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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非要把務工人員分為“農民工”和“城市工”?和在一起制定統一政策和法律法規不好嗎?有區分的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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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俠客行傳播正能量

    關於農民工和城市工:

    【1】福利不同:農民工享受農村新農村合作醫療福利,城市工享受五險一金待遇

    【3】歷史原因:眾所知周的原因,戶口制度在中國千年歷史了,戶口對應的福利,隱形報酬,從而造成資源的不公平,就業,上學,退休,購房,購車,考取公務員事業單位,都與戶口掛鉤。

  • 2 # 我隨我心乃我幸

    其實無論它是農村的還是城市的,只要是外出務工,都屬於務工人員,都是謀生的一種手段。

    作為農民,我認為農民工的稱呼沒有什麼不妥,打工受到一定的年齡限制,作為農民到頭來還是要回鄉務農,除了極少數運氣好的人能變身成為城市人外,大部份農民工的結局基本上都是如此。

    把務工人員分為農民工和城市工並不能體現什麼城鄉差別,只能代表他們的戶籍所在地,不存在誰優誰劣的問題,雖然有可能來自城市的人自認為有優越感,但作為打工者大家的地位和處境都是一樣的。

    農民工和城市工主要的區別是在養老保險問題上,大部份農民對在打工地繳納養老保險都不是很上心,就是公司或工廠強制繳納,差不多都是半途而廢,農民工一旦離開打工地,是無法承擔養老保險的費用的。

    同有一畝三分地的農民工的無產階級城市工來說,養老保險對於他們非常重要,城市工們無論進什麼公司或工廠,企業繳不繳養老保險是他們最看重的一點。

    城鄉差別是永遠存在的,城市人和農村人的看法也有所差別,把他們區分開來並不是誰比誰要優越一點,國家對務工人員的政策是一致的,在一些地方存在差異是為了靈活處理農民工和城市工的不同需求,並不是把人分為三六九等。

  • 3 # 北京9886

    農民工:這個詞,不好聽,他是個頂天立地的,在有錢的人,農村三年不打糧食試試,農民是後防,小看農民是可怕的,城市在好農民不少附岀的,,,

  • 4 # 祝福的說

    有城裡人和農村人之分,才有農民工和城市工之稱。我們本就是個等級分明的國家,處在什麼地位,享受什麼待遇,靈活就業,農民工,國企工,體制內,科長,處長,部長等級別越高待遇越好,所以我們國家的高學歷人才,不是想著學有所成之後,從事所學專業報效祖國,而是一門心思想進體制內。

  • 5 # 清水文竹

    答:其實我覺得沒有為什麼,就只是個稱呼而已。目的就是為了區分地區罷了。就像區分北京人和上海人一樣。

    因為不管是農村人還是城市人,只要是打工族,地位都是平等的,沒有什麼高低貴賤之分。

    在老闆眼裡,誰能幹活,誰的活幹的好,誰就是上等人,否則,就算你出生在國際大都市也沒用。

    農民工在當今的社會里,是一支不可缺少的主力軍,他們能吃苦耐勞,是一支特別能戰鬥的隊伍,在城市裡重活累活髒活都是農民工在幹,他們是靠自己勤勞的雙手養活自己和家人,世界上再沒有比靠自己雙手吃飯的人更加高尚。

    至於在政策和法律方面,現在農村和城市的區別也只是土地的區別,其它並無差別。

    例如:養老保險政策,現在農村和城市都可以參加,國家為了照顧農民的經濟狀況,特制定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目的是將農村居民全部納入養老保險範圍,另外,國家還允許有能力的農村居民參加城市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

    除此之外,城市下崗人員有失業金補貼,但農村有土地政策補貼。

    所以,在我看來,把務工人員分為“農民工”和“城市工”無非就是個劃分地區而已,別無它意。大家說呢?

  • 6 # 網癮老人1

    這其實是資本家為其利益作想。外來務工能欺騙,他們沒有勞動手冊,也就不算失業者,少交養老保險金能給老闆省錢,而城市工是有勞動手冊,不交養老金將會受到處罰。因為街道辦事處都知道自己有多少失業者。所以農民工其實也是一個同工不同報酬的工種?我們的工會為什麼不能在農民工身邊站穩腳跟?

  • 7 # 喜歡家鄉的山水

    這麼簡單的問題,還用問嗎?農村戶口及農村來的打工者,叫“農民工”,城市戶口的打工者,叫“城市工”,這沒錯呀?農村來的農民打工者,就這麼稱呼的,城市戶口打工者,你也不可能稱呼他是農民工呀,他不是農村來的農民嘛。什麼人?怎麼稱呼?習慣而已,順其自然,沒什麼可計較的,太計較,有點累,只要有錢掙,生活快樂幸福就行。

  • 8 # 南京徐劍

    賦予“農民工”以新的含義,國家可以依法查處用人單位

    “農民工”歧視性的含義,國家應當禁止使用。就“農民工”的含義看,表面上是指農村村民在外打工,事實上,中國地域性歧視,一、二線城市的人可能主其他城鎮工作的人為“農民工”,如果,上海人可能稱江蘇小城鎮的人為“鄉下人”等。

    實際上“農民工”並不是沒有優勢,例如,倘若農民達到結婚年齡就能申請宅基地,而農村建房的價格較低,農村村民有住房的優勢。再如,農民所在地的區域,徵地拆遷後,農民的社會保險問題就能解決。正因農民徵地拆遷可以解決社會保險,農民在外打工忽視了社會保險,並被用人單位所利用。

    將“農民工”賦予新的含義,可以解決社會保險問題,即,單位不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統一稱為“農民工”,國家可以依法進行查處,並充足中國的社會保險基金,解決公共利益問題。例如,建築工地必須要為建築工人繳費社會保險;再如,網路交易平臺必須為直接指揮、管理的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等。

    繳納社會保險是強制險,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不能透過約定規避社會責任,從法律責任看,放棄繳納社會保險的約定無效。將農民工定義為用人單位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一方面,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查處;另一方面,也有利於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徐劍隨筆,僅供參考

    “農民工”

  • 9 # 曾國華33

    為什麼非把務工人員分為“農民工”和“城市工”,這是戶籍方面的區分,也是勞務單位派生出來的區別招數。真正的“農民工”大多指進城參加建築行業,交通建設等密集型的用工。進入企業,工廠的,大多數不再稱之為“農民工”,而是“員工”或“職工”。福利待遇等與招收的城鎮居民一樣。而哪些真正的“農民工”,並非開發商直接招工,而是由包工頭,甚至由分承包工頭透過熟人或二打六的勞務中介網羅來的。所以,大多數“農民工”沒有社保等福利待遇,只給“一腳踢”的工資,故時有拖欠工資的現象發生。這種現象,就算國家取消了戶籍制度,沒有了“農民工”,剋扣社保等現象依然難以制止。

  • 10 # 古稀網童

    這個沒有關係,“農民工”這個名稱很好聽,也很好叫。“城市工”這個名稱很少聽到叫,叫起好象還有點彆扭。城裡人如追述幾代大多都是農村人轉變成的。要吃飯就誰都離不開農民味。我認為“農民工”這個名稱很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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