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陶瓷刀是不能透過安檢的。任何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的刀具都是禁止攜帶的。以火車安檢為例,根據《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品公告》第三條 請勿攜帶以下器具:匕首、三稜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稜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五十三條 旅客違章攜帶物品按下列規定處理:
1、在發站禁止進站上車。
2、在車內或下車站,對超過免費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應補收四類包裹運費。對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動物,按該件全部重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
3、發現危險品或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的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按該件全部重量加倍補收乘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危險物品交前方停車站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有必要就地銷燬的危險品應就地銷燬,使之不能為害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沒收危險品時,應向被沒收人出具書面證明。
4、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價值低於運費時,可按物品價值的50%核收運費。
5、補收運費時,不得超過本次列車的始發和終點站。
帶陶瓷刀是不能透過安檢的。任何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的刀具都是禁止攜帶的。以火車安檢為例,根據《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品公告》第三條 請勿攜帶以下器具:匕首、三稜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稜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五十三條 旅客違章攜帶物品按下列規定處理:
1、在發站禁止進站上車。
2、在車內或下車站,對超過免費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應補收四類包裹運費。對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動物,按該件全部重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
3、發現危險品或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的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按該件全部重量加倍補收乘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危險物品交前方停車站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有必要就地銷燬的危險品應就地銷燬,使之不能為害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沒收危險品時,應向被沒收人出具書面證明。
4、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價值低於運費時,可按物品價值的50%核收運費。
5、補收運費時,不得超過本次列車的始發和終點站。