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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雲端望川

    一、盧梭“自然教育”思想的主要內容

    盧梭的所謂自然教育主要是指教育要服從自然的永恆法則,聽任人的身心自由發展,其核心內容集中在他對少年兒童教育的論述上,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反對封建教育制度,確立新的教育目的和方法。

    盧梭認為, 教育的目的是讓受教育者學到對社會有用的真正知識。因此,他認為受教育者應該不受書本的限制,到現實事物中去尋求知識和探索真理,學以致用。在具體的教學原則上,盧梭主張注重基礎,講求實效,循序漸進,順乎少年兒童發展的自然,培養其愛好學習的精神;在具體的教學方法上,盧梭主張採用以啟發學生思考為主的教學方法,儘量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問題的能力。

    (二)教育應遵循少年兒童的自然發展規律,重視少兒教育,尊重和愛護少年兒童。

    盧梭認為,少年兒童時期是一個人成長的關鍵時期,此時的教育是整個教育的基礎,這種教育狀況的好壞將直接關係到一個人甚至一個民族和一個國家的前途和命運,“人生當中最危險的一段時間是從出生到十二歲。在這段時間中還不採取摧毀種種錯誤和惡習的手段的話,它們就會發芽滋長,及至以後採取手段去改的時候,它們已經是紮下了深根,以致永遠也拔不掉了。”因此,要十分重視少年兒童教育。盧梭指出,要重視和搞好少年兒童教育,必須尊重和愛護少年兒童,保護他們的權益。

    (三)重視父母和教師在少年兒童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盧梭認為, 父母對子女的關心和熱愛是少年兒童身心正常發展的基本要素。他向成為父母的人發出呼籲,要求他們熱愛自己的孩子,他認為“家庭生活的樂趣是抵抗壞風氣毒害的最好良劑。”鑑於教師在兒童教育中所擔負的重大責任, 盧梭也十分重視教師在少年兒童教育中的為人師表的垂範作用。他認為,在學生面前,教師的任何言行舉動都將對學生產生影響。

    (四)必須根據少年兒童年齡特徵和個別特性進行教育,因材施教,充分發展其個性。

    盧梭認為,只有真正做到根據少年兒童的年齡特徵和個別特性進行教育,對每個少年兒童的個性給予足夠的重視,充分發展每個少年兒童的個性, 因材施教,才能充分培養和發展他們的創造能力和積極主動的探索精神,“在我們選擇最適當的道德訓練之前,必須對於個別兒童的心理傾向徹底地加以瞭解。每個兒童都有他的特性,教導兒童時必須按照他的個性進行;教師費盡心血而取得成功,就主要取決於按照這種方法而非其他方法去進行教導。”“先叫兒童的個性自由地展露出來,切不可加以任何抑制,以便於對於兒童的真實情況獲得比較清楚的理解。”

    (五)重視體育和勞動教育,主張少年兒童應全面發展。

    盧梭一貫認為體育與智育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體育是智育的基礎,只有健康的身體,才可能有良好的智力,“身體必須要有精力,才能聽從精神的支配。”為此,盧梭非常重視少年兒童的體育鍛煉並要求將此作為進行其他教育的前提。同時,盧梭頌揚勞動,把勞動當做每一個公民對社會應盡的義務,勞動能促進少年兒童的身心健康發展。透過勞動,不僅可以改變人們對勞動的不正確的傳統偏見,使少年兒童掌握一定的生產勞動知識,接受一定的職業技術教育,而且使少年兒童能夠認識社會關係,發現社會中的不公平現象。

    二、對自然教育理論的評析

    (一)盧梭的自然教育雖然已經時過境遷,但仍然有許多值得肯定的地方。

    1.肯定兒童的地位。盧梭的自然主義教育第一次把兒童提到了教育的中心地位。“在萬物中人類有人類的地位,在人生中兒童期有兒童期的地位,所以必須把人當人看待,把兒童當兒童看待。”教育以兒童身心發展的年齡特徵、個性特點、性別差異等作為確定其內容、原則、方法的出發點和根據,使得兒童由被動地位轉為主動地位,成為真正的主人。兒童能夠完全自由主動的活動,其本效能夠得到充分自由的發展。

    2.肯定活動的作用。盧梭主張透過各種活動發展兒童的感官,豐富他們的感性經驗,作為兒童理性活動的基礎。他宣揚“世界以外無書籍,事實以外無教材”,如果不冒多大危險,最好還是讓青年去經歷,“不要對你的學生進行任何種類的口頭教訓,應該使他們從經驗中去取得教訓。”

    3.肯定教師的地位。盧梭認為,我們生來就受到母親、父親的薰陶和教育,而教師的教育尤為重要。盧梭認為,所有接觸學生的人,都有可能成為學生在某個方面的教師,成為學習和模仿的物件,因此,所有接觸學生的人都應當受到良好的教育。

    4.崇尚道德教育。盧梭認為,教育的目標應當是使人們不去關注榮譽和財富,而是關注道德。“不在於給兒童以虛假的道德說教,而在於防止純潔的心靈沾染罪惡。”培養有道德的公民,是盧梭教育理論的最終目標。在盧梭看來,只有造就道德公民,才能建設理想的道德國家。

    (二)盧梭的自然教育理論,也有一定的缺陷。突出表現如下:

    1.階段劃分的隨意性。盧梭將教育劃分為四個階段,即:0-2歲(嬰兒期),2-12歲(幼兒期),12-15歲(青年期),16-20歲(青春期)。由於時代發展和盧梭個人知識的侷限性,缺乏生理學心理學教育學等多方面的理論支援,對於階段的劃分也過於主觀,缺少實踐檢驗。現代心理學在幼兒期、青年期的劃分更為細緻,年齡階段也有很大不同;除此之外,盧梭適應自然的教育理論,把體育、智育和德育截然分開並在人的發展的不同階段單獨實施,例如在嬰兒期只進行體育, 在幼兒期只進行感官訓練和體育。現代心理學研究認為,人為地把兒童的體育、感官訓練、智育和德育截然分開是不妥的。崇尚感覺經驗,並且低估了兒童的智力水平和道德認識水平,也是不科學的。

    2.忽視人的社會性。盧梭將天性與社會性截然分離,視天性為至上,視教育為自然成長,這是不正確的。人不能脫離社會而存在,發展人性必須在現實社會中而不是在真空中進行,不能拋棄社會性與歷史性而抽象地談天性發展。

    3.忽視知識的重要性。盧梭過分強調兒童在活動中的自然成長,注重生活經驗的價值,而忽視人類文化傳統在教育中的作用,輕視書本,“我對書本是憎恨的, 因為它只能教我們談論我們實際上是不知道的東西。”“請勿以文字教育給你的兒童。”愛彌兒“在十二歲時將不知道什麼是書籍。”輕視間接經驗的獲得,是有很大侷限性的。

    4.道德教育的至上性。盧梭適應自然的教育理論,過分突出了道德教育在人的知識結構中的地位和作用。對於工業社會和後工業社會而言,道德教育儘管是不可缺少的,但智力教育對於一個人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具有更重要的意義,這是盧梭的教育理論中所忽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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