、李鴻章、閩浙總督許應騤、山東巡撫袁世凱、浙江巡撫劉樹棠、安徽巡撫王之春和廣東巡撫德壽(往後李鴻章北上議和,由德壽署理兩廣總督兼廣東巡撫),聯合互保,稱東南互保。他們和列強約定無論北方戰事如何,列強兵馬均不得南渡長江和深入各省內地。

    還有陝西巡撫端方、四川總督奎俊也聲援東南互保。

    東南互保使除山東河北以此的地方均未遭受戰火波及,為國家儲存了一定實力,同時也表示清政府,或者說封建政府的威懾力和號召力已經大不如前,是清政府滅亡的開場曲。

  • 3 # 看遍山川

    東南互保一方是英國政府,另一方主要是長江流域所在的湖廣總督張之洞和兩江總督劉坤一,而首先提出這一設想的是英國駐上海總領事。

    當時北方鬧義和團,慈禧和十一國宣戰,局勢糜爛政府癱瘓,為了預防戰火和動亂蔓延到南方,英國政府希望試探清政府的南方大員,看是否能透過雙方合作共保長江流域免受北方那樣的混亂和損失。當然英國沒有保護中國南方的義務,只是因為大英帝國在中國長江流域地區的利益是在華列強中最大最重要的。

    南方最主要的督撫是湖廣總督張之洞和兩江總督劉坤一,在晚清這兩人相對而言是比較開明的人士,他們心裡清楚北方老佛爺在瞎折騰,端王載漪不堪大任,義和團神漢的本事。他們首先不會主動去“勤王”摻和北方的亂局,其次是確保所轄南方諸省的社會和經濟穩定,既所謂東南自保。

    瞭解英國政府的動議後,由當時的上海道臺餘聯沅向各國駐滬領事推出《東南互保章程》一共九條。其內容主要是長江流域和蘇杭地區的內陸由各省督撫管理,各國除了已經進入長江的軍艦外不準再駛入,士兵不可登陸,租界歸各國公使保護,各督撫境內的外國商人和僑民產業歸督撫們切實保護。

    雙方雖然在具體操作細節上面有所異議,但總體方案還是一拍即合的。英法方面認可行動方案,但是認為不能在協議上簽字,有關軍艦和登陸等內容限制了他們將來的行動空間。但督撫們表示只要各國不在長江流域派兵登陸,他們負責保證各轄區外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沒有束縛各國如果將來在形勢不可控制之下進一步的行動自由,況且這一底線也是向國內有個交待。

    各國雖然沒有和督撫們坐下來最後就協議簽字,但雙方都心照不宣地執行了這個互保方案。其中也經歷了一些插曲,督撫們接到北京軍機處發給各省的上諭,無非是要求他們招撫義和團,聯合抵禦外侮,南方督撫們竟稱此時的北京端王政府是個偽政府,對此發出的上諭當然是不予理睬。

    英國方面也鑑於形勢嚴峻,力主在上海派遣三千陸戰隊登陸防守上海租界,督撫們被迫答應了英方要求,隨之而來的是日,德,法各國效仿,列強們都不希望英國趁此機會在上海的勢力獨大。

    南方督撫都看不起當時的主政端王載漪,慈禧新立的端王兒子大阿哥也遭到中外一致的反對,列強幹脆就不和端王打交道。

    北方局勢已經不可收拾,長江流域又是列強重要的勢力範圍和財賦之地,東南的主要督撫沒有像北方官僚那般愚昧魯莽盲目排洋,自然有保土之責,把義和團擋在轄區之外,雙方在這一點上的默契,保證了互保協議能基本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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