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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雷雲羽

    恕我直言,再過一千年,科學家連兩片相同的樹葉都造不出來。如果他們能造出人類,也沒有權力殺死,就像你父母無權殺死你一樣。

  • 2 # 獵奇動物社

    假設科學家能夠創造出新的人類生命來,科學家有沒有權利殺死被創造出來的人嗎?我認為是有權利的。但是,這也是有條件的。接下來,我們一起來分析一下。

    01 化合

    既然題主提到了化合,我們就來簡單的說一下化合這個詞。化合簡單來說就是一種化學反應,它是由兩種不同的化合物產生的另一種比較複雜的化合物。從這點上看,我們拋開現在的技術問題,人是可以被造出來的。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人不就是由精子和卵子結合後的產物嗎,這顯然符合化合的概念。

    但是,既然是人為的進行化合反應就有失敗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即便創造出了新的人類生命,也不是完美的,甚至是存在較大的“瑕疵”的。比如具有先天性的一些難以克服的疾病、大的缺陷等等。

    這種情況下,科學家是有權利處置這些“化合”的新生命的。這個做法看似殘酷,但是現在的人也是這麼做的,比如唐篩如果篩查出了患有唐氏綜合徵的胎兒,醫生就會建議流產。而科學家“造人”不過是省去了在人肚子裡這一步,既然有先天性的重大疾病以及缺陷,科學家也是有權利作出“毀滅”的決定的。

    02 能否虐殺?

    這當然是不可以,即便是科學家用科學技術創造出的新人類,他也是生命。而任何的生命都有被尊重的權利。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即使是創造出的新生命有著重大的缺陷以及不治之症,科學家可以“毀滅”,但是絕對不能虐殺。這是對生命最起碼的尊重。

    03 能否用科學造出的新人類進行人體試驗?

    這一點我認為是可以的。許多人可能會“人體實驗”這四個字比較的敏感。其實人體實驗簡單來說就是在人身上進行的以取得實驗者所需資料的實驗。這並不是說非要將實驗者殺死。比如試藥,當下有一種新職業,試藥員就是人體實驗的一種。

    而且人體實驗對醫學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科學依據。放在科學家造的人身上,這一點同樣的適用,而且這種方法更能夠幫助科學家找出實驗的問題所在,及時的更正和調整,從而會出現更加完美的實驗品。而這些資料對於我們人類來說都是無比珍貴的,它可能幫我們找到重大疾病的預防和治療方案。

    但是,無論是哪種人體實驗,都是建立在當事人理解並且同意的基礎之上的,這一點尤為重要。

    總結

    即使是科學家造出的生命也有被尊重的權利,所以虐殺是絕對不會被允許的,而人體實驗在當事人的理解和同意的基礎下,也是可以的。即使是可以殺死,也是某些特定情況下的無奈之舉。

  • 3 # 流芒流

    只要製造出來的人有意識,有自我思想(維),有人性,誰都無權處置他她!比如夫妻有生孩子的權利,沒有處置他她們的權利一樣。

  • 4 # 137億年前的氫二氧一

    或者說,題主提出的問題好像帶有很濃的科學色彩,科學家創造了人,這顯然是很高的高科技了。但能回答這個問題的卻不是科學本身,一般來講,現在的學者們認為科學本身也回答不了這個問題,這個問題只能在文化上找答案。或者說,也許把科技發展到“能創造人”的地步,這是科學和科學家們的責任,但如何處理科學和科學家創造出來的人,卻不是科學家們手上的科學可以解決和決定的,這個“如何處理”的問題只能由文化來解決和決定。

    簡單的講的話,所謂文化,就是具體人群的社會共識的總合,包括形成新的共識的能力。有什麼樣的文化(或者叫做社會共識),就有什麼樣的社會道德和規範,包括法律。比如說,在今天,父母沒有權利把自己的孩子賣掉,父母把自己的孩子賣掉是違法的,也是社會道德倫理不能容許的。但在歷史上賣兒賣女不稀罕,遭遇困難時父母把孩子賣掉的事情比比皆是。在當時的歷史環境和歷史共識中,父母把自己的兒女賣掉,也是被當時的社會道德倫理和法律所允許的。在歐洲歷史上,在中世紀(包括中世紀前後很長一段時間),父母殺死自己的孩子(既所謂的殺嬰)是沒問題的,是正常的和被社會接受的。當然了,在今天父母殺死自己的孩子,肯定是要受到譴責和法律處罰的了。

