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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糊塗蟲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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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隨遇而安240130535
現在出國勞務的服務中介多如牛毛,如果要出國務工的話,必須要找在省商務廳備案過的公司,這種大公司在商務廳都有大額的保證金!所以根本不會有虛假誇大宣傳!才能有基本的保障!小中介的話說話根本就不負責任的!出了問題都沒有地方去告的。所以還是要了解目地國的國情 ,簽證的種類等等!低學歷人群去國外務工的簽證根據國家不同有很多限制的,大部分發達國家都是不會給籤的!黑中介會找各種漏洞打擦邊球!出了國再有問題會很麻煩的!所以找中介的時候一定要自己擦亮眼睛!謹防受騙!另外,以前國內外基本工資差距特別大,所以基本上出國務工都是能賺到國內五倍以上的人工費的!(大概十年以前)但是現在隨著國內人工費的持續上漲,差距已經漸漸地縮小了,但是如果踏實肯幹的話!在有些國家務工的話還是能攢到錢的。還可以豐富閱歷!或許可以遇到改變人生軌跡的機會!
要看公司的資質,最好是有國家認證的。要看去什麼國家還有價錢是否合適,不知道你是去什麼國家~但是如果去遠不如中國發達的地方還承諾你很高的工資顯然是騙子。如果是英美加這種非常發達國家的簽證建議你和給你辦理的中介一起去取簽證,以免簽證是假的~勞務騙人的還是有不少的
提醒一:查資質
出國勞務有兩種,一種是外派勞務,另外一種是部門或企業是受經營公司的委託招收出國勞務人員。如果是外派勞務,首先要了解招聘人員的公司是否具有商務部(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准的外派勞務經營資格,凡經商務部批准的公司統稱經營公司。
那麼如何確保您所獲得的資訊是真實的?經營公司是否具備招工資質?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在商務部網站查詢,也可以向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外派勞務人員投訴機構瞭解。如果方便,也可以向當地政府商務廳的外經處瞭解。
提醒二:交啥費,熟悉規定
許多出國務工人員對出國前交納各種費用其實並不清楚,而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務工人員自己需要負擔並不再退還的費用有體檢費、培訓費、護照、簽證費、機場建設費、打預防針費、公證費等。根據規定,這些由自己負擔的費用交納中,體檢可以到縣級以上醫院自行體檢,也可統一由經營公司組織進行。費用按醫院實際收取支付,並留下收據。
提醒三:掙多少,瞭解報酬
在出國務工時,首先要了解的肯定是賺多少錢,因此務工人員要了解報酬待遇,但報酬包括月基本工資、超時和節假日加班費、工資和加班費發放方法。一般情況下,外國僱主會直接將工資支付給務工者,或者透過經營公司轉交,或者存入務工人員的銀行戶頭。另外,要了解清楚做什麼工作、工作期限、有無試用期。每日或每週工作天數、每天工作時間;以及去的國家和地區、經營公司和外國僱主的名稱。
提醒四:籤合同,妥善儲存
在出國打工中,沒有《外派勞務人員培訓合格證》的人員是不能被派往國外務工的。有了《外派勞務人員培訓合格證》,在與經營公司和僱主簽訂合同時,務工人員也要注意下列問題。與經營公司簽訂的合同叫做《外派勞務合同》,與外國僱主簽訂的合同叫做《僱傭合同》,這兩份合同的內容一定要與經營公司與外國僱主簽訂的《對外勞務合作合同》的內容一致。要特別注意,不要同沒有提供經營公司的委託書影印件、經營公司與外國僱主簽訂的合同影印件的代理單位簽訂《外派勞務合同》。簽訂合同時,要特別注意合同中必須有下列內容:工作地點、職業工種、勞動條件、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報酬、交通、生活條件、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合同變更及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女工和特殊工種勞動保護條件、糾紛和爭議處理、工傷亡事故處理等。
出國後,外國僱主除支付工資和加班費外,一般情況下,還負擔以下費用:伙食、住宿、煤氣和水電費、上下班交通費、所得稅。醫療保險和人身傷亡保險、出國和回國的機票、勞動保護用品以及僱主向當地政府交納的保證金等。必須儲存好所簽訂的每一份合同。
提醒五:交完錢,索要收據
在與經營公司簽訂《外派勞務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協議中,根據國家規定,還有要交納履約保證金和服務費的一些條款。
履約保證金是務工人員一定要按《外派勞務合同》和《僱傭合同》的規定在國外工作的押金。履約保證金直接交給派您出國的經營公司,經營公司將給您一張收據。如您沒按合同履行完義務,務工人員無權要求退還保證金。
服務費是經營公司和務工人員所在單位為其出國勞務提供組織和管理服務所發生的費用。那麼這些費用到底該交多少錢呢?根據國家規定,履約保證金不能超過務工人員在國外工作期間內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資(不包括加班費,下同)的20%。如果務工者與國內工作單位保持勞動合同關係,服務費不能超過其在國外工作期間內得到的所有勞動工資的25%;如果務工者無工作單位或在派出期間與原單位脫離勞動合同關係,服務費不能超過其在國外工作期間內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資的12.5%。具體交費多少,要根據合同認真計算。交納各種費用一定要索取收據,作為今後索要退費的依據。
提醒六:遇難題,找使(領)館
與僱主的矛盾,可以根據和僱主簽訂的《僱傭合同》與僱主進行交涉,也可以向當地的有關部門反映;或向經營公司及經營公司在當地的代表反映,由他們根據和僱主簽訂的《對外勞務合作合同》與僱主進行交涉,或參與共同協商解決問題。
與經營公司之間產生問題和糾紛,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外派勞務合同》協商解決,或按照國內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透過法律程式解決。透過自己或經營公司均無法解決的重大問題,務工者可以向我駐在國大使(領)館或者代表機構反映問題,尋求幫助或者進行諮詢。
在國外工作期間,務工者必須嚴格執行合同,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人民的生活習慣。不要在為僱主工作的同時再為其他僱主打工,不要去賭博場所或者色情場所,更不要擅自脫離工作崗位。脫離原工作崗位到別的地方工作,在國外被叫做“打黑工”或“自由工”,是違法的。履約期滿後務工者必須回國。如果務工者在國外工作期間僱主企業倒閉或者破產,合同中止執行,務工者必須回國。回國後可以要求退還履約保證金和按比例退還管理費,其他損失根據合同追討。
目前有很多勞務人員想去比較發達的國家,如美國、澳洲、加拿大、歐洲等國家,殊不知,這些國家的簽證不是一般的人員能夠申請成功的,另外有些公司打著可以派送這些國家的名義,收取勞務人員的錢財,進行集資、融資、詐騙等,再次也提醒勞務人員出國謹慎選擇,以防上當受騙。還是多多小心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