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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小二談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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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呆小咪m
大人吃孩子的食物,要不要經過孩子的同意?
要啊,必須的。家長不要以為孩子小,就不用經過孩子的同意。經過孩子的同意時候,同時也表達了家長對孩子的尊重。引導孩子理解“所有權”概念雖然是一個小事,但是透過大人的引導,讓孩子慢慢理解“所有權”的概念。孩子很小的時候,往往是分不清你的、我的、他的這些概念。只要是自己喜歡的東西或者是玩具,他就會理所當然將他帶走,年齡越小,這種現象就越普遍。
在孩子童真的世界裡,媽媽應該讓孩子建立“所有權”的觀念。讓孩子知道,在拿別人的東西之前,應該徵得對方的同意,如果媽媽本身就缺乏所有權的概念,那麼很難保證孩子也不如此。
進孩子的房間,不妨先敲門,無意中弄亂了孩子的生活空間,也應該向孩子道歉等等。一且孩子感覺自己的所有權得到了尊重,那麼他也就學會了尊重他人的所有權。
那麼,所有權的概念應該從什麼時候開始訓練呢?建立所有權的概念應該從小做起,當孩子兩三歲的時候,就可以告訴他哪些用具、物品是爸爸的,哪些是媽媽的。四五歲的時候,可以讓孩子擁有自己的房間、玩具等。
培養孩子學習這些能力的時候,大人肯定先做好自己,以身作則,做孩子學習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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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米媽談教育
因為我自己曾有一些不愉快的經歷,所以現在當我有了孩子後,每次當我想要吃孩子的食物時(主要是零食),我都會先詢問他,“媽媽想吃一個你的XXX,可不可以。”絕大多數時候孩子都會很樂意,偶爾遇到他特別喜歡吃的東西,而又庫存不多的情況,他會表現出不是很願意,捨不得。這時我會說,“那咱們一人一半怎樣?這樣你也吃到了我也吃到了。”他就會開心的接受。基本上來說,我沒有避開孩子偷拿他的零食吃。而我們從孩子很小的時候就教育他要分享,不能吃獨食。每次有好吃的,我都會讓他先拿給外公外婆,然後是爸爸媽媽,最後才是他自己的。並且告訴他這是做人最基本的禮貌,尊重長輩。逐漸地孩子就在不知不覺間養成了好習慣,每次吃好吃的,都會主動先給大人吃,會分享。
關於您的這個問題,“大人吃孩子食物要不要經過孩子的同意?”,我認為可以進行延伸——大人拿孩子的東西要不要經過孩子的同意。我認為這是非常有必要,也是必須的。
一、作為對單獨的個體的尊重。孩子雖小,但也是單獨的個人,單獨的人。出於對人的尊重,我們應該首先徵詢孩子的同意。
二、避免對孩子造成傷害。大人可能覺得,孩子這麼小,沒必要什麼都跟他說那麼清楚,我們可以替他做主,做決定。但其實,這是非常傷害孩子的一種行為。舉個我自己的例子:我小的時候,愛畫畫,曾有一次爸爸為了給我買一本簡筆畫的書,從來不向同事借錢的他(當天沒帶錢),開口找同事借了五塊錢給我買了那本書,那也是我八歲的生日禮物。我對這件禮物視若珍寶,用的時候非常愛惜,書沒有卷角更沒有撕壞。即便很多年過去都還是保護的非常平整。結果就在我上大學期間,我媽在沒有徵詢我意見的情況下,私自把我的這個寶貝送給了我表哥的兒子。當我發現這本書不在了的時候,問我爸媽,我媽才扭扭捏捏的說送給了XXX。我當時真是又氣又恨,氣得哭,我哭著說,“你知不知道這本書對我有著什麼樣的意義?你知道這本書是怎麼來的嗎?我為什麼愛惜這本書?我告訴你,這是我八歲的生日禮物,那天爸爸沒帶錢,是找同事借了五塊錢買給我的!你有什麼權利可以私自做主送人?”當時把我爸都說的眼紅了,我爸說他都不記得這些事了,我說但我都記得!並且當時我說了這樣一句話,“我的東西,在沒有經過我的允許之前,不準動!”這件事過去十來年了,但在我心裡始終是個疤,那不僅僅是一本五塊錢的書,那是一份濃濃的父愛啊。也是從那以後吧,我非常在意別人在沒有經過我允許的情況下動我的東西。當然也讓我養成了一個好習慣,當我要借拿同事的某樣東西時,哪怕就在她辦公桌上,只要人不在,也一定會等到她回來再問她借拿。
三、同理心,換位思考。如果把自己換做孩子的角度,再來考慮,如果爸爸媽媽在沒有徵得我意見的情況下,拿了我的零食吃,或者動了我的東西,我會開心嗎?答案是否定的。尤其是對於性格敏感的孩子,就會更加嚴重。而且在某些情況下,還容易造成孩子的“報復”行為。你怎麼對我我就怎麼對你。那麼以後孩子拿家裡的任何東西,也都可以不經過大人的同意。試想想,這樣真的好麼?
對孩子的教育無小事,我們只有多站在孩子的立場,用同理心理解孩子,才能把親子教育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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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尊重是做人的基本原則,尊重孩子也不例外,不能因為他/她是小孩,或者是自己的孩子就不尊重他/她,這樣的想法以及這樣的做法是完全錯誤的。那麼,轉入正題,大人吃孩子的食物,到底要不要經過小孩的同意呢?在此,分享一下自己觀點。
一、互相尊重適應於所有人,包含小孩以及自己的孩子。
我觀點認為,即使是小孩也即使其是你的孩子,你作為大人作為其父母,如果想吃孩子的食物,應該要徵得孩子的同意後才能吃。因為,這是一種禮貌的體現,更是尊重小孩的體現,雖然其是小孩亦雖然其是你的孩子,但相互尊重適用於所有人,其中也包合尊重小孩尊重自己的孩子。
二、經過孩子同意,會避免孩子鬧情緒。
大人想吃孩子的食物,我認為應該尊重一下孩子,首先要徵得孩子的同意才能吃。如果父母採取“先斬後奏”或者是根本不理會孩子,直接拿孩子的食物吃的話,孩子在知道後,其不會去罵父母,也不會去打父母,而只會去哭只會鬧,並且下次再有食物時會懂得藏起來不會讓你知道。
三、孩子亦會“投訴”。
如果你在沒徵得孩子同意後吃了孩子的食物,孩子除了哭鬧也拿你沒辦法,但是孩子在心裡會很記得你吃了他/她的食物,孩子也很會“投訴”。比如:會向家裡其他大人“投訴”,說你吃了他/她的食物。今後再與其他小孩子玩耍或者與其他小孩子一起吃食物時,也會“投訴”你吃了他/她的食物。
四、學會尊重孩子,樹立父母良好榜樣。
孩子亦需要大人對其的尊重,即使他/她是你的孩子,對其尊重更不能勿略。父母真的想吃孩子的食物時,從尊重孩子的角度出發,從杜絕自己沒徵得孩子同意吃了其的食物,防止孩子鬧情緒出發,父母也應學會尊重孩子。學會尊重孩子,小小的一個舉動,但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既能讓孩子感覺到父母對其的尊重,讓小孩感覺到父母是平等對待自己,又能避免孩子向父母鬧情緒,還能杜絕孩子“投訴”現象。更重要的還是為孩子樹立了好榜樣,父母尊重孩子了,孩子感覺到了被尊重,也會以父母為榜樣,孩子亦學會尊重長輩尊重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