    我說這些,要說明的其實很簡單也很明顯,未來科學家們如果創造出來了人,那麼有沒有權利殺死被創造的人,這也要看當時的文化,或者說看當時的社會共識了。

    另外,現在有很多學者對題主提出的問題和相關的、科技進步帶來的問題,也在不斷探討中。或者說,題主提出的是個嚴肅的學術問題。對於題主提出的問題,很多學者也很感興趣,也不斷的有人在思索和提出自己的觀點。而且,大部分學者都傾向於認為;按照現在的發展趨勢,或者說按照現在的人類文化共識的變動趨勢,按照已經取得並且成為整個文明基石的那些基本共識,最終的結果很可能是,未來科學家們的創造物,一旦被承認(認同為)生命(不單是人,只要被認同為生命),那麼科學家(包括一般個人)就沒有權利再肆意處理這種被創造物了。

    這裡面的內容和問題很複雜。下面,我們就不說科學家創造了“人”這種高階到讓科學家都變成“上帝”的情況了。科學家都如同上帝一般造人了,這太高階太複雜了,我們先不說這麼高階這麼複雜的事情,我們說一個相對比較簡單的事情/問題吧。

    這個問題就是“為什麼你手裡的智慧手機已經很強大了,但卻不被承認為人工智慧?”。其實你手裡的智慧手機在很多方面,已經比你家裡僱傭的保姆做的都好了,為什麼我們卻不把智慧手機視為人工智慧呢?

    這裡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歷史原因,我們在社會基本共識的層面上,是傾向於把人工智慧視為一種生命(而且是高階生命)的。而如果承認你手中的智慧手機是一種生命,你想想,這個事情會帶來多少麻煩事兒?這甚至會改變你的整個生活,甚至像有人說的那樣,這會讓人類陷入末日一般的困境的。

    所以,在現實生活中,在事實上,每當研究人工智慧的科學家獲得突破之後,我們就改變對人工智慧的定義,提高人工智慧的門檻,以免科學家們的突破被社會共識認同為人工智慧。

    我說這個例子,還是想說明題主提出的問題有多複雜。未來的答案在文化上。決定未來的不單是科學,還有文化。可以說,未來很長一段時間,我們都會用各種辦法來避免科學家們創造出來的“人”——比如說外貌像人一樣的機器人被認同為“人”。也許,再過個幾十年,科學家們就可以製造出來你在外表和言行上看不出來是機器人的機器人 但我們認同這種和人幾乎沒有差別的機器人為“人”,那還要經過更長和更復雜的社會博弈才行。

  • 5 # Teana人2

    既就是空穴來風,也不是憑空產生,世間的萬事萬物都有它的來由。科學家對自己的勞動成果怎麼可以輕易放手,更何況優秀的創作領袖。它們創造的是優秀而不是野獸,為何要將它們殘酷的殺戮以獲得自由。

  • 6 # 透過心理看世界

    沒有什麼該不該,人本來就是自然的部分,法律本來就是人定的,你可以從幾個方面思考這個問題:

    第一,看當時文化、法律是什麼情況。

    第二,看當時科學上有什麼風險。

    人類目前掌握的科技太少,未來各種可能都有。

  • 7 # 塞先生Sir

    如果自己創造出來的,就有權力殺死的話,那麼父母就有權力殺死自己生育的子女了。

    同樣邏輯,如果父母無權殺死自己生育的子女,那麼科學家也必然無權殺死他們創造出來的人類。

  • 8 # 秦浚川

    科學家在可見的將來不可能憑空創造人類生命,在世界共同的倫理道德中也不可能任意殺死任何人,就如父母不能任意殺死子女一樣。按照目前的狀況科學家只能在實驗室創造某種最低階微小的病毒或細菌,包括不是從頭構建僅靠基因重組也可創造一些基因極少的新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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